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中華民國國軍軍銜制度源起於清末的新軍,袁世凱肇建北洋六鎮時即模仿普魯士軍制設立銜級,此即中國近代軍銜制度之濫觴。進入民國之後,北洋政府將新軍時代軍官分為都統、參領、軍校三等,各官等又分正副協3級的3等9級(額外軍官不列官等)的制度,改為將官、校官、尉官3等9級(額外軍官改稱準尉),士官3階:上、中、下士,士兵3等級: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這個體制基本上被國軍前身的國民革命軍所繼承,除1980年廢除準尉階級外,到目前都沒有多大變動。受普魯士軍制影響,國民政府自1935年北伐成功後,將上將分為特級、一級與二級;最高階的特級上將一銜,從設立此銜到2000年廢除,僅授予時任(1935)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的蔣中正一人;大陸時期一共授予陸軍一級上將10名、海軍一級上將1名,除了蔣中正嫡系的何應欽、陳誠,其餘皆是獨霸一方的地方勢力。
1936年起,囿於上將員額有限,合於晉升二級上將規定的陸軍中將,可以加上將銜,其服制同二級上將、領中將最高額薪俸,且二級上將職位出缺時可以優先晉任,唯1949年遷台之後沒有中將加上將銜。
國民政府也多次以陸軍上將銜配合勳章贈與友邦政要,以示友好。
國軍在台灣時期,只有下列幾種職位的將領晉任一級上將,為數最多的是掌握國家軍令大權的參謀總長;其次是位崇但無權責的總統府戰略顧問;其他有總統府參軍長、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
階級
現行中華民國的軍銜,軍官分為將官、校官、尉官共3官等10官階,士官分為6個官階,士兵分為3個等級,法源出自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與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下列三個表格分別列出國軍士官兵的官階、階級圖示與停年:軍官
國軍軍官階級官等官階停年將官特級上將5顆星
一級上將4顆星
二級上將3顆星
中將2顆星
少將1顆星6年
校官上校3顆梅花6年
中校2顆梅花4年
少校1顆梅花4年
尉官上尉3直槓4年
中尉2直槓3年
少尉1直槓1-2年
中華民國歷史上特級上將僅授予蔣中正一人。
“特級上將授任條例”因不合時宜,已於2000年11月1日廢止。
士官
國軍士官階級官等官階停年士官一等士官長2粗折槓3細折槓
二等士官長2粗折槓2細折槓3年
三等士官長2粗折槓1細折槓3年
上士1粗折槓3細折槓3年
中士1粗折槓2細折槓2年
下士1粗折槓1細折槓1-2年
士兵
國軍士兵階級等級任本級最少時間士兵上等兵3細折槓
一等兵2細折槓1年
二等兵1細折槓6個月
腳註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附表一: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官等官階與公務人員職等對照表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陸軍軍官軍佐官職品目比照文官補官等差表
特級上將授任條例(已廢止)。
4.0 4.1國軍的一級上將.於2008年10月7日查閱.
陸軍中將加銜暫行條例(已廢止)。
中華民國立法院公報59卷37期0號24頁,"陸軍中將加銜過去在大陸是實施過的,但自到台灣之後,...這個條例在台灣事實上沒有施行過。"
(中文)民報社(1946年11月28日).尼泊爾總理就職周年紀念,我贈以勳章陸軍上將銜(HTML),新聞稿,於2008年10月7日查閱“尼泊爾國務總理伯達馬塞爾就職周年紀念,我國政府特派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長沈宗鏇為慶祝專使,並授該國務總理特種大綬寶鼎勳章,及陸軍上將銜”該報導顯示,國民政府曾在1932年、1934年、1946年,分別對時任尼泊爾國務總理的賓森塞、由爵達塞爾、伯達馬塞爾三人(後兩者為叔侄關係),贈與一等(特種大綬)寶鼎勳章及陸軍上將銜。
8.0 8.1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2007-02-07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