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
五遲是指立遲、行遲、語遲、發遲、齒遲;五軟是指頭項軟、口軟、手軟、足軟、肌肉軟,均屬於小兒生長發育障礙病證 。
與西醫病名的關係
西醫學上的腦發育不全、智力低下、腦性癱瘓,佝僂病等,均可見到五遲、五軟證候。五遲以發育遲緩為特徵,五軟以痿軟無力為主症,兩者既可單獨出現,也常互為並見。
病因
五遲五軟的病因主要有先天稟賦不足,亦有屬後天失於調養者。
病機
1.先天因素 父精不足,母血氣虛,稟賦不足;或母孕時患病、藥物受害等不利因素遺患胎兒,以致早產、難產,生子多弱,先天精氣未充,髓腦未滿,髒氣虛弱,筋骨肌肉失養而成。
2.後天因素 小兒生後,護理不當,或平素乳食不足,哺養失調,或體弱多病,或大病之後失於調養,以致脾胃虧損,氣血虛弱,筋骨肌肉失於滋養所致。
診斷要點
1.小兒2-3歲還不能站立、行走為立遲、行遲;初生無發或少發,隨年齡增長頭髮仍稀疏難長為發遲;牙齒屆時未出或出之甚少為齒遲;1-2歲還不會說話為語遲。
2.小兒周歲前後頭項軟弱下垂為頭項軟;咀嚼無力,時流清涎為口軟;手臂不能握舉為手軟;2-3歲還不能站立、行走為足軟;皮寬肌肉鬆軟無力為肌肉軟。
3.五遲、五軟之症不一定悉具,但見一、二症者可分別做出診斷。還應根據小兒生長發育規律早期發現生長發育遲緩的變化。
4.可有母親孕期患病用藥不當史;產傷、窒息、早產史;養育不當史;或有家族史,父母為近親結婚者。
辯證論治
一、辨證要點
1.辨臟腑立遲、行遲、齒遲、頭項軟、手軟、足軟,主要在肝腎脾不足;語遲、發遲、肌肉軟、口軟,主要在心脾不足。
2.辨輕重五遲、五軟並見,病情較重;五遲、五軟僅見一、二症者,病情較輕。
二、治療原則
五遲、五軟屬於弱證,以補為其治療大法。根據證型不同,分別施以補腎養肝,健脾養心。本病一般用散劑、膏劑等中成藥劑長期服用,並宜配合教育訓練等法緩步進行 。
三、分證論治
1.肝腎虧損
證候:筋骨萎弱,發育遲緩,坐起、站立、行走、生齒等明顯遲於正常同齡小兒,頭項萎軟,天柱骨倒,舌淡,苔少,脈沉細無力。
治法:補腎養肝。
方藥:加味六味地黃丸加減。
常用藥:熟地、山萸肉、山藥、澤瀉、茯苓、丹皮、鹿茸、五加皮、麝香。
2.心脾兩虛
證候:語言遲鈍,精神呆滯,智力低下,頭髮生長遲緩,發稀萎黃,四肢萎軟,肌肉鬆弛,口角流涎,咀嚼吮吸無力,或見弄舌,納食欠佳,大便多秘結,舌淡苔少,脈細。
治法:健脾養心,補益氣血。
方藥:調元散加減。
常用藥:人參、黃芪、白朮、山藥、茯苓、甘草、當歸、熟地、白芍、川芎、石菖蒲。
其他療法
針灸療法
1.灸法灸足踝各3壯,每日1次。用於肝腎虧損證。灸心俞、脾俞,各3壯,每日1次。用於心脾兩虛證。
2.耳針取心、腎、肝、脾、皮質下、腦幹,隔日1次。用於五遲、五軟。
轉歸預後
多數患兒由先天稟賦不足所致,證情較重,預後不良;少數由後天因素引起者,若症狀較輕,治療及時,也可康復。
預防調護
一、預防
1.大力宣傳優生優育知識,禁止近親結婚。婚前進行健康檢查,以避免發生遺傳性疾病 。
2.孕婦注意養胎、護胎,加強營養,按期檢查,不濫服藥物。
3.嬰兒應合理餵養,注意防治各種急、慢性疾病。
二、護理
1.重視功能鍛鍊,加強智力訓練教育。
2.加強營養,科學調養。
3.用推拿法按摩萎軟肢體,防止肌肉萎縮。
文獻摘要
《醫宗金鑒·幼科雜病心法要訣》:小兒五遲之證,多因父母氣血虛弱,先天有虧,致兒生下筋骨軟弱,行步艱難,齒不速長.,坐不能穩,要皆腎氣不足之故。先用加味地黃丸滋養其血,再以補中益氣湯調養其氣。又足少陰腎之經,其華在發,若少陰之血氣不足,即不能上榮於發,苣勝丹主之。又有驚邪乘人心氣,至四五歲尚不能言語者,菖蒲丸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