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所謂“中日東海中間線”是日方單方面提出來的,依據中間線原則劃分東海中日專屬經濟區的界線。中國對此沒有接受,中國不接受以“中間線”為前提來討論共同開發。
在東海劃界問題上,中國歷來主張按照大陸架自然延伸原則,以沖繩海槽劃分兩國專屬經濟區;而日方則堅持根據1982年公布的《聯合國海洋公約》,按中間線原則劃分。
中日圍繞東海油氣田開發問題已進行多次磋商,但在如何界定可能進行的共同開發的海域方面,雙方依然分歧嚴重。日方在磋商中要求以跨所謂“中間線”的廣闊海域為對象進行共同開發,而中方則堅持將共同開發限定在雙方有爭議海域。
爭議焦點
根據《聖地亞哥宣言》的內容規定,由領土向外延伸200海里之內,屬於所有國家的排他性經濟區(經濟專屬海域),1960年之後的《國際海洋法條約》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也是如是規定。但中日之間的海域寬度並不足400海里,最寬處也只有360海里,中日雙方的專屬經濟區互相交疊,所以無法完全兌現這一規定。
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如果各自主張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出現的重疊區域需涉及的沿海國家通過談判解決。
日本觀點日本以200海里經濟專屬區的概念以及舊“大陸架條約”第6條的規定,認為兩國在劃定距離不足400海里的經濟專屬區分界線時,要以雙方等距離的中心線進行劃分,這便是日方所強調的“中間線”原則。
中國觀點中方根據國際《海洋法條約》第76條和77條,主張大陸架延伸理論,認為按中琉海溝(沖繩海溝)來為兩國專屬經濟區分界更符合國際法規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2500米深度是切斷大陸架的標準,而中琉海溝深度達2940米,完全符合此規定。
中國主張應該按照大陸架自然延伸原則,因為東海大陸架是中國大陸水下的自然延伸,因此中琉界溝才是中日專屬經濟區的分界線。
歷史
日本早在1982年開始,曾數次向中國方面提出中日東海中間線,希望正式界定兩國的海洋經濟專屬區分界線。中方一直不認同日方的說法,但當時因為鄧小平訪日的成功,兩國關係正在進入全面發展期,日方對華的大量無償援助和低息貸款正在源源不斷的進入中國,兩國的政治、經貿關係正處於後來被稱之為“日中蜜月期”的良好發展階段,為不使這種關係遭到阻礙和破壞,中方選擇了迴避的態度,在此問題上未給日方明確的答覆,就連釣魚島也採用了“擱置原則”,而日本政府的理解是“中方默認了中間線原則”,這就為日後兩國在東海劃界問題上產生的糾紛埋下了根源。
油氣開採
共同開發
2008年6月18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表示:中日兩國就東海油氣田問題達成原則共識,除在東海選擇一個區塊進行共同開發外,日本企業還將依據中國法律參與合作開發春曉油氣田。
爭議
2005年3月28日,中日局長級會談首次舉行,但在雙方基本立場沒有任何變化的前題下,會談依然沒能取得任何進展。20054月1日,日本政府正式公布其調查結果,認定中方“春曉”和“斷橋”兩個油氣田與“中間線”日方一側的海底油氣資源相連線,並藉以“吸管效應”為由,認為中方油氣田將會吸走本屬於日方的油氣資源。
2013年7月3日,日本共同社報導稱,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在記者會上透露,已確認中國正在東海“中日中間線”附近中方一側建設疑似用於開發新油氣田的開採設施。他表示“已通過外交途徑表示了嚴重關切”。中國外交部表示中方不會接受以“中間線”為前提討論共同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