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作 者: 王鶴雲,高紹安 著
叢 書 名:創新之維叢書出 版 社: 智慧財產權出版社ISBN:9787802478237出版時間:2009-08-01版 次:1頁 數:412裝 幀:平裝開 本:32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理論法學內容簡介
在社會發展和歷史進步的偉大進程中,人類創造了燦爛多姿的文化遺產。其中,非物質文化遺產蘊涵著歷史、文化、政治、經濟、科學、審美、教育等多元價值,是人類創造力、想像力的結晶,代表著民族古老的生命記憶,代表著民族普遍的心理認同和基因傳承,代表著民族智慧和民族精神。20世紀特別是20世紀下半葉以來,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全球經濟一體化趨勢的加強,以口傳心授為主要傳承方式的大量非物質文化遺產急劇流變甚至消失,並面臨被濫用的局面。如何建立有效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機制,是近年來國際國內社會的熱門話題。我國作為一個文明古國,有著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其生存和發展也面臨許多新的挑戰。在此情況下,建立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律機制,對於維護國家和民族的文化身份、保護人類的創造力、推動經濟發展、提升國家軟實力也就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
作者簡介
王鶴雲,河北大城人,曾就讀於河北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大學,歷史學、法學學士,公共管理碩士,現在文化部政策法規司工作,多年從事文化法制工作,中國法學會民族法學研究會理事。曾擔任《新編契約範本寫作全書》副主編,參加中國社科基金重點課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制通史》(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八五”規劃重點項目)、中國民族法學研究會課題《中國少數民族權利的法律保護》及《民間借貸法律問答》、《中國最新醫療糾紛典型案例評析》、《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釋義》等書的撰寫,在《中國著作權》、《中國智慧財產權報》、《中國文化報》等報刊發表論文十幾篇,2005年12月開始從事國家社科基金藝術科研基金青年基金課題《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律機制研究》課題研究。
高紹安,安徽巢湖人,文學、法學學士,法律碩士,曾任《中國審判案例要覽》主編助理、民事卷編輯,《法律適用》(月刊)責任編輯,現任《中國審判》(月刊)編輯部主任、副編審。
參加撰稿的主要作品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案例評解大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制通史》(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八五”規劃重點項目)、《民間借貸法律問答》和普法電視片《捍衛天使》的解說詞;先後在《法制日報》、《北京日報》、《中國律師報》、《人民法院報》、《法律適用》、《中國審判》上發表文章近百篇;編輯的代表作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庫(商法卷)》(“十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項目)、《最新民事法律檔案解讀》等;主編:《新編實用契約範本寫作全書》(工商出版社1996年1月版)、《中國最新醫療糾紛典型案例評析》(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年3月版);編著:《網路焦點案件審判實錄》(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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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序
導言
上編 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一章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界定
第一節 “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的由來
一、“無形文化財”概念的提出
二、“世界文化遺產”概念的提出
三、《保護民間文學表達形式、防止不正當利用及其他侵害行為的國內法示範法條》的制定
四、《保護民間創作(民間傳統文化)建議案》的提出
五、“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申報活動的開展
六、《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通過
第二節 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的概念
一、民間文學藝術(傳統文化表達)
二、傳統知識
三、民族民間文化
四、無形文化財
第三節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涵及特點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涵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點
第二章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意義
第一節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多元價值
一、燦爛多姿的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多元價值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與人權
第二節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意義
一、國際視角上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意義
二、國內視角上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意義
第三節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生存與發展的嚴峻形勢
一、面臨的主要問題
二、原因分析
第三章 我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實踐與立法
第一節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實踐
一、古代和近現代收集研究民間傳統文化的實踐
二、新中國成立以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實踐
三、進入新世紀以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全面推進
第二節 我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相關立法
一、國家層面的立法
二、地方立法
三、目前正在進行的相關立法活動
第四章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國際經驗
第一節 國際層面的努力與成果
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
二、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
三、世界貿易組織(WTO)
四、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
五、聯合國糧農組織(FAO)
六、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UCOSOC)
七、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UNCTAD)
第二節 國家和地區層面的立法和實踐
一、國家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立法和實踐
二、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有關的區域性協定
下編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機制分析
第一章 總論
第一節 立法目標
一、國外立法中的有關表述
二、我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立法的目標分析
第二節 立法原則
一、中國當代立法的基本原則
二、國際文書中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立法原則的表述
三、我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立法原則分析
第三節 立法模式的選擇
一、關於保護模式的實踐與爭論
二、我國立法保護模式的選擇
三、民事與行政保護兼顧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第二章 行政保護機制
第一節 概述
一、行政保護的主要方式
二、行政保護的主體及其作用
三、行政保護的主要原則
四、行政保護機制的總體框架
第二節 保存機制
一、調查
二、建檔制度
第三節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確認機制
一、確認的相關主體
二、確認的原則
三、確認的標準
四、確認的程式
五、保護名錄
第四節 傳承者的認定機制
一、傳承的方式
二、傳承人的認定
三、傳承單位的認定
四、傳承人和傳承單位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節 文化生態保護機制
一、國際社會文化生態保護理念的起源與發展
二、立足本土的我國文化生態保護模式
三、文化生態保護機制的主要內容
第三章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民事保護法律機制
第一節 概述
一、民事保護的法理
二、民事保護的客體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權益主體
四、民事保護的方式
第二節 現行智慧財產權制度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一、現行智慧財產權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聯繫
二、著作權制度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三、專利制度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四、商標制度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五、反不正當競爭制度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第三節 群體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殊智力成果權
一、建立群體性非物質文化遺產特殊權利制度的正當性
二、主體不確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智力成果權的定位——文化特性權
三、文化特性權的實現
第四節 相關權利及權利的限制
一、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有關的權利
二、對相關權利的限制
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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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社會發展和歷史進步的偉大進程中,人類創造了燦爛多姿的文化遺產。其中,非物質文化遺產蘊涵著歷史、文化、政治、經濟、科學、審美、教育等多元價值,是人類創造力、想像力的結晶,代表著民族古老的生命記憶,代表著民族普遍的心理認同和基因傳承,代表著民族智慧和民族精神。20世紀特別是20世紀下半葉以來,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全球經濟一體化趨勢的加強,以口傳心授為主要傳承方式的大量非物質文化遺產急劇流變甚至消失,並面臨被濫用的局面。如何建立有效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機制,是近年來國際國內社會的熱門話題。我國作為一個文明古國,有著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其生存和發展也面臨許多新的挑戰。在此情況下,建立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律機制,對於維護國家和民族的文化身份、保護人類的創造力、推動經濟發展、提升國家軟實力也就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立法,具有相當的複雜性。從調整對象本身看,既要考慮到不同國際組織對它的不同界定,又要針對我國的實際情況;從權利與義務角度看,不僅涉及政府的責任,也關係到廣大民眾特別是少數民族的權利;從法律機制的特徵看,不僅涉及行政制度,也涉及民事制度;從立法技巧看,既要處理好同國內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又要考慮與不同國際公約之間的銜接。這些都需要深入的研究和縝密的思考。作者根據問題分析、目標確認、方案選擇的脈絡,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界定人手,分析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涵、價值,針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所面臨的重要問題,結合國內外的相關立法及實踐,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的目標和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