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噪聲

交通噪聲

交通噪聲,主要指機動車輛在市內交通幹線上運行時所產生的噪聲。其他運輸工具,如飛機、火車、輪船的噪聲問題見飛機和機場噪聲、鐵道交通噪聲、船舶噪聲。隨著城市機動車輛數目增長,交通幹線迅速發展,交通噪聲日益成為城市的主要噪聲。

正文

噪聲來源 有機動車發動機殼體的振動噪聲、進氣聲、排氣聲、喇叭聲以及輪胎與路面之間形成的噪聲。機動車在低速運行時,以發動機殼體的振動噪聲為主;在高速運行時,輪胎噪聲就上升為主要噪聲(見機動車輛噪聲。測量結果表明,車速為每小時50~100公里時,在距離交通幹線中心15米處,拖拉機噪聲為85~95分貝,重型卡車為80~90分貝,中型或輕型卡車為70~85分貝,機車為75~85分貝,小客車為65~75分貝。車速加倍,交通噪聲平均增加7~9分貝。
特點 交通噪聲是一種不穩定的噪聲。在交通幹線兩旁,噪聲級隨時間而變化。這種噪聲與機動車輛的類型、數目、速度、運行狀態、相互距離、是否鳴笛、道路寬度、坡度、乾濕狀態、路面情況和交叉路口建築物的層數,以及風速等因素有關。
城市交通噪聲在一段時間內,A聲級的分布基本上符合常態分配。用Y表示聲級為LA的機率,則:

交通噪聲

式中σ為分布的標準偏差;LA為交通噪聲的A聲級;L50是A聲級分布的中值。
噪聲測量 城市交通噪聲通常是在離開交叉路口的交通乾線上人行道邊進行定點測量。測量用的傳聲器應安置在人行道邊離地面高1.2米處,用聲級記錄器或噪聲統計分析器連續測量15分鐘,或用聲級計慢檔每5秒鐘讀取一個A聲級瞬時值,連續讀取200個數據,用統計方法計算統計聲級Ln與等效聲級Leq。根據各幹線段測量後計算的結果,繪出全市交通幹線噪聲污染分布圖。全市交通幹線噪聲平均值岧,可以用各幹線段測得的聲級Lk(Ln或Leq)和幹線長度lk權平均求出:

交通噪聲

式中l為全市幹線的總長度;n為所取幹線的總數;

交通噪聲

此外,也可在全市交通幹線上,等距離選取200個測點,測點的距離依據全市交通幹線總長度而定。每個測點按5秒的間隔,讀取12個數據(A聲級瞬時值),用全市測量的數據統一計算出統計聲級Ln,標準偏差σ和等效聲級Leq等。
評價方法 交通噪聲的評價有幾種表示方法:①百分聲級。常用的有A聲級的統計值L10、L50、L90。如L10表示有10%的時間超過這一聲級,L50相當於交通噪聲峰值的平均。②等效聲級Leq。對於常態分配的交通噪聲如d=L10-L90,則交通噪聲。③晝夜等效聲級Ldn。將夜22時到早6時所測得的各聲級值均加10分貝後,同早6時到夜22時所得的各聲級值按能量平均,求出Ldn。④噪聲污染級Lnp。交通噪聲。⑤交通噪聲指數TNI。TNI=L90+4d-30。單位都是分貝。
當車流量V(輛每小時)大於1000,平均車速為S(公里每小時)時,在距交通幹線的中心線d(米)處的交通噪聲,可按下式計算:
L50=11+10 lgV-10 lgd+20 lgS
也可以計算單個車輛的運行噪聲。設測點距地面1.2米,距交通幹線的中心線15米處,考慮發動機與輪胎噪聲的總和並對大量的車輛予以平均,對於卡車:
LA=83.6(S<48公里每小時)

交通噪聲

(S≥48公里每小時)對於小客車:

交通噪聲

等效聲級Leq的計算方法如下:
Leq=10 lgV+22 lgS+Δt+Δd+Δw+C式中△t為卡車所占的百分數的修正值;△d為測量點和交通幹線中心線的距離變化的修正值;△w為道路寬度的影響;C為常數。
中國一些城市在1975~1977年測量交通噪聲的結果如表所示。 參考書目
 P. F. Cunniet, Environmental Noise Pollution,John Wiley & Sons, New York, 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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