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學民

戴學民

戴學民,紅色通緝令號碼A-19/1-2002,原中國經濟開發信託投資公司上海營業部總經理,涉嫌貪污1100萬元,於2001年8月潛逃出境,近期改換身份持外國護照潛回國內。公安、檢察機關發現線索後,及時開展緝捕工作,將其緝拿歸案。戴學民已被執行刑事拘留,有關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之中。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曾任中國經濟開發信託投資公司上海營業部總經理。

人物事件

合併圖冊 合併圖冊

2001年4月,檢察機關對戴學民 投資的南京福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調查,2001年7月26日,南京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對戴學民立案偵查。 戴學民聽到風聲後於2001年8月潛逃出境。因美國拒絕發放簽證,只能逃亡英國、貝里斯 。2002年1月11日由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 。外逃英國期間,戴學民先後在證券公司和圖書館從事分析和整理資料的工作,交完房租,只能勉強度日。拮据的生活導致家庭矛盾爆發,妻子與其離婚並帶著兒子離開了英國。

2015年4月25日晚,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在公安機關的協助下,將潛逃境外14年多的原中國經濟開發信託投資公司上海證券營業部總經理戴學民從上海押解回寧。這是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公布百名外逃人員後的首個落網人員。

2016年7月,南京中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戴學民有期徒刑6年。戴學民不服提出抗訴,省高院駁回其抗訴,維持原判。

抓捕經過

2015年4月22日,在中紀委公布的“天網”行動全球通緝百名重點人員中,戴學民列在第90號。

專項行動開展以來,上海邊檢總站根據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紅色通報信息資料,深入排查外逃國家工作人員和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身份信息,發現一名外逃人員涉嫌變換身份潛回境內。獲悉這一情況後,上海市公安局迅速協調經偵總隊對線索進行核查,初步確認英籍男子“DAI GEOFFREY”即外逃人員戴學民。

掌握這一關鍵性情況後,上海方面第一時間上報公安部行動辦,並在經偵總隊成立抓捕行動指揮部,迅速研究制定抓捕方案。同時,組織協調現場警力和邊防等相關部門,積極開展抓捕工作。一方面,組織現場警力通過實地摸排,獲取了戴學民常住地戶主及居住人員的登記姓名、護照號碼等信息,並展開蹲守;另一方面,對現場反饋的居住人信息進行充分了解,最終發現戴學民居住於安徽省的某個地方。

收網時機已經成熟,上海警方迅速組織精幹警力趕赴安徽。在當地警方大力配合下,於2015年4月25日11時許在一個公寓樓內將戴學民抓獲,並將戴學民移交江蘇警方。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