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廬山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
中共九江市廬山區委610辦公室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廬山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九字[2002]66號)和《中共廬山區委、廬山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廬發[2003]1號),保留中共九江市廬山區委政法委員會(九江市廬山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中共九江市廬山區委610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以下簡稱區委政法委),為區委工作部門。
一、職能調整
(一)增加組織、推動依法治區方略的實施,調查研究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向區委提出建議。
(二)增加掌握全區社會穩定方面的動態,分析社會穩定形勢,提出維護社會穩定的措施和對策。
(三)增加組織、協調、指導防範和處理法輪功及其他邪教和對社會有危害氣功組織問題的工作。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區委政法委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市委、區委及區政府有關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
(二)組織推動依法治區方略的實施,調查研究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向區委提出建議。
(三)根據中央、省委、市委、區委及區政府總體要求,對一定時期內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並督促貫徹落實。
(四)掌握全區社會穩定方面的動態,分析社會穩定形勢,提出維護社會穩定的措施和對策。
(五)檢查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訂嚴肅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
(六)大力支持和嚴格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相互制約,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七)針對新時期政法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推動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
(八)協調、推動政法工作改革,通過改革進一步加強政法工作。
(九)加強政法幹部隊伍建設和政法各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協助黨委及其組織部門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的領導幹部。
(十)指導全區的政法、綜治工作。
(十一)掌握全區各地治安狀況,分析治安形勢,研究提出相應的措施和對策。
(十二)指導和組織檢查各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督促各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措施和工作任務的落實。
(十三)組織、協調、指導防範和處理“法輪功”及其他邪教和對社會有危害氣功組織問題的工作。
(十四)了解、掌握邪教組織的重要情況和發展動向,提出防範處理邪教組織方面的意見和舉措。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委政法委設1個辦公室。
機關黨組織和工、青、婦組織按各自章程設定。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區委政法委(含區綜治辦、區610辦)行政編制4名,機關事業編制3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領導職數:區委政法委書記1名,副書記2名;區綜治辦主任1名,副主任1名;區610辦主任1名。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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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廬山區司法局
(二)增加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四)監督管理全區的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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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教育局
根據《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九字〔2010〕16號),保留九江市教育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九江市概況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領導分工 教育局責任 -
廬山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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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成績 組織機構 現任領導 地理位置 -
中共九江市廬山區委政法委員會
(一)增加組織、推動依法治區方略的實施,調查研究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向區委提出建議。 (二)組織推動依法治區方略的實施,調查研究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向區委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