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北大西洋公約》是北約組織簽訂的條約。北約組織一個為實現防衛協作而建立的國際組織。1949年3月18日美國和西歐國家公開組建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於1949年4月4日在美國華盛頓簽署《北大西洋公約》後正式成立。為與以前蘇聯為首的東歐集團國成員相抗衡,使成員國一旦受到攻擊時,其他成員國可以作出即時反應。但這一條條款在九一一事件之前,一直都未有動用過。
內容
《北大西洋條約》由序言和正文14條組成。主要內容:締約國實行“集體自衛”;保持並加強單獨及集體抵抗武裝攻擊的能力;任何一締約國的領土完整、政治獨立或安全“遭受威脅”,各締約國應共同協商;對於一個或數個締約國的“武裝攻擊”,應視為對締約國全體的攻擊,其他締約國有義務給予援助,包括使用武力。條約規定對締約國的“武裝攻擊”包括:對締約國領土及北回歸線以北的北大西洋區域內任何締約國所轄島嶼的武裝攻擊;以及對締約國領土或領空,或有締約國占領軍駐紮的歐洲其他地區、或地中海、或北回歸線以北的北大西洋區域締約國的武裝部隊、船舶或飛機的武裝攻擊。
成員國
北約組織成員國共28個(2010年):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荷蘭、比利時、丹麥、加拿大、盧森堡、挪威、葡萄牙、土耳其、希臘、波蘭、匈牙利、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保加利亞、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克羅埃西亞、阿爾巴尼亞、冰島。
主要負責人
北大西洋理事會榮譽主席由各成員國外交部長輪流擔任,任期1年。現任秘書長拉斯穆森(丹麥前首相),2004年1月1 日就任。
軍事委員會主席圭多·文圖羅尼( Guido Venturoni,義大利人)於2002年6月卸任,由哈拉爾德·庫雅特(Harald Kujat,德國人)繼任。歐洲盟軍最高司令約瑟夫· 羅爾斯頓(Joseph Ralston,美國人),2000年5月3日就職。
現任秘書長,是在2009年4月4日,為紀念北約60周年德法峰會,由成員國一致提名的丹麥首相安諾斯·福格·拉斯穆森,8月3日,拉斯穆森到位於布魯塞爾的北約總部赴任,開始他的4年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