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③制定和審定漢語漢字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信息處理的規範和標準; ⑦組織指導漢語漢字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信息處理的研究與套用; ⑧參與漢語漢字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信息處理的立項和科研成果鑑定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研究並審定語言文字標準和規範,制定語言文字信息處理標準;指導地方文字規範化建設;負責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信息處理的研究與套用。
[職責細化]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教育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8〕108號)中關於內設機構的規定,現將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職責細化如下:
①制定和審定漢語漢字的規範和標準,指導地方參與規範標準的立項調研、制標論證和完善修訂工作;
②負責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制定和審定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規範和標準,完善已有的規範和標準;
③制定和審定漢語漢字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信息處理的規範和標準;
④語言文字信息處理工作的部級協調與巨觀管理;
⑤監督檢查信息技術產品中漢語漢字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⑥國內外語言文字信息處理技術進展與動態調查研究;
⑦組織指導漢語漢字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信息處理的研究與套用;
⑧參與漢語漢字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信息處理的立項和科研成果鑑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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