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簡稱“中革軍委”,可指:
①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1931年-1935年)
②中國共產黨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1937年—1945年)
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
(1949年-1956年)
軍委會
全稱: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人民委員會革命軍事委員會
1931年11月7日,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江西瑞金召開,宣布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成立。大會討論通過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勞動法》;提出了《土地法草案》和《紅軍問題決議草案》等。根據大會的決議及中央執行委員會的命令,11月25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正式成立,朱德、彭德懷等15人為委員,朱德為主席,毛澤東為副主席。中革軍委既是黨的又是中華蘇維埃政權的軍事領導機構,負責掌管革命根據地工農紅軍的組織、給養、教育和訓練,指揮工農紅軍的作戰行動。
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成立於1931年11月25日,簡稱“中革軍委”,是中央執行委員會下設的最高軍事領導機關。朱德同志任主席,王稼祥、彭德懷同志任副主席。“中革軍委”原駐葉坪鄉潭溪村,1932年8月,軍委機關隨紅一方面軍主力在前方指揮第四次反“圍剿”戰鬥,1933年5月從前方遷此辦公,由項英代理主席。前方組成中國工農紅軍總司令部和第一方面軍總司令部,朱德任總司令。中革軍委機關有總參謀部、作戰局、作戰科、機要科、秘書處和《紅星》報印刷所。
區別
長期以來,一些黨史材料和回憶錄把蘇維埃政府的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也簡稱為“中央軍委”,與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的簡稱混同使用。事實上,紅軍時期使用這兩個簡稱都是有區別的,即對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簡稱為“中央軍委”,而對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則簡稱為“中革軍委”。中央軍委與中革軍委,是既有區別又緊密聯繫著的兩個組織。
回顧中國共產黨的組織沿革,中共中央領導機構在黨的四大以前,並沒有成立軍事工作部門。1925年9月,黨中央擴大會議決定,於同年底成立了黨中央軍事部,1927年5月黨的五大和1928年黨的六大以後,正式名稱仍然是中央軍事部。在中央軍事部內設軍事委員會,是部務會議性質。當時黨內檔案刊物較多的簡稱為“軍部”,也有不少材料簡稱為“中央軍委”。約在1930年3月間,中央軍事部正式改稱為中央軍事委員會。1931年1月,黨的六屆四中全會後,又將中央軍事委員會改稱為中央軍事部,一直存在到1932年底。當時黨內仍習慣稱為中央軍委。此後,中共中央局並未另外再成立黨的中央軍委。
中革軍委,最早成立於1931年1月15日,是在贛南蘇區成立中共蘇維埃區域中央局(簡稱蘇區中央局)的同時,宣告成立了中華蘇維埃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由於當時全國蘇維埃中央政府尚未成立,這箇中革軍委直接由中共蘇區中央局領導。1931年11月7日,成立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12月25日,正式宣布成立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中央紅軍長征途中,黨中央遵義會議召開後,中革軍委沒有變動。中共中央軍委也未正式恢復,但成立了中央軍事領導小組(毛澤東、周恩來、王稼祥)。1935年10月,黨中央和中央紅軍勝利到達陝北。11月3日,宣布成立了西北革命軍事委員會。西北軍委是個對外稱呼,實際上同時即是中共中央局的軍委會,黨內軍內仍然習慣地稱為“中央軍委”。1937年夏秋之際,隨著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西北辦事處改為陝甘寧邊區政府,原屬政府組織系統的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又改稱為中共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簡稱為中央軍委)。
紅軍時期的中央軍委和中革軍委的主要區別是:第一,組織系統不同。中央軍委是中共中央政治局領導下的軍事工作部門,隸屬於黨的組織系統;中革軍委則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軍事工作部門和全國紅軍的最高指揮機關,隸屬於中央政府的組織系統。第二,任免程式不同。中央軍委及所屬機構的設立、變動和負責人的任免,是由中共中央政治局或常委會決定,以黨中央的名義發布通知;中革軍委及所屬機構的設立、變動和負責人的任免,在全國蘇維埃中央政府成立後,均由中央政府執行委員會或人民委員會決定,以中央政府主席的名義發布通令、命令。第三,工作重點不同。中央軍委主要任務,是負責全黨軍事工作的計畫、組織、聯絡和對敵軍工作等,並不直接指揮、管理軍隊。僅在1930年4月至9月期間,黨中央曾規定過全國紅軍由中央軍委集中領導、統一指揮。但當1931年1月蘇區的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一成立就明確通告,由它負責“統一全國紅軍指揮”,中革軍委的主要任務是“管理紅軍的組織與給養以及軍事訓練,並指揮紅軍的作戰行動。”第四,部門設定不同:由於擔負主要任務不同,設於上海的黨中央軍事部、中央軍委,只設立秘書、組織、參謀、兵士等處、科。1930年8月2日,中央軍委曾擬設立總政治部、參謀部、軍務部、經理衛生部等,但實際上多未建立起來。設於中央蘇區瑞金的中革軍委,則逐步建立起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供給部、總衛生部、總兵站部、總動員武裝部等。這些機構下設的部門和工作人員數量,大大超過了在上海的中央軍委。
中央軍委與中革軍委雖然有上述區別,卻主要屬於組織形式方面。但是,從實質上看,都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負責全黨軍事工作和全國紅軍的最高指揮機關,兩者是密切聯繫不可分割的。為了正確地闡述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和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的性質、任務和歷史作用,為了準確地使用重要的歷史概念,應該嚴格區別使用中央軍委與中革軍委的簡稱。
軍委印章
隨著中革軍委領導機構的誕生,象徵其權力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執行委員會人民委員會革命軍事委員會”印章也隨之產生並生效。從此,該印便跟隨著紅軍領導機關經歷了反“圍剿”戰火的硝煙。負責保管印章的軍委總司令部作戰局的同志們,始終把保管好印章作為自己神聖的職責,視印章為生命,特別是在長征途中,國民黨軍隊前堵後追,戰事不斷,自然環境惡劣,他們始終把印章貼在自己的胸口上,用生命護衛著它,使它在關鍵時刻都能得到有效地使用。歷史掀開了新的一頁,1937年8月,它完成了歷史賦予的使命。
1959年,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籌建時,經中共中央總書記鄧小平親自批准,中革軍委之印移交軍事博物館收藏。
相關文物
★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人民委員會革命軍事委員會”銀制大印
在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土地革命戰爭館一個明亮的玻璃櫃裡,陳放著一枚醒目的大印,即“ 中華 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人民委員會革命軍事委員會”印。該印為銀質,直徑為9.5厘米。有3層圖案,最外層的上半圓刻著略小一點的字:“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人民委員會”,字的兩端各是1枚五角星,下半圓刻著“革命軍事委員會”7個大字;內層核心的圖案是地球上鑲嵌著鐮刀和斧頭;中間一層是打著結的麥穗環繞著中間的地球,正中間高懸著一顆五角星。整個圖案標示著:中革軍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機構的組成部分,是全國紅軍最高指揮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