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務員遴選

中央公務員遴選

2013年5月29日,中組部、人社部和國家公務員局三部門聯合發布《2013年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標誌著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已全面展開。

2013年中央機關遴選考試系列解讀(一)

2003年共有48箇中央機關計畫遴選162個職位,遴選職位包括正處級職位、副處級職位和主任科員職位。從招考規模看,與去年相仿;從考試內容看,也與去年基本一致。這說明,通過過去3年的實踐摸索和思考總結,中央機關遴選考試的組織工作已經趨於完善和定型。

隨著《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的發布,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也在2013年形成制度,步入常態化,這無疑是意義非凡的。過去幾年的考試實踐表明,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最佳化了中央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開闢了選拔人才的有效途徑,匡正了選人用人風氣,受到了遴選部門和廣大基層公務員的普遍認可,對於暢通和規範基層公務員“上行通道”、建立來自基層的公務員培養選拔機制,具有重要意義。

2013年的中央機關遴選工作適逢其時,體現了十分鮮明的特點。

2013年中央機關遴選考試系列解讀(二)

第一,組考工作有政策、制度依據。

今年的《公告》中明確提出,本年度中央機關遴選考試工作是“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注重從基層一線培養選拔幹部’精神,按照《關於注重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黨政領導機關幹部的意見》(中組發〔2009〕2號)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2013年中央機關遴選工作實際上是公開遴選工作制度化之後的第一次實踐,是貫徹落實中央有關制度的重要舉措。

第二,報考條件更為嚴格,對任職經歷提出新要求。

相比去年,今年的報考資格新增了“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由下級機關轉任到本級機關的,須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兩條。

同時,對正處級職位的報考經歷進行了更為細緻和嚴格的規定,“報考處長職位,須現任縣處級正職職務或具有2年縣(市)領導班子副職工作經歷的縣處級副職領導職務;報考正處級檢察員職位,須具有檢察員或審判員法律職務,現任縣處級正職職務或任職滿4年的縣處級副職職務”。

第三,報名時間由去年的10天延長至14天。

這一舉措,旨在為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提供更長的選報時間,鼓勵更多的基層公務員才俊參加考試,從而從下級機關中選拔出更為優秀的公務員,真正實現最佳化公務員隊伍結構,保持領導機關和基層密切聯繫的目的。

第四,考試對考察工作進行了更為細緻、明確的規定。

相較去年,今年《公告》明確規定“各遴選部門要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並明確指出了考察內容、考察重點和考察方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民眾公認程度。考察組要查閱幹部檔案,核實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機關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這說明中央機關遴選考試對於考生“德、績、廉”的重視程度逐年提高。

通過以上的說明,相信在基層任職的廣大公務員才俊對於本次考試已經有了一個比較清晰的認識。

古語有曰:“機不可失,失不再來”,善於捕捉機會者即為俊傑,希望大家乘著中央政策的春風,抓住機會,奮勇直上,在更廣闊的空間和平台上發揮自己的能力,書寫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國夢”偉大夢想的華麗篇章。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