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報務員

二等報務員

二等報務員,是指報務員是軍中收發有線和無線電報的通信兵種,其收發的電報有手鍵報,電傳電報和傳真電報。

適用範圍

二等報務員 二等報務員

船舶無線電報務員通用證書:適用於任何航區的任何船舶及移動式海上平台或設施上電台的報務主任、報(話)務員;船舶無線電報務員二等證書:適用於任何航區的任何船舶及移動式海上平台或設施上電台的報(話)務員;適用於近岸航區未滿1600總噸船舶及無自航能力的移動式海上平台或設施上電台的報(話)務員;適用於任何航區的任何船舶及移動式海上平台或設施上無線電話台的話務員;適用於近岸航區未滿1600總噸船舶及無自航能力的移動式海上平台或設施上無線電話台的話務員。

資歷要求

持有船舶無線電報務員二等證書,實際擔任其職務滿十八個月者。考試科目:(1)無線電機務;(2)無線電通信業務;(3)譯電;(4)收報;(5)發報;(6)英語。

高等航海院校船舶無線電通信專業本科、專科畢業生,在沿海航區或無限航區船舶或在有自航能力的海上平台或設施見習,本科畢業生滿十二個月、專科畢業生滿十八個月者。考試科目:理論考試結合國家畢業考試一起進行。見習後,寫出見習報告或論文,經考核合格,發船舶無線電報務員二等證書。

崗位管理

一、 遵守通規通紀,嚴格管理和使用電台,謝絕無關人員進入機房。

二、 正確使用規定的頻道、呼號。

三、 嚴守電台工作時間。

四、 火情報告傳遞及時、準確、清晰無誤,手續完備。

五、 發生火情後和戒嚴期內,全天開機守候,並按有關指令工作。

六、 使用文明用語,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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