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

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

第十條 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實行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制。 第二十條

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

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ChinaAssociationofMusicProducers)登記編號:50385424-014,是以促進中國音樂推廣和現代音樂創作與製作技法交流為己任的全國性音樂製作學術團體,是音樂人自願結合的民眾團體,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協會簡介

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2](ChinaAssociationofMusicProducers)登記編號:50385424-014,是以促進中國音樂推廣和現代音樂創作與製作技法交流為己任的全國性音樂製作學術團體,是音樂人自願結合的民眾團體,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2012年11月初,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在北京成立,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為音樂製作人才免費提供當今世界流行的音樂製作軟體及硬體設備安裝諮詢。讓我國的音樂人與世界音樂品質接軌,達到製作流程以及製作品質的平衡。為中國之音樂事業繁榮昌盛做出貢獻。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是全國性、專業性的華人音樂家組織、是繁榮我國音樂事業的重要力量、是推動中國音樂走向世界的重要力量、是中國音樂和世界音樂交流的重要根據地、是先鋒音樂製作理念的橋樑與紐帶、是中國音樂製作人的聚集地。

業務範圍

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堅持為最基層的音樂製作人、樂手及錄音混音工作者提供更大免費學習平台、音樂製作技術交流平台;是提高編曲製作水準以及MIDI製作軟體硬體諮詢平台、音樂文化交流以及採風參觀訪問的平台;是音樂製作流程中作詞、作曲、樂手、歌手、編曲、錄音師、混音師、出版發行等各工種的一個匯集平台;是發掘培養音樂製作新人以及編輯出版優秀作品的平台。
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對成績突出的音樂製作人進行表彰和獎勵,組織其國外學術交流活動,讓製作人充分彰顯實力,展現才華。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致力於挖掘保護中國瀕臨失傳的傳統樂器的演奏和樂譜、繁榮推廣我國民族音樂事業,促進中國音樂與世界音樂的音樂交流與貫通融合。歡迎加入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

入會須知

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堅持為最基層的音樂人、音樂創作者提供平台,不收會員費。申請加入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時應填寫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頒發會員證。對於中國音樂發展有巨大貢獻的音樂人將進行申報,聘任其擔任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理事職務。申請入會人員經過考核通過後,將成為終身會員,如有違反民族形象,祖國分裂的、破壞國家安全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本會有權取消會員資格。
個人會員
贊同本會宗旨,年滿十八周歲、具有演奏、演唱、作詞、作曲、編曲、製作、錄音、混音、音頻後期製作及其他音樂工作者之資格者。
團體會員
贊同本會宗旨,願意協助本會共同成長之團體。
成立宗旨
團結音樂相關工作者之力量,共同成長,相互支持,分享心得,關懷社會以及各種音樂活動之舉行為宗旨。
會員權利
1.有權參加本會所舉辦的各種活動,享受訂閱或贈閱會刊以及內部資料的權利;
2.對本會的工作有監督、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3.有退會的自由,需本人提出申請;
4.會員的正當、合法權利應受到協會的保護。
會員義務

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接受本會分配的任務;
3.積極支持民眾音樂藝術活動,幫助、鼓勵、引導音樂愛好者的創作活動,壯大藝術隊伍,繁榮藝術創作。

協會章程

第一條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是中國青年音樂家、音樂製作人組成的專業性團體,是當代音樂人交流音樂創作技法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我國文藝、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以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高舉旗幟、圍繞中心、服務人民、改革創新,團結廣大音樂家和音樂工作者,繁榮發展社會主義音樂事業,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動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本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按照本會章程開展活動。努力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本會對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責,發揮組織、引導、服務、維權的作用。
第五條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努力提高音樂隊伍的思想道德素質、文化修養和業務水平。不斷加強行業服務、行業管理、行業自律。
第六條組織會員深入生活,開展創作活動。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鼓勵探索和創新,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音樂傳統,著眼於世界文化發展的前沿,學習、借鑑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提倡題材、體裁、形式及風格、流派的多樣化。繁榮音樂創作,不斷提高音樂作品的思想和藝術水平。
第七條組織比賽、評獎活動,對優秀的音樂創作、音樂表演、音樂理論成果以及對在音樂教育和其它音樂工作中有顯著貢獻的音樂家予以獎勵和表彰。
第八條舉辦演出觀摩和交流座談等活動,促進音樂表演藝術和音樂教育事業的發展與繁榮。
第九條組織學術研討活動,促進評論、理論工作的提高與發展。辦好音樂刊物,努力反映音樂創作、表演、理論、教育等方面的現狀與成果。
第十條組織會員蒐集、整理、研究我國各民族及民間的音樂文化遺產,繼承和發揚民族音樂的優良傳統。
第十一條開展社會音樂活動,組織會員參加音樂普及工作,關心、參與國民音樂教育,努力提高國民音樂素質。
第十二條促進並加強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中的音樂組織和音樂家的聯繫和往來,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促進祖國統一貢獻力量。
第十三條促進國際音樂文化交流,增進同各國音樂家的團結和友誼,為世界音樂文化的發展做出貢獻。
第十四條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合作,依據國家政策發展音樂文化產業。
第十五條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發現、培養新生力量,發展有貢獻的音樂工作者入會。
第十六條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實行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制。
第十七條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維護本會權益,按期交納會費的義務。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對本會工作監督、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十八條凡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因違法犯罪而觸犯刑律者,經本會主席團討論通過,取消其會籍。
第十九條凡對我國音樂事業有特殊貢獻的台灣同胞和海外僑胞中的音樂人,經審核批准,可授予名譽顧問、名譽理事、名譽會員。
第二十條本會經費來源:企業贊助,社會贊助,音樂製作、文藝創作等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條本會的英文名稱是ChinaAssociationofMusicProducers(縮寫:CMPA),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本會理事會討論通過,其修改權屬本協會理事會。章程條文的最終解釋權屬中國音樂製作人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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