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主權思想

近代西方思想學家提出的,在近代西方政治發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義的理論成果。它以自然法、契約論為基礎,論證國家一切權利屬於人民,確立人民的自由意志在國家生活中的最高地位,藉以否定君主主權論和議會主權論。

是近代西方思想學家提出的,在近代西方政治發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義的理論成果。它以自然法、契約論為基礎,論證國家一切權利屬於人民,確立人民的自由意志在國家生活中的最高地位,藉以否定君主主權論和議會主權論。
出自《論民主》的人民主權思想與主權在民,是盧梭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中的重要貢獻之一。盧梭認為,人們經過協定,訂立契約,成立公民的社會;這樣個人的“自然”自由雖然受到了限制,但獲得了“政治”自由,個人的生命財產也就有了保障。同時強調人民有權推翻破壞“社會契約”、蹂躪“人權”、違反“自然”的專制政體,建立以“最聰明的少數人”(實指資產階級)委領導、充分體現“共同意志”的“理性王國”。這就是盧梭人民主權思想與主權在民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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