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力工業管理機構

中國電力工業管理機構,由資源委員會負責管理,負責東北電力工業的恢復以及生產管理,以電力為中心,將原煤炭工業部、石油工業部、核工業總局以及原水利電力部中管理電力生產建設的部分合併組成能源部的管理機構。

中國電力工業管理機構

正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中國電力工業由資源委員會負責管理。1945年,東北人民政府工業部成立了東北電業管理局,負責東北電力工業的恢復以及生產管理。培養了一批電力工業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隊伍,為50年代以後中國電力工業的發展作了組織和人員的準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由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業部下設的電業管理總局管理全國電力工業。電業管理總局除管理電力工業的規劃、建設、生產外,還設立設計管理局和技術改進局(後改電力科學研究院),分別負責各大區(省、市)的電力設計院的建立和電力科研工作。1953年,在燃料工業部內增設了水力發電建設總局,具體分管水力發電的規劃、設計、施工以及科研、教育等工作。1954年,國務院設電力工業部,管理全國的電力工業。下設電業管理總局和水力發電建設總局,除後者負責水力發電的規劃、設計、建設工作外,電業管理總局不僅管火電,還負責全國的水電、火電的生產與調度管理。1982年,電力工業部與水利部合併為水利電力部,統一管理全國的電力工業。1989年,國務院為加強能源建設與管理,決定以電力為中心,將原煤炭工業部、石油工業部、核工業總局以及原水利電力部中管理電力生產建設的部分合併組成能源部,主管全國電力工業。部以下的管理體制是大區的電業管理局、省電力局供電局。此外,還成立了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和華能國際電力開發公司,前者協調各電力企業的生產管理,後者推展集資辦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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