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稅

亦稱本稅、獨立稅、正稅。正稅指通過法定程式由最高權力機關公布稅法、或授權擬定條例以草案形式發布開徵,具有獨立的計稅依據並正式列入國家預算收入的稅收。

亦稱本稅、獨立稅、正稅。“附加稅”的對稱。正稅指通過法定程式由最高權力機關公布稅法、或授權擬定條例以草案形式發布開徵,具有獨立的計稅依據並正式列入國家預算收入的稅收。正稅與其他稅沒有聯帶關係,有自己特定的徵稅對象。徵收附加稅或地方附加,要以正稅為依據。正稅是國家預算收入的主要來源,對於保證國家實現各項職能的資金需要,通過稅收分配體現國家的有關政策,調節社會經濟生活等,具有決定性的意義。目前,東南亞國家和拉丁美洲國家普遍規定有許多同時徵收其他附加稅的稅種,即為正稅。在舊中國,也有把主要稅種稱作正稅的。例如清代的田賦、丁銀稱作正稅,而把苛雜的稅收,如鹽課、牙帖當稅、契稅等,都統稱為雜稅。中國現行稅制中,如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各類所得稅 ,農業稅等,按照規定稅率,獨立徵收,都是正稅。其中,有些稅種,如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農業稅,在徵收正稅之外,還要徵收附加稅或地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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