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門統計機構

主管部門統計機構是指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的統計機構,執行本部門綜合統計的職能。其職責是:組織指導、綜合協調本部門各職能機構(包括生產、供銷、基建、勞動人事、財務會計等機構)的統計工作,並共同完成國家統計調査、部門統計調查和地方統計調查任務。貫徹並檢查監督統計法規的實施。

制定本部門的統計工作現代化規劃和本部門統計調查計畫及其調查方案,組織指導本部門及其管轄系統內企業事業組織的統計工作;加強統計隊伍和統計基礎工作建設。按照規定,向上級領導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報送和提供部門的基本統計資料,會同計畫和其它有關職能機構,對本部門執行政策、計畫的情經營管理的效益,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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