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是中華民國於1912年1月1日成立後不久,由孫中山在南京成立之臨時管治機構,也是中華民國建國以來第一個中央政府機構,又稱南京臨時政府,簡稱臨政。孫中山宣誓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並改用民國紀年,中華民國正式建國。其存在時間約3個月。1912年1月,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1月5日舉行內閣第一次會議,其組織方法依照《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規定。1912年3月8日南京臨時參議院通過《中華民國臨時約法》,3月11日公布實施,取代《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公布實施後,南京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解散,由北京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繼承,權力歸入不同機關。
南京臨時政府
臨時大總統
1911年12月29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代表在南京召開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選舉會,選舉孫文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1912年1月1日,孫文在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同年1月3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代表在南京召開中華民國臨時副總統選舉會,選舉黎元洪為中華民國臨時副總統。
1912年2月15日,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在南京召開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選舉會,選舉袁世凱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同年2月20日,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在南京召開中華民國臨時副總統選舉會,選舉黎元洪為中華民國臨時副總統。3月10日,袁世凱在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4月1日,孫文在南京向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辭去臨時大總統職務。
以下列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府主要職官。由於當時一切均屬草創,總統府各員的任免時間均未詳: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文(孫中山)(1911年12月29日當選,1912年1月1日就任)
中華民國臨時副總統:黎元洪(1912年1月3日當選)
秘書處:
法制局局長:宋教仁
印鑄局局長:黃復生
公報局局長:馮自由、但燾
參軍長:黃士龍
南京衛戍總督:徐紹楨
參議院
議長:林森
副議長:王正廷
1912年1月2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開始代行參議院職權。1912年1月28日,臨時參議院於南京勸業場正
式開幕,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自行解散。4月2日臨時參議院議決臨時政府遷至北京,4月4日議決該院遷至北京,4月8日休會。
行政各部
1912年1月3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代表通過了各部總長名單。1月5日,臨時大總統孫文舉行了各部委任禮。各部成立日期先後不一,具體情況如下:
機關名稱 | 成立日期 | 總長 | 次長 | 地點 |
---|---|---|---|---|
陸軍部 | 1月9日 | 黃興 | 蔣作賓 | 督練公所 |
海軍部 | 1月17日 | 黃鐘瑛 | 湯薌銘 | 水師學堂 |
外交部 | 1月11日 | 王寵惠 | 魏宸組 | 原設總統府內,3月2日遷 鼓樓 前獅子橋 |
法務部 | 1月12日 | 伍廷芳 | 呂智伊 | 甲家巷 |
財政部 | 1月17日 | 陳錦濤 | 王鴻猷 | 舊藩署 |
內政部 | 1月17日 | 程德全 | 居正 | 江南政務廳 |
教育部 | 1月19日 | 蔡元培 | 景耀月 | 交涉署( 碑亭巷 外務司) |
實業部 | 1月23日 | 張謇 | 馬君武 | 勸業道署 |
交通部 | 1月23日 | 湯壽潛 | 于右任 | 糧道署 |
南京臨時政府各部總長、次長未見明令免職,當屬隨南京臨時政府結束而自行解職。
其他臨時政府
武漢國民政府(1926-1928)
1926年10月國民革命軍占領武漢三鎮。11月8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定遷中央黨部和國民政府到武漢。12月5日,國民黨中央正式宣布中央黨部和政府停止在廣州辦公,各機關工作人員分批前往武漢,1927年2月21日武漢國民政府正式辦公。在廣州國民政府停止辦公到武漢國民政府正式辦公此段期間,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與國民政府委員臨時聯席會議"作為臨時領導機構,徐謙為聯席會議主席。 武漢國民政府不設主席,以汪精衛、譚延闓、孫科、徐謙、宋子文五人為常務委員。 武漢國民政府運作至"寧漢合流"。
南京國民政府(1927-1938)
1926年,國民革命軍攻克了湖南、湖北、江西和福建的主要城市,於是廣州國民政府聯席會在11月決議將國民政府北遷武漢,即為國民政府。然此時的國民政府受到蘇聯以及共產黨所影響,引發國民黨右派對於左派親共的不滿。1927年,北伐軍攻克了上海與南京,蔣介石於3月抵達上海後,決定實行"清黨",並於4月18日成立南京國民政府。在成立大會上﹐發布了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關於奠都南京的宣言以及《國民政府宣言》﹐提出國民革命方略四條﹕密切革命軍與人民的配合﹔造成廉潔政府﹔提倡保護國內實業﹔保障農工團體利益並扶助其發展。南京國民政府採取委員制﹐由蔣介石﹑胡漢民﹑張靜江﹑吳稚暉等十二人為政府委員﹐胡漢民為政府主席﹐蔣介石為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吳稚暉為總司令部政治部主任。政府各部門設有﹕秘書長(鈕永建)﹐財政部長(古應芬﹐錢新之代)﹐外交部長(伍朝樞)﹐民政部長(薛篤弼)﹐法務部長(王寵惠)﹐大學院院長(蔡元培)。政府轄區包括江蘇﹑浙江﹑安徽(一部)﹑福建﹑上海﹑南京﹑廣東﹑廣西等。也開始形成寧漢分裂之局面;直到8月武漢的國民黨與國民政府執行分共清黨,以及蔣介石在汪精衛的要求下辭去總司令之後,才宣布合作。
1928年2月3日至7日﹐中國國民黨二屆四中全會在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改組國民政府"等議案。規定國民政府接受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指導﹑監督﹐掌理全國政務﹐政府委員由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選舉﹐政府部門設有內政﹑外交﹑財政﹑交通﹑司法﹑農礦﹑工商等部以及軍事委員會﹑最高法院﹑監察院﹑大學院等。會議推舉譚延闓為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為軍事委員會主席兼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同年9月﹐國民黨二屆五中全會在南京召開﹐宣稱全國進入訓政時期﹐由國民政府執行訓政職責﹐並決定以五院制組成國民政府。同年10月﹐南京國民政府公布《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國民政府總攬中華民國之治權﹐政府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組成﹐設主席一人﹐委員十至十二人﹐國民政府主席兼任陸海空軍總司令。同時﹐任命蔣介石為國民政府主席兼陸海空軍總司令。至此﹐南京國民政府的政權組織形式漸趨完備。
1928年6月,革命軍進入北京,國民政府在15日發表全國統一的宣言,12月29日,東北的奉系將領張學良通電南京宣稱接受國民政府管轄。蔣介石領導的革命軍北伐成功後,南京國民政府正式獲得國際承認為中華民國政府。
北平國民政府(1930年)
在國民政府在形式上統一全國之後不久,國民黨內各軍事實力鏇又再次爆發武裝衝突。1930年中爆發閻錫山、馮玉祥、李宗仁等聯合反對蔣介石南京政府的中原大戰,戰爭其間汪精衛在北平召開國民黨中央黨部擴大會議,閻、馮、桂及汪系出席,議決在北平成立"國民政府",選閻、馮、李、汪等七人為委員,閻錫山為主席,並於9月9日上午9時9分成立。不過張學良隨即表示支持蔣介石,並於9月23日進駐北平。北平國民政府一度遷往太原,並在10月提出中華民國約法草案。11月隨著閻、馮宣告下野而解散。
廣州國民政府(1931年)
1931年,蔣介石在南京湯山軟禁胡漢民,同時在南京召開國民會議,通過中華民國約法草案,引起國民黨內其他實力派的不滿。黨內胡派、汪派、桂系、孫科等在廣州召開"國民黨中央執監委非常會議",彷照孫中山護法戰爭時的做法,在廣州另立政府。廣州國民政府在1931年5月28日成立,汪精衛為主席。同年爆發九一八事變後,國民黨內謀求合作,最終粵、寧兩派息爭,於12月22日在南京再召開國民黨四屆一中全會,廣州政府取消,由林森為政府主席,孫科為行政院長。蔣介石則宣布下野。粵、寧合一以後,上海隨即醞釀一二八事變。以孫科等粵係為首的政府無論財政、軍事、外交皆無法指揮,經蔣介石及汪精衛面談後,孫科於1月24日辭職,蔣介石復出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汪精衛任行政院長。此架構一直維持至抗日戰爭正式開始。
北平偽臨時政府(1937年-1940年)
1937年12月14日,日本侵略者扶植漢奸王克敏、王揖唐等在北平成立偽政權。抗日戰爭爆發後,日本侵略者為進一步併吞和控制華北,即著手在華北淪陷區策劃建立偽政權。1937年7月底,在北平(北京)成立了以北洋軍閥餘孽、漢奸江朝宗為主席的“北平地方治安維持會”。8月初,又在天津成立了以直系軍閥、政客、漢奸高凌蔚為首的“天津地方治安維持會”。10月,日本政府派喜多誠一為北平特務機關長,扶植漢奸籌建統一的華北偽政權,以王克敏、董康、湯爾和、朱深、王揖唐、齊燮元等為偽“政府籌備處”成員。12月14日,華北偽組織和偽“冀東防共自治政府”合併,在北平成立偽“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管轄山西、河北、河南、山東4省及北平、天津兩市。這個偽政權標榜“三權分立”,責任內閣設行政、議政、司法3個委員會,分掌行政、立法、司法權。以王克敏為行政委員會委員長,湯爾和為議政委員長,董康為司法委員長,以王克敏、王捐唐、江朝宗、齊燮元、朱深等為臨時政府委員。偽政府下設6部:行政部總長王克敏,治安部總長齊燮元,教育部總長湯爾和,賑濟部總長王揖唐,實業部總長王蔭泰,法務部總長朱深。偽政府採用北洋軍閥政府時期的紅黃藍白黑五色旗為“國旗”。同時發表《政府成立宣言》,聲稱要“絕對排除共產主義,發揚東亞道義”。“臨時政府”成立後,日本政府與之簽訂《政治技術指導協定》,用所謂“日本進步的行政、法制、軍事的技術由側面來指導華北的政治”。1938年4月,日本政府派行政、法制和軍事高級顧問3名常駐“臨時政府”,並派輔佐官15人分駐各部。“臨時政府”的一些重大施政措施及人事調動,完全受日本控制。5月,王克敏去東京,與日本商定以“分治合作”的辦法,成立一中介機構,作為統一的偽政權成立前的過渡。9月22日,“中華民國政府聯合委員會”在北平成立。“臨時政府”派王克敏、王揖唐、朱深為委員,“維新政府”派梁鴻志、溫宗堯、陳群為委員,以王克敏為主席。1940年3月30日,汪精衛的偽“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後,北平偽“臨時政府”改稱“華北政務委員會”,名義上隸屬南京汪偽政權,實際上仍保持相對的獨立性。
重慶國民政府(1938-1946)
1937年抗日戰爭開始,國民政府於1938年遷都重慶,是為重慶國民政府。1940年,汪精衛在南京又另組一南京國民政府,並在上海發表和平建國宣言,然美國、法國等國拒絕承認汪精衛政權,直到汪精衛逝世後,代主席陳公博於1945年日本投降後宣布解散南京國民政府。1943年8月﹐林森在重慶病逝。同年9月﹐蔣介石被推選為國民政府主席兼陸海空軍大元帥﹐併兼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和行政院長。
汪偽國民政府(1940-1945)
汪偽國民政府是抗日戰爭時期國民政府內部以汪精衛為首的反共親日派,屈服於日本帝國主義的軍事進攻和政治誘降,在日軍卵翼下建立的傀儡政權。
1937年12月及1938年3月,日本在淪陷區北平和南京兩地﹐分別組織了偽“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和偽“中華民國維新政府”。1938年7月,日本向重慶國民政府外交部亞洲司司長高宗武透露,日本擬認汪精衛為和談對手。同年10月,日軍攻占廣州﹑武漢。11月,日本再次發出誘降聲明。於是,汪精衛集團代表高宗武、梅思平與日本代表影佐楨昭、今井武夫在上海舉行秘密談判,簽訂《日華協定記錄》,議定:締結反共協定;中方承認“滿洲國”,日方於恢復和平後兩年內撤兵(內蒙古等地除外);日本享有開發中國資源的優先權等條款。1938年12月18日,汪精衛偕曾仲鳴﹑周佛海等逃離重慶。到越南河內後,發表降敵“艷電”。1939年 4月,由日本特務秘密護送汪等進入上海﹐著手組織偽中央政府。經日本策劃,北平﹑南京兩地偽政權取消,於1940年 3月30日在南京正式成立偽“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沿用青天白日滿地紅的旗幟為“國旗”,另加三角布片,上書:“和平反共建國”字樣。其組織機構仍用國民政府的組織形式,汪偽“國民政府”一度遙奉重慶國府主席林森為主席,汪精衛任行政院院長兼代主席。立法院院長陳公博﹑司法院院長溫宗堯﹑監察院院長梁鴻志﹑考試院院長王揖唐、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長王克敏、蘇浙皖三省綏靖軍總司令任援道﹑華北綏靖軍總司令齊燮元、財政部長兼中央政治委員會秘書長周佛海等。
汪偽政府的轄區包括蘇、浙、皖等省大部﹐滬﹑寧兩市和鄂、湘、贛、魯、豫等省小部分。在政治上﹐他們收編國民黨降日部隊並收買流氓地痞建立“和平建國軍”和特務組織﹐在其轄區內實行法西斯統治﹐捕殺抗日愛國人士。配合日本對重慶國民政府進行誘降,妄圖瓦解抗日民族統一戰線。1941年3月,成立清鄉委員會,集結大批偽軍夥同日軍實行反共清鄉,妄圖消滅堅持敵後抗戰的新四軍和游擊隊。在經濟上,濫發紙幣,圈占土地,“委託經營”某些工礦企業﹐強征糧棉,實行物資統制,並收取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還公然開徵鴉片捐。在文化教育上,推行“新國民運動”,施行奴化教育。在外交上,1941年11月,追隨日本參加《國際防共協定》,1943年1月,對英國﹑美國宣戰,號召效忠日本盟邦。同年11月,又夥同偽滿洲國和泰國﹑緬甸﹑菲律賓等國的偽政府簽訂《大東亞共同宣言》,為日本建立“大東亞共榮圈”搖旗吶喊。1944年11月﹐汪精衛在日本病死﹐其位由陳公博繼任。
1945年8月15日,抗戰勝利,日本政府宣布無條件投降。16日﹐偽國民政府宣告解散。以陳公博為首的一批漢奸頭目先後被處決。
南京國民政府(1946年—1948年,還都後)
國共內戰期間政府遷移圖抗日戰爭結束後,重慶的臨時國民政府於1946年5月5日發布“還都令”,宣布5月5日將“凱鏇南京”。1946年通過了《中華民國憲法》,正式立憲,中國國民黨一黨訓政時期結束,邁入憲政時期。
1947年4月,依據政治協商會議決議,作為看守政府的國民政府改組,容納其他黨派青年黨,民社党進入國民政府。當時國共內戰,中共未參加政府。
1948年5月20日經國民大會選舉出蔣中正為第一任中華民國總統後,組建中華民國政府(包括一府五院)。國民政府主席一職也改為總統,國民政府改制為總統府,國民政府至此走進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