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證
①療砷、汞、銻、鉍、鉻等和路易氣中毒。②治療毒蘑菇毒素毒鈦、毒傘肽中毒。③治療沙蠶毒素類農藥中毒。
臨床套用
1.急性中毒
靜脈注射,1次5mg/kg,4~5h,1次;第二日2~3次/日,以後1~2次/日,7日為一療程。
2.慢性中毒
肌內注射,每日1次,2.5~5mg/kg,用藥3日停4日為一療程,一般3~5個療程。
不良反應
靜注過快可引起噁心、頭暈、面色蒼白、口唇發麻、心跳加快等。個別人有過敏反應,如皮疹、寒戰、發熱和剝脫性皮炎,甚至過敏性休克。
注意事項
靜脈注射時,速度要慢,5分鐘注射完畢。過敏體質者或對巰基化合物有過敏史的患者,應慎用或禁用,必要時脫敏治療後密切觀察下小劑量使用。
用藥禁忌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說明:上述內容僅作為介紹,藥物使用必須經正規醫院在醫生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