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劃型標準

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依照國際慣例引入微型企業概念,同時對9個重點行業的企業進行標準細分。

概述

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中小企業劃型標準
2010年8月6日,工信部中小企業司就《中小企業劃型標準的徵求意見稿》與裝備工業司、消費品工業司、電子信息司、軟體服務業司、通信發展司、電信管理局、信息化推進司等11個司局進行了相關座談。8月份中小企業劃型標準的徵求意見稿上報國務院,9月份有望向社會公布。與老標準不同的是,新標依照國際慣例引入微型企業概念,同時對9個重點行業的企業進行標準細分。

現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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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3年公布至今,我國現行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的實施已過七載,然而越到後來詬病越多。近年來,一些新行業、新公司頻頻冒出,按老的標準已經沒法劃分。現行標準主要是根據當時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的發展狀況確定的,所以導致第三產業的很多企業在現行標準中找不到位置,甚至出現了錯位的現象。
現行標準規定,住宿和餐飲業的中小型企業職工人數在800人以下,或銷售額1.5億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4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的標準,其餘為小型企業。
目前的服務業領域,很多企業的人數低於300人,只夠小企業標準,但是銷售額卻高於3000萬元,達到中型企業,甚至大企業的標準。這首先給統計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湖南統計局服務業統計調查處副處長張雍雍說:“這樣的企業到底進入哪個層次?企業當然希望被統計進入小企業,但實際上他們效益很好,不存在融資等困難。”
按照現行標準進行統計經常出現混亂的情況,上報到中央的中小企業數據,一個部委一個樣,不利於國家制定扶持政策。問題集中體現在工業企業標準劃分上。按照現行規定,工業類中小企業的劃分以“二三四”指標為準,即企業職工人數2000人以下,銷售額3億元以下,資產總額4億元以下。
這一標準與經濟已開發國家相比明顯寬泛,我國小企業的定義比較接近國際上中小企業的規定,而我國的中型企業,在國外都被劃為大型企業。由於劃分標準不清,無法區別對待,使政策執行力度大打折扣,真正需要資金的企業往往無法得到滿足。從數據上看,50%的銀行貸款流向了中小企業,而實際上,數量占到70%以上的小企業卻得不到貸款,最需要扶持的主體被邊緣化了。

修改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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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劃型標準已經醞釀很久。2009年9月出台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就提出“修訂中小企業劃型標準”。

2010年,工信部的官員也在不同場合一再提及新標的修訂進程。

標準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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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劃型標準重新確定後,可以更明確哪些企業可以優先享受相關政策扶持,方案將從小型企業中再細分出微型企業,形成中、小、微三個層次。
這次對以往劃分過於寬泛的工業類企業進行了細化,對其中包括裝備製造、電子信息、軟體服務在內的9個重點行業的企業進行標準細分。劃分標準的評價值也將會重新調整,目前是按照企業職工人數、銷售額和資產總額三個維度來確定的,而新標準中的職工人數和資產總額兩項指標有可能調低,銷售額會適當提高,這些都符合中小企業產值大、資產小的特點。

相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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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建設銀行小企業金融服務部總經理靳彥民也認為進一步細分中小企業很必要,他說,中小企業融資難真正難在小企業和微型企業上,對於銀行放貸而言,應該針對不同層次進行差別化服務,對於中型企業來說是幫助其怎樣做強做大的問題,但對於微小企業而言,就是幫助他們首先解決生存問題。
“原來的標準過於粗放,而新標準則分得更細,按不同行業和不同要求進行細分。”周德文表示,“新標準會細到能夠測量出有多少貸款流入了小企業和微型企業,能使扶持政策更加傾斜微小企業,更有針對性,也更科學。”

不過,在一些人士看來,新標準能否立竿見影地起到效果,多大程度上能夠緩解企業融資難題也很難說。靳彥民認為,“銀行放貸的標準與統計意義上的標準不一樣,銀行主要從企業的資產規模和銷售收入決定最終貸款的額度,不會把就業考慮進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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