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4月18日~28日)
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59年4月18日至4月28日在北京舉行,出席代表1226人。會議聽取了國務院總理周恩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分別聽取了國務院副總理兼計畫委員會主任李富春《關於1959年國民經濟計畫草案的報告》、國務院副總理兼財政部長李先念《關於1958年國家決算和1959年國家預算草案的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彭真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第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馬明方所作的《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及預算委員會主任委員曾山《關於1958年國家決算和1959年國家預算草案的審查報告。
會議通過了政府工作報告、1959年國民經濟計畫、1958年國家決算和1959年國家預算的決議,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西藏問題的決議》和關於撤銷法務部和監察部的決議;通過了提案審查委員會的提案審查意見。
會議選舉劉少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宋慶齡、董必武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朱德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根據劉少奇主席提名,決定周恩來為國務院總理。會議還通過國務院副總理、秘書長、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的人選;通過了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委員的人選;通過了第二屆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和法案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委員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