機構簡介
主要職責
(一)組織制訂農村能源建設和生活生產節能的方針政策及有關管理法規、條例和各種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二)編制農村能源建設和農業生產節能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有關部門協助和支持農村能源建設;
(三)負責農村能源行業管理,能源產業和服務體系建設;
(四)負責農村能源綜合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農村能源綜合建設縣試點、示範和推廣工作;
(五)負責農村沼氣、省柴節煤工作和生物質能、太陽能、風能、地熱、微水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技術及產品的開發試驗、鑑定、示範、推廣;
(六)負責農村能源和農業生產節能產品、設備的質量監督、檢測、評估;
(七)負責農業自然資源及農業廢棄物資源的綜合利用;
(八)負責管理農村能源建設和生產節能重大科技開發項目、國際合作項目的論證、立項、投資貸款管理、驗收和鑑定;
(九)負責國內外農村能源技術的交流與合作。
領導分工
周銀華(局長、支部書記):負責主持全面工作。李毅(副局長、支部副書記):負責項目監督管理、項目儲備申報、政府採購組織、服務體系建設、鄉鎮推廣站及組織紀檢工作,主管監督管理科、業務科、基建科,協助做好全面工作。
李利(副局長、支部委員):負責財務、人事、機關、文秘、統計、檔案、政法、計生、後勤、接待及黨務群團工作,主管綜合辦公室。
內設機構
1、綜合辦公室(1)負責財務、人事、機關、文秘、統計、檔案、政法、計生、後勤、接待等工作。
(2)負責公文材料的起草及《仙桃農村能源》的編輯傳送工作,擬定機關規章制度並協調落實。
(3)負責各種會議的後勤保障和會務籌備工作;受理民眾投訴和來信來訪,搞好檔案資料的收集與檔案管理。
(4)負責上級來客接待和鄉鎮來客生活安排,搞好車輛管理和各種政務通知的上傳下達,保持與上級機關的聯繫。
(5)負責項目建設資料數據的匯總上報和機關材料列印工作。
(6)負責按照物資採購契約執行物資採購計畫,並對購進辦公固定資產做好登記建檔與日常管理,搞好財產管理、治安和房屋門棟出租等工作。
(7)負責財務管理工作,搞好機關財務年度預決算,加強招待費管理,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督導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搞好項目審計,並開展項目檢查驗收。
(8)負責項目資金撥付、項目帳務管理和“以錢養事”管理工作,保持與財局的業務聯繫。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技術業務科
(1)負責組織編制全市農村能源發展規劃,制訂市級農村能源項目年度投資計畫,並會同相關部門聯合下達。
(2)根據年度預算安排,收集服務網點及能源局承建工程所需物資,編制物質採購計畫交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3)負責項目建設的質量督查、進度統計通報;掌握項目實施動態,強化措施促平衡,確保項目建設任務按期完成;搞好安全生產、項目竣工驗收和項目迎檢工作。
(4)負責項目建設進度摸底與統計,做好項目建設資料數據的報送歸檔工作。
(5)負責項目建設總結材料、生態能源技術材料及《仙桃農村能源》的撰稿工作,搞好相關會議資料準備,並協助做好相關會務籌備。
(6)負責組織技術培訓,做好農村能源新技術的引進、開發和推廣工作。
(7)負責科技下鄉與科技入戶,做好陽光(溫暖)工程的實施工作。
(8)負責農村能源職業技能鑑定培訓、考核及申報發證工作。
(9)負責農村能源建設的宣傳報導工作。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監督管理科
(1)負責監督檢查全市農村能源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指導鄉鎮搞好項目財務制度建設。
(2)負責市服務中心與鄉鎮推廣站的管理,搞好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農村能源行業協會的運行工作。
(3)負責建立項目庫,貯備農村能源項目。
(4)負責申報國家和省級農村能源投資項目,制訂項目實施方案,並協調項目部門批准實施。
(5)負責項目招標與政府採購組織工作。
(6)負責項目設備器材的收發管理,按照局長辦公會決定項目物資配發計畫,搞好項目物質的聯繫配發工作。
(7)負責相關會議材料準備,並協助做好相關會務籌備。
(8)負責監督管理的試點、示範和推廣工作,做好相關資料的報送歸檔。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基建科
(1)負責局內部承建工程方案包括施工設計、預算、標書及契約制定。
(2)負責工程施工組織、技術指導、工程監理。
(3)協助業務科抓好全市鄉鎮沼氣工程技術指導,工程監理。
(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