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紅星獎章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紅星獎章,簡稱紅星獎章,是授予中國工農紅軍有功人員的一種證章。1933年7月9日,中華蘇維埃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發布命令,於“八·一”建軍節時頒發紅星獎章,表彰有特殊功勳的紅軍指戰員。同時命令要求各方面軍、各軍區,要根據考察情況上報受獎人的事跡,由軍委評審後,按其等次發給紅星獎章。7月11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也作出決議:對於“領導南昌暴動的負責同志及紅軍中有特殊功勳的指揮員和戰鬥員”授予紅星獎章。1933年8月1日,在首次慶祝“八·一”建軍節時,舉行了授獎大會。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紅星獎章

等級

紅星獎章由赤金做成,分為三等:
一等紅星獎章為金色,正面兩個五角星交錯呈星花狀;中間由豐滿的禾穗簇擁著一顆火紅的五星,圍繞紅星標有“紅星章”3字;獎章背面刻有“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一等紅星獎章”和“一九三三年八月一日”字樣,並有編號。
二等紅星獎章為銀灰色,比一等紅星獎章略小,為一個紅五角星和一個銀灰色五角星交錯形成的星花,內中圖案與一等紅星獎章相同。
三等紅星獎章也為銀灰色,正面只有一個正五角星,其餘圖案與一等紅星獎章相同。該獎章的圖案設計匠心獨運,造形新穎,寓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意,象徵著中國工農紅軍是黨領導下的人民子弟兵,其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工農解放而奮鬥。

規定

按照規定:
一等紅星獎章:
授予領導全部或一部革命戰爭之進展而有特殊功績的人員。
二等紅星獎章:
授予在某一戰役當中曾經轉移戰局而獲得偉大勝利的人員。
三等紅星獎章
授予經常表現英勇堅決的人員。

授予記載

現有資料記載,紅星獎章只在 1933年和1934年“八·一”建軍節時頒發過兩次:
1933年被授予一等紅星獎章的有周恩來(編號為9號)、朱德(編號為6號)、彭德懷等。
1935年7月18日,軍委決定成立前敵總指揮部,由徐向前任總指揮,陳昌浩任政委,並為徐向前、陳昌浩二人頒發了一等紅星獎章。
1933年被授予二等紅星獎章的有陳毅、張雲逸、羅瑞卿、肖克、何長工、羅炳輝、陳伯鈞、李達、李聚奎、畢占雲、滕代遠、彭紹輝(編號為35號)、王諍、李賜凡、曾希聖、彭雪楓、符竹庭、陳光等34人。
1934年“八·一”建軍節時,又頒發過一次紅星獎章。這次榮獲二等紅星獎章的有紅7軍團軍團長尋淮洲、軍團政委樂少華、紅3軍團第四師師長洪超等7人。
1933年被授予三等紅星獎章 的有程子華、王震、李天佑、楊得志(編號為128號)、楊勇、蘇振華等53人。
1934年榮獲三等紅星獎章的有王松青、黃珍、龍德生、許洪飛、李祉清、李寶生李雄輝、吳占昌、吳德勝張壽春、張德見、莫坤、唐秋光、彭明生、謝發生、謝朝章、黃永勝、白志文、陳正湘、蕭鋒、熊尚林等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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