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
事故現場事故現場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車輛、人、畜以及與事故有關的痕跡、物證等所在的空間。
也會指代工廠、工地、火災現場等發生事故造成人和資產損失的。
分類
交通事故現場可分為原始現場和變動現場兩類。
價值
因為交通事故現場是交通事故案件證據的主要所在地,是反映當事人的交通肇事行為、事故演變過程的空間場所。交通事故現場一般都會遺留一些痕跡和物證。它是判定行駛狀態的、行駛路線的證據。由於交通的動態流動以及天氣的變化等客觀因素的影響,一些痕跡和物證可能會流失,因此當事人要及時地保護現場。如何保護?
(1)如果事故發生後有人員受傷,就要立即設法搶救傷者交通事故的受傷者可能傷勢很重,就要立即設法送醫院治療。有時傷者處於車輛輪胎下邊,不移動車輛,傷者出不來,這時要標記好車輪方位和傷者倒臥的位置。
(2)如果事故發生在偏僻地區,可供送傷者去醫院的車輛很難遇見,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也可用事故車送往醫院,但必須要提前標記好停車位置。
(3)如果不是以上兩種情況,駕駛員不準動現場上的所有車輛、物體,並要勸阻圍觀民眾不要觸摸現場車輛和物體,如果物體易散失要採取一些措施,以免遺失一些物證。
(4)要嚴防再次事故的發生。夜間在路上發生事故後,要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警告標誌,以免發生事故後,再次受到車輛的碰撞。
(5)如果在道路繁華路段發生事故,要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再做好標記後,及時將車輛移開,恢復正常的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