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沉香文化協會

亞洲沉香文化協會

亞洲沉香文化協會(英文縮寫:AACA)是負責在全亞洲範圍內協調、促進沉香產業發展、保護,實現亞洲沉香產業化、專業化的國際性組織。亞洲沉香文化協會以:“文化、合作、保護、發展”為宗旨,以“傳播沉香文化,普及沉香教育,促進沉香及相關行業產業化進程”為目標,意在通過普及推廣沉香文化,以利提高民眾對沉香文化的保護意識,推動社會和諧化發展。

基本信息

【拼音】:yàzhōuchénxiāngwénhuàxiéhuì

協會簡介

亞洲沉香文化協會(英文縮寫:AACA)是負責在全亞洲範圍內協調、促進沉香產業發展、保護,實現亞洲沉香產業化、專業化的國際性組織。亞洲沉香文化協會以:“文化、合作、保護、發展”為宗旨,以“傳播沉香文化,普及沉香教育,促進沉香及相關行業產業化進程”為目標,意在通過普及推 廣沉香文化,以利提高民眾對沉香文化的保護意識,推動社會和諧化發展。
亞洲沉香文化協會由常務委員會、專家委員會、理事會、秘書處組成,下設辦公室、新聞中心、產業發展中心、技術發展中心、宣傳部、外聯部、培訓部、學術部等常設辦事機構,以利為學術品鑑、大眾學習、工作開展和行業發展提供科學、完善、前沿的諮詢信息和保障服務。
亞洲沉香文化協會將聯絡世界各國高新科技沉香研發產業、種植企業和從事醫藥研究的機構,依照各家相關政策,在各國範圍內發展不同類型的沉香合作成員單位:設立各級辦事處、指導站、聯合服務中心、服務站、養生品鑑會館等。企事業和相關單位可以向亞洲沉香文化協會申請:愛心企業、協作單位、示範單位沉香種植基地等。
亞洲沉香文化協會廣泛與各國政府、企事業單位、文化教育系統、科學界、權威人士、醫藥(保健)行業、健康、美容、休閒、養生、綠色、環保、低碳產業等相關體系建立多邊的合作關係,聯合開展與沉香相關(學術、科技、科普)交流研討會、論壇、科技產品推廣、香文化講座等活動,通過媒體宣傳,構建涵蓋信息資訊、文化傳播、教育培訓、引導規劃等服務功能的非營利性協作平台,以推動各國沉香產業的整體發展和民族文化素質的提高,為構建和諧社會而努力奮鬥。
沉香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為提高大眾傳統文化的普及教育工作,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財力。亞洲沉香文化協會將秉承宗旨,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為沉香文化的普及和推廣做出應有的貢獻。社會各界單位、領導及有志之士關注、支持、參與、合作。加入AACA可免費申請:國際沉香香道師資格證書、國際沉香高級香道師資格證書、國際沉香香道師師資證書等各行業相應資格證書,證書為中英文雙版。依法在十六個國家和地區備案。十三個國家(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汶萊、越南、寮國、緬甸、高棉,日本,韓國,中國)三個地區:台灣,香港,澳門。

組織機構

國際沉香專業會員委員會
國際沉香文化傳承認證委員會
國際沉香種植與保護委員會
國際沉香品牌發展委員會
國際沉香醫藥專業委員會
國際沉香專家委員會
國際沉香藝術與收藏委員會
國際沉香香道師專業委員會
國際沉香健康養生專業委員會

分支機構

中國奇楠沉(北京)國際醫藥研究院
中國華濟堂(北京)國際醫藥研究院
北京華源仁濟健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北京華源仁濟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合作機構

中美國際文化交流協會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協會名稱為:亞洲沉香文化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英文全稱為:AsiaAleoswoodCulturalAssociation(縮寫為AACA).
第二條協會是負責在全亞洲範圍內協調、促進沉香產業發展、保護,實現亞洲沉香產業化、專業化的國際性組織。
第三條協會以“文化、合作、保護、發展”為宗旨,以“傳播沉香文化,普及沉香教育,促進沉香及相關行業產業化進程”為目標,意在通過普及推廣沉香文化,以利提高民眾對沉香文化的保護意識,推動社會和諧化發展。
第四條本協會遵守註冊地和備案地國家的法律並接受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五條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聯絡世界各國高新科技沉香研發產業、種植企業和從事醫藥研究的機構,依照各家相關政策,在各國範圍內發展不同類型的沉香合作成員單位;
(二)根據國際沉香行業發展態勢,及時、準確地收集行業內信息,在會員間展開交流,為會員提供可以資源共享的平台;
(三)組織會員進行專業、系統的知識培訓,並授予行業資格證書;
(四)網站宣傳,定期出版沉香資料、刊物。通過媒體宣傳,構建涵蓋信息資訊、文化傳播、教育培訓、引導規劃等服務功能的非營利性協作平台,以推動各國沉香產業的整體發展;
(五)廣泛與各國政府、企事業單位、文化教育系統、科學界、權威人士、醫藥(保健)行業、健康、美容、休閒、養生、綠色、環保、低碳產業等相關體系建立多邊的合作關係,聯合開展與沉香相關(學術、科技、科普)交流研討會、論壇、科技產品推廣、香文化講座等活
第三章會員
第六條本協會會員分普通會員、高級會員、終身會員。
第七條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第八條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身份證複印件;
(二)協會理事會員討論通過。
第九條會員的權利:
(一)會員可根據培訓情況,向協會免費申請相應專業資格證書。
(二)會員可以參加協會舉辦的行業沙龍、講座、國際行業交流,了解最新的行業市場動態。享用協會信息資源。
(三)會員會定期收到協會免費寄送的會刊,接受免費會刊、網站專訪。
(四)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
(二)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支持和承擔協會的工作;
(四)積極參加協會舉辦的活動;
(五)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一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會員如果一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二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協會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會員大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產生理事會和罷免理事;
(三)審定本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決定其他的重要事宜;
第十四條會員大會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參加為有效會議,參加會議半數以上成員表決通過的事項為有效決議。會員大會一般每五年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由理事會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五條理事會是會員大會閉幕期間的執行機構,閉會期間主持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六條理事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有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三)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每次會議決議,需有過三分之二的理事出席並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者通過決議方為有效。
第十九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五章會費
第二十條本會主要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政府、企業贊助;
(三)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有償服務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條協會按年度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二條會費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三條協會會員退會或被除名時,不得要求退還已繳納的會費或資助、捐贈的財產。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經年月日通過。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協會理事會。中國奇楠沉(北京)國際醫藥研究院

使命

文化、合作、保護、發展

價值觀

傳播沉香文化,普及沉香教育,促進沉香及相關行業產業化進程,普及推廣沉香文化,提高民眾對沉香文化的保護意識,推動社會和諧化發展。

協會服務

(一)協會為會員提供培訓服務,協會根據會員的培訓及審核情況,向會員提供相應免費的專業資格證書。
(二)協會為會員提供會員福利,組織會員定期參加行業沙龍、講座、國際行業交流等活動,輔助會員開店,了解最新的行業市場動態,享用協會信息資源。
(三)協會為會員定期免費寄送協會會刊、網站專訪。

核心優勢

亞洲沉香文化協會具備完備的常務委員會、專家委員會、理事會、新聞中心、產業發展中心、技術發展中心、宣傳部、外聯部、培訓部、學術部等常設辦事機構。在亞洲十六個國家及地區認證和備案。

協會成員

十六個國家及地區認證和備案的人員

協會發展

亞洲沉香文化協會成立於2012年11月28日,我協會從建立到現在才兩年,在這段極短的時間裡協會不斷吸取經驗、總結教訓、積極與外界聯繫,為以後協會更好的發展提供便利。與此同時協會為了提高大家對沉香文化的了解、提高協會會員的專業水平,專門成立了香道培訓機構。
亞洲沉香文化協會以傳承中華文化精粹為己任,通過收集、整理、搶救和保護中國香道文化、藥香文化及養生文化,恢復中國傳統香席,建立中國香道儀軌,制定香材鑑賞標準,培養香道傳承人才,有效的推動了亞洲沉香文化協會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亞洲沉香文化協會自成立後,定期舉辦國際沉香研討會、香藝評比活動、沉香雕刻、鑑賞大賽等,積極搭建國內其他地區,以及日本、印尼、越南、高棉等十六個國家及地區沉香界學術文化交流的橋樑。並通過網站、海報、宣傳欄等宣傳工具作為媒介大力宣傳我協會,提高我協會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愛好者加入協會。亞洲沉香文化協會立足於文化產業引領者的定位,著眼於國際交流、學術研究、權威媒體經營、產權實體運作、基地園區建設、文化金融結合等業務,形成相互聯繫、相互激發、相互促進的發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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