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1)具有鮮明的主體意識。 也即交際者獨特的個性特點,由於人們的交際、合作和撞擊,總有其既定目標,總是圍繞著一個基本點發生,也就是說,個人的經濟地位和經歷,原定的方向和追求,制約著他的行動,形成了他的心理定勢。
(2)心理的兼容性。 個體心理雖是客觀事物在頭腦中的反映,但並不意味眾多的個體心理都一樣,即使是同一事物擺在兩個人面前,也少有一致的反應。因為個體對客觀事物的反應浸潤著個人的觀點、經歷和情感。然而客觀事物的變異性,有會引起個體心理的發展變化。交際活動的開展,外部信息的不斷輸入,人們心理會隨之引起變動,不可能停留在原有狀態上,兩個人進行交際活動,本來每個人都只有一個想法,但交際的結果不是一加一等於二,而是一加一等於四(每個人有了兩個想法),甚至會浮想聯翩,舉一反三,這便是交際心理的兼容作用。
(3)能夠調整自身的能力。 交際心理一旦產生,便具有了影響人的各方面活動的作用,甚至會制約人的交際行為方式,然而創造的欲望是無止境的,人在改造世界的同時,也在不斷的改造自己,不斷的調整自身,使自己的交際心理和交際行為更好的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
(4) 交際心理的層次遞進性。 交際活動的多樣性和複雜性,決定了交際心理的層次遞進性。人的社會交際意識所以具有層次遞進性,這是因為:首先,作為交際的主體,在實際交際活動中擔任的角色不是單一的而是多元的。其次,從交際需要而言,起層次層次遞進性也是顯而易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