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蘇結盟

中蘇結盟,於1950年2月14日簽訂。

1950年2月14日簽訂的《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宣布:「締約國雙方保證共同盡力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期制止日本或其他直接間接在侵略行為上與日本相勾結的任何國家之重新侵略與破壞和平。一旦締約國任何一方受到日本或與日本同盟的國家之侵襲,因而處於戰爭狀態時,締約國另一方即盡全力給予軍事及其他援助」;「締約國雙方均不締結反對對方的任何同盟,並不參加反對對方的任何集團及任何行動或措施」;「締約國雙方根據鞏固和平與普遍安全的利益,對有關中蘇兩國共同利益的一切重大國際問題,均將進行彼此協商」;「締約國雙方保證以友好合作的精神,並遵照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及不干涉對方內政的原則,發展與鞏固中蘇兩國間的經濟與文化聯繫,彼此給予一切可能的經濟援助,並進行必要的經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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