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對員工進行考核,從管理者的角度看,主要有兩大基本目的:
(1)發掘與有效利用員工的能力;
(2)通過考核,對員工給與公正的評價與待遇,包括獎懲與升遷等。
(3)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作用
人員考核的作用包括4點:
(1)考核有利於評價、監督和促進員工的工作,有明顯的激勵作用;
(2)為確定員工的勞動報酬與其他待遇提供科學依據;
(3)為個人認識自我、組織進行考核,促進員工的全面發展創造條件;
(4)有利於管理者了解下屬,以便進行合理的崗位調整及職務晉升。
內容與結構
1、德:即考核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與職業道德。
2、能:是指人員的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人員的基本業務能力、技術能力、管理能力與創新能力等。
3、勤:是指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態度。
4、績:主要指工作業績。包括可以量化的剛性成果和不易量化的可評估成果。
5、個性:主要了解人員的性格、偏好、思維特點等。
要求
1、考核最基本的要求是必須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
2、要建立由正確的考核標準、科學的考核方法和公正的考核主體組成的考核體系。
3、要實行多層次、多渠道、全方位、制度化的考核。
4、要注意考核結果的正確運用。
程式
1、制定考核計畫。
2、制定考核標準、設計考核方法、培訓考核人員
3、衡量工作、收集信息。
4、分析考核信息、作出綜合評價。
5、考核結果的運用。
方法
1、實測法
2、成績記錄法
3、書面考試法
4、直觀評估法
5、情景模擬法
6、民主測評法,即由組織的人員集體打分評估的考核方法
7、因素評分法,即分別評估各項考核因素,為各因素評分,然後匯總,確定考核結果的一種考核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