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改革

中考改革

2014年2月18日,北京市教委宣布,2014年起北京優質高中名額分配不再“推優”,完全按成績錄取,同時全面取消中考擇校生,並逐年減少各類特長生的招生比例,該市示範高中招生計畫的30%將分配到區域內國中校。 2016年9月,教育部公布《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中考改革方案出爐。

基本信息

改革內容

北京

中考改革中考改革
總體看來,著眼於擴大公平,無疑有著積極意義,但由於這是在集中錄取制度框架下進行的調整,有些做法限制了學校的自主招生,同時亦強調了分數在錄取中的作用,因此需要進一步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教育規劃綱要確定的升學考試制度改革思路進一步深入推進改革。
北京市中考新政對考試公平的推進,具體表現在取消擇校生招生、減少各類特長生招生比例和優質高中名額不再推優上。早在2012年,教育部等七部門發布的《關於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就明確要求“在3年內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而特長生招生和優質名額分配推優,也被質疑為存在“暗箱操作”,搞權錢交易。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同一枚硬幣的兩面,在減少特長招生比例、取消優質名額分配“推優”後,高中招生更強調中考分數在錄取中的作用,這無疑會引導國中、國小教學關注相關中考科目的分數,包括獲得名額分配的普通國中學校也是如此,這實際並不利於形成鼓勵學校培養有個性特長學生、引導學生多元發展的教育環境。
另外,北京擴大優質高中的名額分配比例,意圖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引導家長不要在“小升初”時追逐名校,但名額分配政策本身也有著局限——這不是學校招生,而是行政(確定分配名額)招生;鑒於國中學校實際上存在的辦學質量不均衡,通過名額分配渠道進優質高中的學生,學習水平參差不齊,學校將其獨立編班,涉嫌歧視,不獨立編班,跟上進度很難,需要引起教育部門的重視。
要解決這些問題,筆者認為,應該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到的升學考試改革思路——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巨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積極推進高中學校自主招生改革,將特長生招生、名額分配都納入高中自主招生的多元評價體系之中。具體來說,學生的特長可作為學校評價學生的一方面表現,而學生畢業的國中學校也可作為學校評價學生的一個指標——在美國,大學錄取時實行多元評價標準,就包括統一測試成績、學生中學學業成績、學生特長、地區教育因素(學生求學的地區、學校)、親職教育因素等,往往來自教育薄弱地區、貧困家庭的學生會獲得加分評價。
如此建立的多元評價體系,是不是既保障學校的自主招生權,又引導學生關注自身的個性,同時也校正了不均衡因素?這應該比由行政取消特長招生、進行名額分配更有利於促進基礎教育改觀,也更能真正把學生從應試教育中解放出來。上海的高中學校近年來就在自主招生方面積極試點,從2012年起,原來實行名額分配的高中四大名校取消了名額分配,並將其用於自主招生(也被稱為“提前招生錄取”),這四校的自主招生名額占招生計畫的50%,美中不足的是,自主招生還與統一中考掛鈎,還沒有真正形成學生和學校的雙向選擇。
當然,對於推進高中學校自主招生,很多人都擔心這會導致考試錄取更不公平。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向改革要答案,而不是就此拒絕改革。具體的改革包括,深入推進教育管辦評改革,明確政府對學校依法進行監管的職責,同時限制權力干涉學校包括招生在內的教育事務,要求學校公開所有招生信息;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對中國小實行民主管理,在校內建立教師委員會、家長委員會;充分發揮教師委員會的教育管理、決策作用,發揮家長委員會參與學校管理、評價、監督的作用。這些改革都在國家教育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到,關鍵在於落實、推進。落實這些改革,我國的升學考試制度,不但可讓基礎教育擺脫應試教育,還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公平、公正。

甘肅

2018年8月,《甘肅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印發,這標誌著甘肅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正式啟動。改革後的甘肅中考將推行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將國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考試合二為一,實現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試,減輕學生備考的負擔和壓力。
改革後,甘肅省將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12門國中課程全部列入考試科目,即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信息技術、體育與健康、藝術(音樂、美術)。此舉目的是引導學生認真學習國家規定的每門課程,避免學生嚴重偏科,並克服一些科目教學中“不考不教、不考不學”的傾向。
改革後的甘肅中考在成績呈現方式上,將按參加考試人數劃分A、B、C、D、E共五個等級,適度減輕學生考試壓力,避免學生分分計較、過度競爭。在錄取計分科目的構成和數量上,將採取“4+6”招生錄取計分模式。“4”為語文、數學、外語、體育;“6”為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在考試方式上,“6”學科可以採取各科分卷或相近科合卷的方式,防止群體性偏科和加重學生負擔。
在考試時間安排上,甘肅將採取“學完即考”方式,避免在畢業時集中安排考試,分散學生備考的壓力。原則上,生物、地理、信息技術的考試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結束時進行;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學科的考試在九年級下學期結束時(約在6月中旬)進行;體育與健康、藝術考試則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5月底前進行。
根據《實施意見》的安排,甘肅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將於2018年在蘭州(含蘭州新區)、嘉峪關兩市秋季入學七年級啟動試點。2019年,張掖金昌白銀天水平涼五市秋季入學七年級進入改革實驗。2020年,酒泉、武威、定西、慶陽、隴南、甘南、臨夏七市(州)秋季入學七年級進入改革實驗。

時間進度

中考改革中考改革
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範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為積極穩妥有序推進中考改革,保障各項要求落到實處,《意見》明確了責任分工和時間進度安排。
一是加強省級統籌管理。要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的統一要求;選擇有條件的地市進一步擴大綜合改革試點,積極探索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制訂中考改革實施意見,2017年8月底前報教育部備案。
二是以地市為主實施。國中學業水平考試一般由地市組織實施,要求地市制定科學規範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制定具體的中考改革實施方案並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是綜合改革試點從2017年之後入學的國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現在的國中在校生、非試點地市仍執行原來的考試招生辦法不變。哪些地市進行試點由自己確定。
四是總結經驗,逐步推開,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於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

改革任務

中考改革五大任務

中考改革中考改革
1、推行國中學業水平考試
國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已經實行國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的地區要統一規範為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把《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所設定的全部科目納入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範圍,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確保國中教育的基本質量。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確定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內容,提高命題質量,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繫,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要重視對有關學科教學實驗操作的考查。改進考試成績呈現方式,可以採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等級”呈現,克服分分計較,避免過度競爭。個別沒有實行“兩考合一”的地區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過渡到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實現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試,加重學生備考負擔。
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訂統一要求,一般由地市組織實施。各地可針對不同學科的性質和特點,確定具體的考試方式和方法。
2、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根據義務教育的性質、學生年齡特點,結合教育教學實際,細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養成和突出表現。國中學校和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國中學校要將用於招生使用的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進行公示、審核,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提供給高中學校招生使用。檔案材料要突出重點,簡潔明了,便於在招生中使用。國中學校和教師要充分利用寫實記錄材料,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指導,促進學生髮展進步。
綜合素質評價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訂統一要求,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制訂科學規範的評價體系。
3、改革招生錄取辦法
進一步擴大綜合改革試點,各省(區、市)要選擇有條件的地市學習借鑑一些地區改革的成功經驗,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探索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
試點地區要改革錄取計分科目的構成,從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選擇部分科目作為錄取計分科目,除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外,根據文理兼顧、負擔適度的原則,確定其他具體科目及數量,防止群體性偏科和加重學生負擔。要將體育科目納入錄取計分科目,科學確定考試分值或等級要求,引導學生加強體育鍛鍊。有條件的試點地區,在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各門科目合格的前提下,也可以給予學生一定的自主選擇錄取計分科目的機會,發揮學科優勢,促進學生髮展興趣愛好。試點地區要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或參考。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綜合素質評價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學校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制訂具體的使用辦法,使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綜合改革試點從2017年之後入學的國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試點之外的其他地區,可以繼續按照現行的招生錄取方式進行招生。
各省(區、市)要按照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切實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收國中畢業生工作,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為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奠定基礎。積極創造條件,使有意願的國中畢業生都能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
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辦法,招生名額適當向農村國中傾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的政策措施。
4、進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
要給予有條件的高中階段學校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嚴格規範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式,將自主招生的各個環節和錄取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5、加強考試招生管理
完善招生計畫編制辦法,按照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要求,根據區域內學校布局、適宜的學校規模和班額以及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核定招生計畫並嚴格執行。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規定,規範學校招生行為,進一步明確招生範圍、招生規模等基本要求,嚴禁違規跨區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惡性競爭,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
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加分項目,取消體育、藝術等學生加分項目,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對本地區加分項目和分值進行清理和規範,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項目,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地方實際保留的加分項目,要嚴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
完善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畫、錄取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招生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中考變化

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範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一張圖讓你看懂中考改革將帶來哪些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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