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組部、人事部、共青團中央、中央編辦、教育部關於選拔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基層工作的通知

要把選拔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基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議程,加強領導,密切配合,認真部署,精心組織。 3、選拔工作要公開、公平、公正,確保將符合條件的優秀畢業生選拔到西部基層工作。 要注意總結工作經驗,探索建立選拔、培養、使用、激勵等工作機制,完善管理制度,切實把選拔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基層工作抓出成效。

中組部、人事部、共青團中央、中央編辦、教育部關於選拔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基層工作的通知
中組部、人事部、共青團中央、中央編辦、教育部
2003-07-11
國人部發[2003]6號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有關精神,落實《西部地區人才開發十年規劃》(中辦發[2002]7號),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為西部地區培養一批優秀團幹部和青年幹部,經中組部、人事部、共青團中央、中央編辦、教育部研究決定,今年組織600名應屆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基層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選拔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基層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去,到西部去,到祖國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經受磨鍊,健康成長,建功立業,為實施西部大開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貢獻。
二、工作內容
從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特別是西部地區高校中,選拔一批已通過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應屆優秀高校畢業生,到西部12個省(區、市),另加湖北省恩施、湖南省湘西、吉林省延邊三個自治州的鄉鎮從事共青團及其它工作,每個省(區、市)接收50名左右(具體選拔數量見附表)。
(一)選拔條件
選拔對象為200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並應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2、學習成績優良,組織能力強;
3、熱愛共青團工作和基層工作,身體健康。
優先考慮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幹部或三好學生。
(二)組織實施
選拔工作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自願報名、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選拔範圍是已達到2003年中央、國家機關及各省(區、市)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對這些畢業生可免於筆試,直接進入面試、考核程式。未組織過今年公務員錄用考試的省(區、市),應單獨組織招考。 時間安排一般掌握在7月份組織報名,8月份考察錄用,9月份畢業生到位。此項工作由中組部、人事部、共青團中央、中央編辦、教育部統一領導,各省(區、市)組織、人事部門會同省(區、市)團委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落實崗位需求、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及考試考察、體檢、錄用、培訓上崗等組織實施工作。
(三)管理和使用
被錄用的高校畢業生即為鄉鎮機關國家工作人員。所需行政編制由接受地省級編制部門在本省編制總額內調劑,一時難以調劑的可採取先進後出的辦法解決。畢業生到鄉鎮工作後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享受當地行政機關同類人員的有關工資福利待遇。
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和共青團組織應關心這批青年幹部的成長,及時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鼓勵他們長期投身於鄉鎮共青團和農村工作。接收高校畢業生單位的黨團組織,要加強對他們的教育管理,為他們創造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學習條件,切實負起培養和鍛鍊人才的責任。對其中的優秀人才,要注意鍛鍊培養,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拔到各級共青團工作崗位或其他工作崗位。
三、工作要求
1、各級組織、人事、共青團、編制和教育部門要統一思想,從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和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高度,重視和抓好此項工作。要把選拔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基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議程,加強領導,密切配合,認真部署,精心組織。
2、要加大對這項工作的宣傳力度,營造支持和鼓勵高校畢業生自覺選擇到基層、到艱苦環境中鍛鍊成才的良好輿論氛圍,調動高校畢業生的積極性。
3、選拔工作要公開、公平、公正,確保將符合條件的優秀畢業生選拔到西部基層工作。要注意總結工作經驗,探索建立選拔、培養、使用、激勵等工作機制,完善管理制度,切實把選拔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基層工作抓出成效。
附屬檔案:選拔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基層工作名額分配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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