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型介紹
五星茅台屬於醬香型酒,醬香型酒採用高溫制曲,二次投料,堆積發酵的生產工藝,一般一年為一個生產周期。取酒後經過勾兌、陳貯而成。其酒味呈醬香、窖底香、醇甜香而具獨特風格。酒體完美,香氣幽雅,酒味豐滿、醇厚。
香型特點
酒色微黃而透明,醬香、焦香、糊香配合諧調,口味細膩、優雅,空杯留香持久。主要看色:酒花大、成串附著於杯壁、消失速度慢。色澤微黃純正、掛杯厚、停留持久;聞香:微酸,醬香濃郁、細膩、醇厚、飽滿、持久、無雜味;品味(均勻細布與舌尖細品):醬香突出、酒體醇厚、優雅、細膩、乾淨、悠長;飲(稍大口飲,注重風格體驗與感受):山魂水魄、盪氣迴腸、味道醇厚甘洌、酒體飽滿圓潤、酒香濃郁持久、感受綿遠流長......
五星茅台口感
醬香型白酒是我國白酒中較為珍貴的一個大類,茅台酒是我國大曲醬香型酒的鼻祖,被譽為國酒、禮品酒、外交酒。它具有醬香突出、幽雅細膩、酒體醇厚豐滿、回味悠長、空杯留香持久的特點。其優秀品質和獨特風格是其他白酒無法比擬的。
歷史記載
據《史記》記載公元前135年令漢武帝“甘美之”的“蒟醬酒”,就產於貴州茅台一帶。公元前135年就生產出令漢武帝“甘美之”的枸醬酒,這便是醬香型白酒茅台酒的前身。黔北一帶水質優良,氣候宜人,當地人善於釀酒,前人把這一帶稱為“酒鄉”,而“酒鄉”中又以仁懷市茅台鎮的酒最為甘洌,謂之“茅台燒”或“茅台春”。
茅台鎮開設正規作坊始於何時尚無明確考證,據茅台現存最早的明代《鄔氏族譜》扉頁所繪家族住址地形圖的標註,其中有釀酒作坊。族譜所載鄔氏是明代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隨李化龍平定動亂後定居茅台的,這說明茅台早在1599年前就有了釀酒的正規作坊。茅台酒獨特的回沙工藝在這個時候基本形成。
茅台最早的釀酒坊名稱據考查是“大和燒房”,這個信息是從茅台楊柳灣一尊建於清嘉慶八年(1803年)的化字爐上所鑄的捐款名單有“大和燒房”而獲得。其實茅台酒在清代已相當興旺,道光年間已遠銷滇、黔、川、湘。鹹豐年間由於戰亂生產一度中斷。清同治一年(1862年)茅台酒坊在舊址上開始重建,這以後的發展主要有三家作坊,名叫“燒房”,最先開設的是“成義燒房”;其次是“榮和燒房”、“恆興燒房”。成義燒房的前身是成裕燒房,於同治一年開設,創始人華聯輝。華聯輝祖籍江西臨川,始祖康熙年間來貴州經商後定居遵義,華聯輝主要經營鹽業,中過舉人,曾間茅台出好酒,於是決定設坊烤酒,經其三代經營規模不斷擴大,起初年產茅台酒1750公斤,名叫“回沙茅酒”,華聯輝之子華之鴻接辦之初仍只是附帶業務,直至茅台酒有巴拿馬萬國博覽會獲得金獎之後才引起華氏的重視年產擴大到8500一9000公斤。1936年後川黔、湘黔、滇黔公路才繼通車給茅台酒的外銷創造了良好條件,1944華聯輝之孫華問渠擴大規模,窖坑增加到18個,年產量高達21000公斤,其酒俗稱“華茅”。
“榮太和燒房” 於光緒五年(1879 年)設立,後更名為榮合燒房;其本為幾家合夥經營,幾經周折1949年榮合燒房的經營權落到王秉乾之手。當時有窖坑四個;生產能力達12000多公斤,但由於管理不善,常年產量僅有5000公斤左右,其酒俗稱“王茅” 。
五星與飛天
據了解,國酒茅台之所以有“五星”和“飛天”兩種商標,是特定歷史背景下形成的。建國初期,地方國營的茅台酒廠成立後,最初註冊商標為“貴州茅苔”,商標上端正中為工農攜手圖案,左右兩邊有波浪形線條,其下有“貴州茅苔酒”五個紅色大字和“地方國營茅台酒廠出品”十個白色小字,1956年3月,“苔”字被恢復為“台”字。1953年,茅台酒開始向國外銷售,商標圖案也改由金色麥穗和紅色五星組成。麥穗在外,五星居中,註冊商標為“車輪”牌,即今天“五星”商標的前身,寓意茅台酒是新中國工農聯盟的結晶。但在當時歷史條件下,這一商標圖案被國外一些反華勢力視為“政治商標”,因而受到一些不應有的歧視。為有利於外銷,經原國家輕工部批准,茅台酒外銷商標於1958年改為“飛天”牌,圖案借用在西方社會影響很大的敦煌“飛天”形象,為兩個飄飛雲天的仙女合捧一盞金杯,寓意茅台酒是外交友誼的使者,並一直沿用至今。據悉,目前市場上銷售的茅台酒之所以同時還有“五星”和“飛天”兩種商標,除了考慮消費者的習慣和心理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茅台酒廠當初借用的“飛天”這一形象,現仍需付一定費用,而“五星”商標則沒有這一問題。
品味方法
品茅台酒,有三式,一為抿、二為咂、三為呵。三式要絲絲入扣,從容而渾然一體,用心、凝神而又輕鬆愉快,充分調動味覺、嗅覺神經,去捕捉、體味、感悟每一個酒分子香味,組成一個完美的品酒程式,從而獲得綜合的美感享受。
抿,是將酒杯送到唇邊,輕巧地、緩緩地呷一小口,在嘴裡細細抿品。
咂,是輕咂嘴巴,於慢慢品評中將酒咽下,自然發出咂或嗒之聲。
呵,是在咂的基礎上迅速哈氣,讓酒氣從鼻腔噴香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