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文廣局

(七)歸口管理全市的出版業、印刷業及書報刊發行行業管理。 擬訂出版物市場的調控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對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 (九)歸口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聯絡工作。

根據《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九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九字〔2010〕16號),九江市文化局和九江市新聞出版局合併,組建九江市文化新聞出版局,為九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於文化藝術和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工作的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檢查。
(二)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文化體制改革,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動。
(三)組織制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事業交流與合作。
(四)歸口管理文化市場;研究文化市場的發展態勢,制訂全市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負責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出租、放映等管理工作。負責網路文化市場的管理。
(五)指導和管理社會文化、圖書館事業,制訂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和發展。規劃、實施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指導管理市級公共文化設施。承辦國家級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工作。
(六)指導本系統藝術教育工作和文化藝術、圖書資料等專門人才的培養,指導文化藝術、圖書資料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七)歸口管理全市的出版業、印刷業及書報刊發行行業管理。監管出版活動,組織查處嚴重違規出版物和重大違法違規出版活動,指導對從事新聞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負責出版物內容監管,負責對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審核和監管。擬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擬訂出版物市場的調控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對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負責印刷、複製業的監管。
(八)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工作,以市著作權局名義對外單獨行使職權。指導縣(市、區)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市新聞出版、著作權有關行業協會工作。承辦著作權涉外管理的有關工作。
(九)歸口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聯絡工作。組織、協調全市藝術表演團體、民間藝術團體和專業人員出國、出境訪問、演出工作。組織開展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對外交流與合作的有關工作,負責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工作,協調、推動出版物的進出口。
(十)承辦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組織策劃、督促檢查、協調服務,研究提出全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工作計畫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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