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方針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方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指導中國社會主義出版工作的根本方針是: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發展中國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也是出版工作必須遵循的重要方針。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方針

正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指導中國社會主義出版工作的根本方針是: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發展中國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也是出版工作必須遵循的重要方針。
建國初期至50年代20世紀50年代初期,中國社會主義出版工作方針的形成和充實,有一個比較曲折的發展過程。1949年10月,當時的中共中央宣傳部長陸定一在全國新華書店出版工作會議閉幕詞中說:“我們的出版事業與舊的出版事業不同之點,就是無條件地為人民服務。”第一次把“為人民服務”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出版方針提了出來。1950年 9月政務院出版總署召開的第一屆全國出版會議,討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事業的發展問題。在這次通過的決議中,進一步明確地把“為人民服務”規定為出版工作的基本方針。決議指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是我們一致遵守的原則, 為人民大眾的利益服務是人民出版事業的基本方針。中國人民出版事業要認真地執行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文化教育政策,堅決地與封建的、買辦的、法西斯主義的思想作鬥爭”。決議還提出:“必須依照統籌兼顧與分工合作的方針,消滅無計畫無組織的狀況,實現專業化與計畫化。”這樣的方針,是針對建國初期的實際情況提出的。1950年10月28日,政務院發出《關於改進和發展全國出版事業的指示》,肯定了全國出版會議提出的方針, 並對發展全國出版事業作出了10項重要指示。在50年代,雖然有過這樣那樣的問題,有“左”的思想影響,但全國出版工作基本上貫徹了上述方針和國務院的指示,出版事業發展很快,取得了很大成績,為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為祖國的科學文化繁榮和發展,作出了有益的貢獻。這一時期,還完成了對私營出版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的任務。
50年代後期至70年代末1956年 5月,毛澤東提出“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這個發展繁榮中國文化和科學事業的重要方針,也是出版工作所應遵循的重要方針。實行這一方針,學術著作和文藝創作曾一度出現活躍的局面。但50年代末,這個方針實際上並沒有能夠貫徹執行。1958年 3月,文化部在“全國出版工作躍進會議的總結報告”中提出:“出版工作的大躍進,應該有明確的目的和方針,這就是加強社會主義和愛國主義教育, 繁榮和發展科學文化, 為反對國內外的敵人,滅資興無,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義,促進社會生產力服務。”這裡第 1次提出出版工作要為“促進社會生產力服務”,是一個很好的見解。但又提出出版工作大躍進,並且把當時“滅資興無”這個“左”的口號引進出版工作。在當時瀰漫全國的“左”傾冒進的思潮下,出版工作實際上主要是為大躍進運動服務,出版了大量浮誇的、粗濫的書籍,大大降低了出版物的質量。從60年代初起, “左”的思想在出版領域逐漸反映得比較嚴重,主要表現在對出版工作只強調階級鬥爭的需要,要求為階級鬥爭服務,忽視了其他方面的功能。1963 年 4 月,中共中央宣傳部召開了全國出版工作座談會, 7月黨中央轉發了會議的報告, 報告中強調“ 出版工作,是意識形態領域無產階級同資產階級鬥爭的重要陣地之一”,要“使出版工作在國際國內的階級鬥爭和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中發揮積極的作用”;強調出版工作應“進行‘興無滅資’的鬥爭”,出版工作“必須堅持政治第一,質量第一 ”等等。 在這個報告中雖然幾個方面都提到了,但在實際工作中,只注重了為“興無滅資” 的鬥爭服務。特別嚴重的是在10年“文化大革命”時期,出版工作執行的實際上是“為階級鬥爭服務,為政治運動服務”的方針。許多出版機構被撤銷,人員被遣散、下放,大批圖書被銷毀,使全國出版工作遭受極大的損失,使全國出現了嚴重書荒的局面。
1979年以後1978年12月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全國的出版事業在正確的路線指導下得到恢復和發展,出版工作的方針也逐步轉到為經濟建設服務的軌道上來。國家出版局於1980年 1月10日頒發了《出版社工作暫行條例》,條例中指出“出版社必須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必須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 實行百花齊放、 百家爭鳴、洋為中用、古為今用的方針。”明確提出出版工作必須“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
1982年12月27日至1983年1月8日,國家出版局召開的全國出版工作會議,進一步討論了社會主義新時期出版工作的方針、任務問題, 根據會議提供的情況和意見,1983年 6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作出了《關於加強出版工作的決定》,指出:“我國的出版事業與資本主義國家的出版事業根本不同,是黨領導的社會主義事業的一個組成部分,必須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根本方針,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傳播一切有益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豐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時指出:“出版部門應該自覺地貫徹黨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古為今用、洋為中用、推陳出新的方針,促進科學文化事業的繁榮,培養和造就現代化建設所需要的各種人才,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水平。”這個“決定”還第一次提出出版工作必須改革的問題,指出:“出版事業的發展,必須貫徹改革精神, 打破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老框框, 創立新章法,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解放生產力,促進編輯、印刷、發行的能力較快增長,並協調發展。”“決定”總結了30多年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是對社會主義出版工作的方針任務闡述得最完備的檔案。在這一檔案規定的方針的指導下,出版事業得到了迅速的發展, 出版園地欣欣向榮,出版工作為兩個文明建設,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作了不小的貢獻。
1987年10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屆全國代表大會,闡明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理論,提出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的基本路線,把是否有利於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作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標準。在十三大精神指導下,中國出版界正在探索出版事業的改革問題,中國社會主義出版工作的方針任務將會更加準確,內容也會更加充實,更加符合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特點。
同出版方針相適應的出版工作任務依照中共十三大精神, 根據過去有關檔案對出版工作方針任務的提法,中國社會主義出版方針,可概括表述為:遵循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的根本路線,貫徹執行“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根本方針以及“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古為今用、洋為中用、推陳出新”的方針,為發展社會生產力,建設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作出有益的貢獻。在上述方針指引下,出版工作的主要任務,大體有以下幾項:
①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宣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理論、基本路線以及黨和政府的重要方針、政策,進行愛國主義和“四有” (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 )的教育,反對封建主義和資本主義的腐朽思想。
②適應經濟建設和改革的需要,及時出版這方面的理論研究成果和重要經驗的介紹,及時出版現代先進科學技術和管理科學的圖書以及一切有益於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圖書。
③大力出版適應不同層次讀者需要的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基本知識的讀物,普及科學文化知識,提高人民的科學文化水平,豐富人們的精神生活。
④提倡不同學派的學術探討和爭鳴,提倡各種題材和風格的文學藝術的創作,促進學術和文藝的順利發展和日益繁榮。
⑤注意文化遺產的繼承和積累,整理出版中國的優秀文化遺產,翻譯出版外國各種有價值的著作。
⑥出版工作應該把社會效益放在第一位,認真擬訂選題,保證重點,保證質量,反對粗製濫造,力求把最好的精神食糧提供給人民。
⑦社會主義的出版工作是出版工作者和著譯工作者的共同事業,他們之間的關係是同志式的互相合作的關係。出版部門應該尊重知識、尊重人材,團結廣大著譯者共同為多出好書而努力奮鬥。
⑧出版部門要貫徹改革精神, 解放思想,大膽探索、試驗,逐步形成適合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出版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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