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錄聯興
‍ 隨著寬頻網際網路、無線網路的飛速發展,以網路視頻為代表的數位化文化產品日益成為網際網路增值服務的重要內容,為讓廣大網路用戶獲得高質量的世界範圍內的優秀影視節目,與打擊盜版、規範促進文化傳媒市場, 按照文化部、新聞出版署、國家廣電總局的“十一五”規劃,根據文化部有關批示和檔案精神,中國錄音錄像出版總社在文化部的領導下,聯合聯辦集團,經過為期兩年的籌備、調研與開發建設,建成了數字文化產品網路著作權發行平台。以此平台為業務和技術核心,經文化部批准,2008年正式成立中錄聯興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著作權保護
中錄聯興運營的影視節目均具有完整的、可追溯的著作權證明,並通過國家有關部門的審查批准發行,嚴格近乎苛刻的內部合規性審核,保障著中錄聯興與合作夥伴的運營安全,也成為中錄聯興可持續發展的堅實基礎。
國家數字發行平台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簽發了《關於同意籌建“音像數字發行平台”復函》,同意籌建音像數字發行平台,並在全國開展音像數字發行業務。中錄聯興作為這一項目具體實施運營單位,根據國家網際網路、文化和音像產業政策,在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以及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的指導下,積極完成了國家級音像數字發行平台的系統規劃、業務設計和技術開發,並攜手各合作夥伴,共同開展全國範圍內的音像數字發行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