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秘書三股負責撰寫跟班副縣長所需的文稿,參與《政府工作報告》、政府工作總結、綜合匯報材料等重大文稿的起草工作;根據縣政府領導工作分工,辦理(聯繫)跟班副縣長分管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秘書四股負責撰寫跟班副縣長所需的文稿,參與《政府工作報告》、政府工作總結、綜合匯報材料等重大文稿的起草工作;根據縣政府領導工作分工,辦理(聯繫)跟班副縣長分管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秘書五股負責撰寫跟班副縣長所需的文稿,參與《政府工作報告》、政府工作總結、綜合匯報材料等重大文稿的起草工作;根據縣政府領導工作分工,辦理(聯繫)跟班副縣長分管工作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黔東南州委辦公室 黔東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丹寨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東南黨辦發〔2010〕30號)、《中共丹寨縣委 丹寨縣人民政府〈丹寨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丹黨發〔2010〕30號)檔案精神,設立丹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政府辦公室),為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處理縣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抓好政策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二)負責縣人民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議定事項;負責縣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三)承辦州委、州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和縣委、縣人大常委會交給縣人民政府辦理的有關事項。
(四)處理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報送縣人民政府的文電;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人民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
(五)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建議,報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督促檢查縣人民政府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及縣人民政府領導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七)根據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重點和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縣政協委員提案,並督促檢查建議、提案的落實情況。
(九)負責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政務信息化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負責縣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入口網站的建設和管理。
(十)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縣人民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並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鄉鎮和縣政府各部門向縣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一)負責接待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及其部門、其他地縣市人民政府和各級政府辦系統赴縣內辦理公務的公務人員。
(十二)負責擬定全縣應急管理規劃建議,指導、督促全縣應急管理體系建設;負責收集、匯總、研判、報告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有關重要信息、重要情況;負責縣政府總值班工作,指導、督促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十三)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場所、縣政府領導駐地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本辦和管理單位房財產日常管理、使用工作。
(十四)辦理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政府辦公室設8個股級機構。

秘書一股

負責撰寫縣長所需文稿,參與《政府工作報告》、政府工作總結、綜合匯報材料等重大文稿起草工作;根據縣政府領導工作分工,辦理縣長直管工作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貴州年鑑》、《黔東南年鑑》和《丹寨年鑑》的組稿、編髮工作;聯繫辦理縣政府信息中心的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縣長辦公會議和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圍繞縣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秘書二股

負責常務副縣長所需的文稿,參與《政府工作報告》、政府工作總結、綜合匯報材料等重大文稿的起草工作;根據縣政府領導工作分工,辦理聯繫常務副縣長分管工作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和有關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秘書三股

負責撰寫跟班副縣長所需的文稿,參與《政府工作報告》、政府工作總結、綜合匯報材料等重大文稿的起草工作;根據縣政府領導工作分工,辦理(聯繫)跟班副縣長分管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秘書四股

負責撰寫跟班副縣長所需的文稿,參與《政府工作報告》、政府工作總結、綜合匯報材料等重大文稿的起草工作;根據縣政府領導工作分工,辦理(聯繫)跟班副縣長分管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秘書五股

負責撰寫跟班副縣長所需的文稿,參與《政府工作報告》、政府工作總結、綜合匯報材料等重大文稿的起草工作;根據縣政府領導工作分工,辦理(聯繫)跟班副縣長分管工作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秘書六股

負責撰寫跟班副縣長所需的文稿,參與《政府工作報告》、政府工作總結、綜合匯報材料等重大文稿的起草工作;根據縣政府領導工作分工,辦理(聯繫)跟班副縣長分管工作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文書股

負責縣人民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文電收發、運轉、製作等工作;負責國旗、國徽、印鑑、檔案管理及機要通信、報刊征訂、收發等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文印管理、內部保密和電子公文傳輸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公報的編撰和發行工作;負責抓好縣政府辦公室相關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和督查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內部文字和秘書工作;聯繫辦理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文電及有關綜合性事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行政股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後勤服務的規劃、協調和監督管理;管理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及管理單位行政經費,編報縣政府辦公室預算、決算,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及管理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及管理單位設備、設施及辦公用品購置和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辦公地的管理工作以及空調、水電節能工作等事務;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及管理單位的房地產管理工作;負責做好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及管理單位環境衛生和“整髒治亂”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內部接待、重要會議和各項活動後勤保障及接待工作,承辦縣領導交辦的其他接待任務;管理縣人民政府接待經費和物資;配合有關股室做好乾部職工及其直系親屬和離退休幹部職工亡故善後有關事宜;負責縣人民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公務用車採購、調度、車輛管理及維修、費用預算編制、駕駛員日常管理等工作;完成各級領導交辦的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縣紀委派駐縣政府辦公室紀檢組,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紀檢監察工作。

人員編制

丹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含人防辦〈交通戰備辦〉、國教辦、法制辦、外事僑務辦、督查室、應急辦)行政編制25名(含縣政府領導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紀檢組長1名,股級領導職數9名。機關工勤編制6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其他事項

(一)縣政府應急辦(正鄉級,加掛“縣政府總值班室”牌子)。負責指導、督促全縣應急管理體系建設;負責接收、匯總、研判、報告突發事件有關信息,匯總、處理應急管理工作有關信息;負責協助縣領導處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發事件;負責縣人民政府有關應急管理決定的督查工作;負責縣政府總值班工作和縣政府辦公室機關的日常值班工作,指導、督促全縣政府辦公室系統值班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駐地非正常上訪的應急處置和信息報送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有關應急管理方面的文電和會務工作。行政編制1名,其中:主任1名(由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兼任)、專職副主任1名。
(二)縣政府法制辦(正鄉級,加掛“縣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牌子)。負責對全縣依法行政工作進行統籌規劃、督促指導,擬定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承辦縣人民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報送、備案等工作,審查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工作部門報送備案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參與地方立法工作;參與縣人民政府重大項目決策論證,為縣人民政府重大經濟和社會管理活動提供法律服務;承擔縣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行政複議工作;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全縣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會同縣級有關部門組織、指導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相關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行政許可監督檢查和配套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做好對本級政府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之間行政執法方面的協調、服務工作;承辦縣人民政府作為民事主體涉及的有關法律事務,承辦相關會議服務和文電工作。下設行政複議辦公室(副鄉級)。行政編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兼行政複議辦公室主任)。
(三)縣國防教育辦公室(正鄉級)。根據《國防教育法》和《全民國防教育大綱》依法對全縣公民開展國防教育;負責縣全民國防教育委員會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處理相關業務;負責協調縣全民國防教育委員會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開展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協調、指導、督促縣級有關單位、社會團體開展國防教育工作;負責指導、監督下一級國防教育部門開展國防教育工作;承辦有關專題會議服務和文電工作。行政編制1名。其中:主任或副主任1名。
(四)縣政府督查室(副鄉級)。負責縣人民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督查工作;負責對縣人民政府重大政策、工作部署、重要事項貫徹執行情況的督查與信息反饋;負責督促檢查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落實;負責組織協調開展重大專項督查和聯合督查;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督查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和年度報告;負責受理依法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編輯、報送;負責縣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行政編制1名,其中:主任或副主任1名。
(五)縣外事僑務辦公室(正鄉級)。負責全縣外事、僑務、港澳事務工作和重要涉外活動、處理涉外文電;處理或參與處理和協調重大涉外事件,負責全縣涉外維穩工作和涉外案事件的綜合協調工作;做好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外新聞工作者和境外留居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辦理華僑、外籍華人、歸僑、僑眷身份認證及相關工作;指導縣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外友好交流與合作;辦理縣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承辦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行政編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六)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正鄉級,加掛“縣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負責全縣人防工程的建設與維護、開發利用和平戰結合工作;負責全縣戰時防空襲預案和各種保障方案的制定以及和平時期戰備人口疏散的管理工作;負責對轄區中學生的人民防空知識教育和社會防空知識教育工作;制定和實施人防工程建設計畫,貫徹落實有關防空地下室建設的各項規定,並抓好建成後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人防系統正規化建設,管好人民防空經費和物資;努力開發各類人防工程,為城市生產、生活服務;負責對轄區人防工程進行行政執法檢查,依法處理損壞人防工程的各類案件;負責轄區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編制1名,其中:主任或副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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