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背景
據說此信經是亞他那修在第四世紀,根據以前的信經及奧古斯丁的三位一體論寫成,最早曾在第五世紀的拉丁教會中出現過,而完整的形式則要到第九世紀才有,那時大家都認為它是亞他那修的作品,所以它極具權威性。但在第十七世紀時,羅馬天主教的學者Voss宣稱此信經並非出於亞他那修之手,他提出亞他那修必以希臘文著作,但此信經卻流傳於拉丁教會中,可見原作必是以拉丁文寫成,決非出於亞氏,而且文中並未使用亞氏最為強調的「本體相同」(Homoousia)一詞。從此無人確知此信經之作者。
全文
1. 任何人慾得救,首先當持守大公教會信仰。
2. 此信仰, 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遠沉淪。
3. 大公教會信仰即:我等敬拜一體三位,而三位一體之神。4. 其位不亂,其體不分。
5. 父一位,子一位,聖靈亦一位。6. 然而父子聖靈同一神性,同一榮耀,亦同一永恆之尊嚴。
7. 父如何,子如何,聖靈亦如何。8. 父不受造,子不受造,聖靈亦不受造。
9. 父無限,子無限,聖靈亦無限。10. 父永恆,子永恆,聖靈亦永恆。
11. 非三永恆者,乃一永恆者。12. 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無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無限者。
13. 如是,父全能,子全能,聖靈亦全能。14. 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 如是,父是神,子是神,聖靈亦是神。16. 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 如是,父是主,子是主,聖靈亦是主。18. 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 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認三位均為神,均為主。20. 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謂神有三,亦不得謂主有三。
21. 父非由誰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22. 子獨由於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為受生。
23. 聖靈由於父與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為發出。
24. 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聖靈,非三聖靈。25. 且此三位無分先後,無別尊卑。
26. 三位乃均永恆,而同等。27. 由是如前所言,我等當敬拜一體三位,而三位一體之神。
28. 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體之神。
29. 再者,為求得永恆救贖,彼亦必篤信我等之主耶穌基督成為人身。
30. 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認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穌基督,為神,又為人。
31. 其為神,與聖父同體,受生於諸世界之先;其為人,與其母同體,誕生於此世界。
32. 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靈,血肉之身。33. 依其為神,與父同等,依其為人,少遜於父。
34. 彼雖為神,亦為人,然非為二,乃為一基督。35. 彼為一,非由於變神為血肉,乃由於使其人性進入於神。
36. 合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為一。37. 如靈與身成為一人,神與人成為一基督。
38. 彼為救我等而受難,降至陰間,第三日從死復活。39. 升天,坐於全能神父之右。
40. 將來必從彼處降臨,審判活人死人。41. 彼降臨時,萬人必具身體復活;
42. 並供認所行之事。43. 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惡者必入永火。
44. 此乃大公教會信仰,人除非篤實相信,必不能得救。
神學意義
正統信仰的凱歌
《亞他那修信經》文句簡潔、優美,富有節奏,被稱為是音樂的信經或教義的詩篇,是正統信仰的凱歌。這一信經表明基督教會在信仰告白上所達到的學識的高度,也是改革宗神學所強調的智慧的敬虔的寫照。
此信經是以詩體寫成,共有44句,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以三位一體為主題;第二部分則強調基督的神人二性、道成肉身及救贖。
在陳述三位一體教義的時候,此信經特別排除了本體隸屬之說-既聖子隸屬聖父,聖靈隸屬聖子的主張。它清楚地表明,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之神在本體或本質上絕對合一,同質同尊同榮。同時又強調每人一位格獨特的屬性,聖父乃是三一之根基,聖子由聖父受生,聖靈由聖父聖子發出。
在闡明基督神人二性的時候,此信經與《迦克敦信經》的立場一致。而涉及道成肉身與救贖之教義,則是重複了《使徒信經》和《尼西亞信經》的內容。因此,三位一體的教義在這一信經中達至巔峰,從此基督教會以這一信經所奠定的三位一體的教義為核心和框架,開始轉向社會文化與道德的全方位重建。
純正信仰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在這一信經的開始(1-2),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間(28),以及最後(44),都加上了教會嚴肅的宣告“ 凡人慾得救,首先當持守大公教會信仰。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遠沉淪”
亞他那修信經表明教會對於純正信仰的重視和信心,這是現代教會中那種不講立場的混合主義者們以及不講原則的和事佬們難以想像和無法接受的。若非歷代教會如此不折不扣地保守、傳講正統的信仰,基督教傳到今天也就面目全非了。
今日中國教會需要《亞他那修信經》中所陳述的正統信仰,更需要這一信經中所表明的那種智慧的敬虔,願主在中國興起如正統信仰之父亞他那修式的聖徒,堅決捍衛正統信仰,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爭辯”(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