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研究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研究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的意義 第二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民法保護 一、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民法保護

圖書信息

作 者: 趙方
叢 書 名:

出 版 社: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ISBN:9787500485933出版時間:2009-09-01版 次:1頁 數:277裝 幀:平裝開 本:大32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理論法學

內容簡介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各民族世代相承的、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它是一個民族古老的生命記憶和活態的文化基因,體現著一個民族的智慧和精神、維護著世界文化的多樣性,與物質文化遺產一道共同承載著人類社會的文明。但是,近年來,隨著全球化趨勢的加強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的文化生態發生了巨大變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受到猛烈衝擊。一些依靠口授和行為傳承的文化遺產正在不斷消失,許多傳統技藝瀕臨消亡。
就法律保障機制而言,我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立法比較零散,缺乏專門的基本法,還沒有形成完備的法律保障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草案)》從2005年至今已連續四年被列入全國大大立法計畫,但至今未獲通過。因此,當前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的研究依然具有重大的理論和實踐意義。同時,對這一課題的探討也將有助於強化我們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意識,維護中華文化的獨特性,保護本國的傳統文化,從而保持世界文化形態的多樣性。
本書從法律視角出發,通過運用系統分析法、比較分析法、田野調查法、個案分析等方法來研究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問題,進而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的完善的可能進路進行探討。
全書共分為引論、第一章至第六章。
引論部分探討選題意義、研究現狀和主要研究方法並對本書的主要觀點、創新和不足之處進行歸納。
第一章“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述”,由於我國引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時間不長,所以有必要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些基礎知識作一介紹。本章共分三節,第一節從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的由來和含義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了界定。第二節介紹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徵。第三節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人手,論證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必要性。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基礎知識,為後面探討法律保護問題奠定了基礎。
第二章“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的實踐基礎”,近年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運動在我國蓬勃發展,國家在積極參與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同時,還加強了國內的法制建設,實施了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社會保護也日益廣泛。儘管如此,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還是存在諸多問題,本章第二節從傳承後繼乏人、保護意識欠缺、保護機制有待完善和缺乏法律保護依據四個方面進行了剖析。
第三章“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法律保護的法理學基礎”,在探討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的問題之前,必須要弄清法律保護的對象、認定標準、保護主體等幾個基本問題,如果離開了這一基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遲遲沒有一部系統的法律,在其法律保護層面上肯定有相當的難度,本章第二節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主體難以確定、性質難以確定和獨創性難以確定三個方面論證了立法的難度。同時,要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立法工作還應該樹立科學的“保護”理念,堅持正確的“保護”原則。第三節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的幾個原則進行了梳理,力圖對進一步探討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具體法律保護機製作較為堅實的理論鋪墊。
第四章“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現狀研究”,本章是全書的核心內容,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具體法律保護模式,法學界、理論界爭議頗多。本章將現有的法律保護模式進行了梳理,分四節分別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行政保護模式、民事保護模式、智慧財產權保護模式和刑事保護模式進行了論證。之所以把智慧財產權保護模式從民事保護模式中拉出來,主要是鑒於此種模式在整個法律保護體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相對比較成熟,其中,重點研究了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和商業秘密四種保護方式的架構問題。在本章的探討中穿捅了若干案例,總結了每種保護模式的長處和不足,力圖使讀者能夠更加直觀地了解到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現狀,並為後章法律機制的完善夯實基礎。
第五章“國際社會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實踐及對中國的啟示”,本章主要對國際及其他一些國家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有益經驗進行了探討,試圖尋找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的可借鑑之處,並為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探索出一條可能的進路。
第六章“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制度的完善”,主要包括在立法方面,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基本保護與特別法的分別保護相結合,加緊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必要時運用習慣法進行保護;司法方面,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方面的訴訟程式,建立公益訴訟制度,引入聽證制度;補償機制方面,建立對傳承人的補償機制和利益分享機制。
最後的結論部分是對全書所做的總結,希望能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能有更多的學者來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問題,並希望能夠為其他學者研究此問題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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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引論
第一章 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述
第一節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界定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的由來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含義
第二節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徵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自然特徵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特徵
第三節 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的必要性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
二、政策保護的單向度效應及多層面斷裂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的意義
第二章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的實踐基礎
第一節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在我國的發展軌跡
一、加快立法步伐
二、實施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
三、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國家名錄體系
四、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社會保護日益廣泛
五、積極參與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第二節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存在的突出問題
焦點之一:傳承後繼乏人
焦點之二:保護意識欠缺
焦點之三:保護機制有待完善
焦點之四:相關法制建設相對滯後
第三章 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法律保護的法理學基礎
第一節 立法需要釐清的幾個基本問題
一、法律保護的對象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定標準
三、確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主體
第二節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難點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權利主體難以確定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權利性質難以確定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獨創性難以確定
第三節 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法律保護的原則
一、以人為本原則
二、整體性原則
三、原真性原則
第四章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現狀研究
第一節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行政保護
一、國家的立法狀況
二、地方立法經驗——以《江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為例
第二節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民法保護
一、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民法保護
二、國際上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民法保護
第三節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智慧財產權保護
一、現行智慧財產權法律制度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律障礙
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正當性探討
三、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具體智慧財產權模式
第四節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刑法保護模式
一、浙江“非遺”傳承人表演“藥發木偶”惹刑事官司
二、一些侵害非物質文化遺產可能受到刑事制裁的行為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刑法保護的具體形式
第五章 國際社會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實踐及對中國的啟示
第一節 國際組織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一、聯合國有關組織:幾個重要國際檔案的建立
二、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在智慧財產權領域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貢獻
三、世界貿易組織:對傳統知識的保護
第二節 國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的成功經驗
一、日本:《文化財保護法》
二、韓國:制度化與民眾性是保護的兩個重要基點
三、法國:文化遺產日
四、美國:保護美國活動
五、開發中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第三節 國際實踐和國外經驗對中國的啟示
一、有一套相對完整的法律保護制度是文化遺產得以切實保護的基本保證
二、建立一套遺產教育機制是喚起民眾對遺產傳承保護意識的關鍵
三、政府的有效管理是傳統文化得以保護與傳承的制度保障
四、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保護刻不容緩
五、完備的機構和雄厚財政支持是保護切實運轉施行的基礎
第六章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制度的完善
第一節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立法完善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的制定迫在眉睫
二、利用特別法進行分別保護
三、運用習慣法進行保護
第二節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司法完善
一、訴訟程式的完善
二、建立公益訴訟制度
三、引入行政程式法中的聽證制度
第三節 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補償機制
一、對傳承人的補償機制
二、利益分享機制
結語 尋求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的可能路徑
一、行為措施和制度措施是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兩大手段
二、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面臨多種挑戰
三、加強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的必要途徑
四、對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立法的思考
附錄
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公約》
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
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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