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殉制度

人殉的野蠻習俗在商代曾達到頂峰。春秋時期,奴隸制走向崩潰,人殉的做法越來越受到抨擊,人殉現象逐漸減少,代之以泥木人形的製品殉葬。秦始皇死後,秦二世逼迫沒有生子的宮女全部殉葬,而且將建造陵墓的工匠也封閉在墓內,被害者“計以萬數”。秦的一系列暴政導致了秦王朝的覆滅,使得後來的統治者接受了一些政訓。從漢朝到元朝,人殉制度基本上被廢止了。

簡介

然而,明朝建立後,太祖朱元璋又恢復了人殉制。他的被封為秦王的次子死時,由他降旨準以二名王妃殉葬。朱元璋本人死時,更以四十六名妃嬪、宮女殉葬。成祖朱棣死時。以三十多名妃嬪、宮女殉葬。以後的仁宗朱高熾用五名,宣宗朱瞻基用十名。當時,新皇帝一上台,便為死去的老皇帝圈定殉葬的妃嬪、宮女。名單一經宣布,宮內的人首先要向殉葬者“道賀”,。殉葬者含悲忍痛群地梳妝打扮一番,接著在指定的殿閣中參加一次宴席,隨後即被逼集體自縊。宣宗有個叫叫郭愛的妃子,很有文才,入宮不到一個月就被指定殉葬,死前,她萬般憤懣地寫下一首絕命詞:“修短有數兮,不足較也。生而如夢兮,死則覺也。先吾親而歸兮,慚予之失孝也。心淒淒而不能已兮,是則可悼也!”這是對殘酷的人殉制度的血淚控訴!

廢除

1464年(天順八年),英宗朱祁鎮臨終前特召皇太子玉至榻前,下遺詔說:“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後世勿復為。”這樣,最終廢止了慘無人道的人殉制度。清朝雖然在入關前實行過人殉制,但入關統治全國後即予廢除。所以,嚴格地說,明朝是中國歷史上最後實行人殉制度的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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