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培祥

仇培祥

仇培祥,男,64歲,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人,原佛山市高明區國土資源局局長兼高明區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副組長(正科職,享受副處級待遇),2006年8月因涉嫌貪污罪、受賄罪由佛山市檢察院指定高明區檢察院立案偵查。 2016年5月5日廣東佛山市檢方在上級相關部門的協助下,成功將被紅色通緝、潛逃加拿大10年的貪污、受賄犯罪嫌疑人仇培祥抓獲歸案。

基本信息

個人履歷

仇培祥(男,64歲,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人),原佛山市高明區國土資源局局長兼高明區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副組長(正科職,享受副處級待遇),2006年8月因涉嫌貪污罪、受賄罪由佛山市檢察院指定高明區檢察院立案偵查。

人物事件

經查,2000年至2004年,時任高明區國土資源局局長的犯罪嫌疑人仇培祥與時任高明區國土資源局出納員的陳妙瓊(已判刑)等人共謀,以虛構預付工程款套取公款;兩人採取將高明區國土資源局收取的贊助費、高明區國土資源局下屬高明區測繪隊的測繪費、下屬迅平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應收未收的評估費直接劃轉到陳妙瓊私人賬戶等方式,共同貪污公款135萬多元。
2001年至2003年,仇培祥幫助個體裝修工程老闆莫明生(已判刑)承接了高明區國土資源局及多個下屬單位的多項裝修工程。期間,仇培祥分多次收取莫明生以現金、代付私人裝修費等形式送予的好處費總計人民幣28萬多元、港幣2萬元。
仇培祥於2006年2月案發前出逃至加拿大,並於2010年非法取得加拿大國籍。佛山市檢方掌握仇培祥出逃的訊息後,將仇培祥列為重點追逃對象,並立即將情況報告上級檢察院,通過上級檢察機關協調對仇培祥發出紅色通緝令,積極開展偵查和追逃工作。經過不懈的努力,發現仇培祥準備於近期乘坐加拿大溫哥華航班回國,佛山市檢方迅速制定抓捕計畫和安全防範預案,立即派追逃小組趕赴首都國際機場,在警方的協助下,於4月24日將正在入境的仇培祥一舉抓獲,後押解回佛山市。
經審訊,仇培祥對貪污、受賄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抓捕回國

2016年5月,佛山市檢察機關在上級相關部門的鼎力協助下,於4月24日成功將被紅色通緝、潛逃加拿大10年的貪污、受賄犯罪嫌疑人仇培祥抓獲歸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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