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主要任務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章程的規定,對資產評估行業進行自律性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資產評估執業準則、規則;研究會員在執業過程中的專業技術問題並組織開展專業技術援助;負責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註冊和年度檢查;負責組織開展資產評估機構執業資格和執業情況的年度檢查;組織開展註冊資產評估師後續教育培訓;負責實施對會員的自律性處罰;組織開展行業對外交流;維護註冊資產評估師的合法權益,為資產評估行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提升行業的公信力。根據財政主管機關的授權或委託,參與有關資產評估行業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研究、起草工作;對資產評估機構的設立提出審核意見;參與組織註冊資產評估師、資產評估機構執業質量檢查;對外國資產評估機構在我國設立常設機構提出審核意見。其具體職責如下:
(一)負責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會員管理,並指導地方協會會員管理工作,組織並完善各種專業委員會和專門委員會。
(二)組織制定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標準、規則和職業道德規範。
(三)組織研究解決會員在執業過程中的專業技術問題,並組織開展專業技術援助。
(四)負責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註冊,並組織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情況年度檢查。
(五)制定註冊資產評估師教育和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推動資產評估理論研究,組織進行評估業務交流。
(七)維護註冊資產評估師和資產評估行業的合法權益。
(八)開展對外交往活動,促進國際交流。
(九)參與資產評估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研究、起草工作。
(十)負責對資產評估機構的設立提出審核意見並參與資產評估機構執業情況的年度檢查。
(十一)參與組織開展註冊資產評估師、資產評估機構執業質量檢查工作。
(十二)負責對境外資產評估機構在中國境內設立常設機構、中外合資和合作機構等提出審核意見。
(十三)辦理業務主管部門授權和委託的其它工作。
建設宗旨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的宗旨是:加強行業自律管理,指導、監督會員規範執業;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利益,服務於會員、服務於行業、服務於市場經濟;幫助會員提高專業技能和職業道德素養,提高行業的社會公信力;協調行業內外關係,擴大行業國內外影響力;全面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組織機構
根據行業管理的實際需要,協會內設辦公室、綜合部、會員部、行業發展研究部、考試培訓中心、註冊部、專業監管部、專業標準部、國際部、人事部、對外宣傳部(內設編輯部)、信息部等12個部室。(一)辦公室基本職責
辦公室主要負責協會秘書處的文秘、檔案、財務、資產、後勤、安全保衛管理等工作。
1.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協會內部管理制度、內部工作程式,協調協會各部室工作運轉;
2.負責落實秘書長辦公會的具體工作。負責協會各項會議的會務工作;
3.負責協會文電收發、運轉以及公文督辦、核稿。負責協會印章管理、機要保密、文印等工作。負責公文檔案、圖書館的管理;
4.研究擬定行業及協會內部財務制度,組織收繳協會會費,負責協會內部財務會計工作和協會各專項資金的管理;
5.負責購建和管理協會資產,購置和發放協會辦公用品,管理和調度協會車輛。負責協會職工福利、生活服務等後勤工作;
6.負責協會物業管理、安全保衛工作;
7.負責協會出版物的出版、發行工作;
8.辦理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部基本職責
綜合部主要負責行業及協會綜合類工作、行業收費管理、行業統計分析等,負責協調地方協會工作。
1.負責起草行業規劃;
2.組織編寫協會情況反映、工作簡報、行業動態等;
3.組織協會會員代表大會、全國地方協會會長會、全國地方秘書長會等會議;
4.負責組織對與評估相關的法律、法規提出補充、修改、完善的建議,參與擬定行業綜合性管理規章制度;
5.為地方協會和行業管理提供法律諮詢;
6.負責行業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年度統計及信息公告工作;
7.負責組織資產評估收費管理辦法落實工作;
8.負責起草協會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及其他綜合性檔案;
9.負責行業法規、制度的清理工作;
10.負責組織和督辦全國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11.負責處理人民來信、接待人民來訪工作,組織和督察協會有關部室處理有關信訪事項;
12.辦理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員部基本職責
會員部主要負責會員日常管理工作、誠信檔案建設、會員維權、會員日常投訴處理及會員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1.擬定會員管理制度,並牽頭推動組織實施;
2.負責個人會員、資深會員等入會管理工作;
3.負責會員狀況統計及信息公布等日常管理工作;
4.負責會員誠信檔案建設工作;
5.辦理會員自律懲戒的申訴工作;
6.負責行業職業責任保險等相關工作;
7.負責協會維權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辦理會員投訴及權益維護等有關工作;
8.指導、監督地方協會會員管理工作;
9.辦理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行業發展研究部基本職責
行業發展研究部負責部領導和協會領導重要報告和講話稿的起草,行業發展重大理論政策、市場發展、創新技術研究,協會重大課題管理等工作。
1.負責部領導和協會領導重要報告和講話稿的起草;
2.研究行業發展中的重大理論問題,提出行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3.研究市場開拓和評估業務中的理論問題,為評估市場拓展提供理論支持;
4.研究評估執業中的創新技術和方法,開展創新性專業問題的研究與指引。
5.擬定並組織實施行業課題管理相關制度,負責課題的組織、協調和管理;
6.負責行業學術研究的規劃與協調,建設、管理行業研究員隊伍及專家認證;
7.承擔或參與政府相關監管部門、有關院校、評估機構委託的課題及專題研究工作;
8.負責協會各專業委員會的綜合管理工作;
9.辦理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考試培訓中心基本職責
考試培訓中心負責行業人才培養工作,負責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管理、組織行業境內外培訓、資產評估學科院校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與指導資產評估專業碩士院校建設工作。
1.負責行業人才培養教育工作,擬定並組織人才培養規劃及評價標準;
2.擬定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行業培訓制度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大綱、考試教材編寫及考試命題等考務管理工作,推動註冊資產評估師分專業考試制度建設;
4.負責組織註冊資產評估師境內外繼續教育培訓及新業務領域、特殊類型資產的專業培訓;
5.負責組織編寫註冊資產評估師教育和培訓教材;
6.負責行業考試專家及教育培訓師資隊伍建設;
7.負責推動行業遠程教育建設;
8.負責資產評估學科建設院校及資產評估專業碩士院校的具體協調管理工作;
9.負責推動學科帶頭人制度建設;
10.負責十佳和優秀青年評估師的培訓及評選工作;
11.負責協會教育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2.指導、監督地方協會的考務和培訓工作;
13.辦理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註冊部基本職責
註冊部負責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管理、非評估師股東管理,配合財政部對資產評估機構進行管理,對資產評估機構內部治理進行協調管理。
1.負責行業註冊管理政策制度與報告的調研、協調和制定;
2.組織註冊管理工作的實證研究;
3.負責與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管理有關的具體工作;
4.配合財政部研究制定資產評估機構管理的有關政策、制度,配合財政部對資產評估機構的審批管理和日常管理,配合財政部、證監會對證券評估資格審批和日常管理;
5.負責非評估師股東的培訓和日常管理;
6.負責資產評估機構入會及內部治理政策、制度的調研、協調和制定,負責與資產評估機構內部控制、全面風險管理有關的協調、管理工作;
7.推動註冊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8.指導評估機構及人員資質管理有關工作;
9.負責評估機構誠信執業及評估師執業品質認可,如:金牌評估師的評選工作;
10.負責協會註冊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1.辦理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專業監管部基本職責
專業監管部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行業自律監管制度,與相關監管、審計等部門協調,組織行業執業質量自律檢查,接受政府委託的行業監管檢查,處理投訴舉報案件等工作。
1.負責專業監管工作的研究,擬定行業自律監管制度並組織實施;
2.負責與相關監管、審計等部門協調,提出專業監管建議;
3.負責行業自律監管具體工作,組織年度執業質量檢查、日常職業道德檢查和有關專項檢查工作;
4.承擔政府部門委託的評估行業監督檢查工作;
5.負責執業質量投訴舉報及移交案件的調查處理;
6.推動行業監管信息化建設工作;
7.負責協會懲戒委員會、申訴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8.負責首席評估師隊伍建設及日常管理工作;
9.指導、監督地方協會的行業自律監管工作;
10.辦理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專業標準部基本職責
專業標準部負責行業準則制定與組織實施、準則相關研究、執業責任鑑定及專業指導工作,具體承辦國際評估準則委員會工作。
1.負責規劃和完善行業準則體系,擬定行業專業標準,並組織實施;
2.負責與有關方面協調行業專業標準擬訂和實施有關事宜;
3.組織研究各國專業標準和相關專業理論與實務;
4.組織開展執業責任鑑定及評估專業指導;
5.組織有關資產評估專業理論研究;
6.承辦國際評估準則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7.負責準則聯絡員隊伍建設;
8.負責制定統一的專門、專業委員會的工作規則;
9.承辦財政部資產評估準則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工作。
10.負責協會準則技術委員會、執業責任鑑定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準則諮詢專家的日常聯繫。
11.負責編輯國際評估準則動態;
12.辦理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國際部基本職責
國際部負責協會國際、港澳台交流與合作、境外機構來華執業管理及編輯國外行業發展及建設情況反映等工作。
1.研究擬定行業和協會對外交流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2.擬定協會年度外事計畫,辦理協會外事活動有關事宜;
3.組織研究擬定境內執業機構參與國際業務的管理制度和辦法,協助辦理境內執業機構和執業人員參與國際業務的有關事宜;
4.參與研究擬定境外執業機構進入境內執業的管理制度和辦法,協助辦理外國執業機構和執業人員進入國內執業及港澳台地區執業機構和執業人員進入內地執業的有關事宜;
5.負責編輯有關國際評估組織和各國評估組織發展及行業建設情況反映;
6.擬定行業外事觀察員、翻譯志願者相關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7.處理有關港澳台地區涉及資產評估的事宜;
8.辦理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人事部基本職責
人事部負責行業人力資源開發、常務理事和新階層代表人士的聯繫、協會人事管理及協會黨群組織管理和黨建等工作。
1.研究擬定行業人力資源開發及協會的人事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2.組織協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負責協會理事、常務理事的日常聯繫;
3.負責行業新階層代表人士的培養和聯繫等統戰工作;
4.辦理協會工作人員的錄用、調配、聘用、考核、任免、獎懲、辭退、退休以及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資核定及福利待遇的確定、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紀律和考勤管理等工作;
5.擬訂並組織實施協會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
6.負責協會黨團工青婦組織的日常工作及行業黨建工作;
7.辦理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對外宣傳部
對外宣傳部負責行業內外新聞宣傳、協會會刊、網站編輯和與行業宣傳相關的工作。
1.負責行業內外宣傳報導策劃、編撰、起草及新聞發布工作;
2.負責與報紙、會刊、電視台等媒體的溝通協調工作;
3.負責《中國資產評估》會刊的采編、廣告徵集、刊發及其他相關工作;
4.負責中評協網路媒體采編、管理工作;
5.負責地方協會通訊員管理及指導工作;
6.指導地方協會宣傳工作;
7.辦理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信息部基本職責
信息部負責行業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設、行業資料庫建設、協會辦公自動化建設等工作。
1.負責擬定行業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行業管理平台的規劃、模組開發、管理和技術支持;
3.組織協調行業專業資料庫系統的研究開發、建設和技術管理;
4.負責協會網際網路站及地方協會子網站系統的管理、維護與技術支持;
5.負責協調協會辦公自動化及相關網路建設;
6.辦理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的主要職責是:
制定行業發展目標和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制定資產評估執業準則、規範和行業自律管理規範,並負責組織實施、監督和檢查;
負責組織註冊資產評估師及分專業全國統一考試;負責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和會員登記管理;
負責對會員執業資格、執業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會員執業責任進行鑑定,實施自律性懲戒,規範執業秩序;
組織開展資產評估理論、方法、政策的研究,負責資產評估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編輯出版協會刊物,組織編寫、出版與行業發展相關的書籍、資料,對資產評估行業和評估專業進行宣傳;
負責向政府各界和市場主體反映會員意見、建議及有關需求,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為會員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和信息服務;
協調行業內外關係,改善外部執業環境;代表行業開展對外交流、國際交往;
參與行業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研究、起草工作;推動行業文化建設,組織行業黨建工作;
指導地方協會工作,領導本會專業分會及地方派出機構;辦理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機關授權或委託的有關工作;
承辦其他應由本會辦理的事項。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選舉產生理事會;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常務理事會為理事會的常設機構,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
理事會下設若干專門委員會和專業委員會,專門委員會是理事會履行職責的專門工作機構;專業委員會是理事會負責行業發展中專業管理及專業技術問題的專業工作機構。各委員會辦事機構設在秘書處相關部門或受委託的有關部門。
秘書處為本會日常辦事機構,負責落實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的各項決議、決定,承擔日常工作。秘書長負責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隨著我國資產評估行業的發展以及影響的不斷擴大,1995年,經外交部批准,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代表中國資產評估行業加入了國際評估準則委員會;1999年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當選為國際評估準則委員會常務理事,並成為其專業技術委員會的委員。2005年,經外交部批准,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加入世界評估組織聯合會並成為其常務理事。
團體會員
截至2005年底,有團體會員3500多個,個人會員29000多人。會員管理
根據《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章程》規定,個人會員包括執業界個人會員和非執業界個人會員。執業界個人會員包括執業會員、見習會員;非執業界個人會員包括非執業會員、聯繫個人會員和名譽會員。各類個人會員的入會條件、權利義務和入會程式分別是:(一)執業會員
入會條件
通過考試或依法認定取得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在資產評估機構執業的人員,應當加入中評協,成為執業會員。
權利義務
執業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⒈選舉權、被選舉權;
⒉要求中評協維護其執業合法權益;
⒊通過中評協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行業的意見和建議;
⒋參加中評協舉辦的學習和專業培訓;
⒌參加中評協組織的有關專業研究和經驗交流活動;
⒍優先獲得中評協的資料、書刊及行業網路信息資源;
⒎被提名為專門委員會、專業委員會委員候選人;
⒏對中評協工作有監督、建議權;
⒐對中評協給予的自律懲戒有陳述權和申訴權;
⒑按規定退會。
執業會員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⒈遵守中評協章程;
⒉遵守執業準則、執業規範和執業紀律;
⒊執行中評協決議和制度;
⒋接受中評協監督和管理;
⒌維護會員團結、行業職業信譽和中評協聲譽;
⒍按規定交納會費;
⒎按規定接受後續教育;
⒏承擔或協助完成中評協委託的任務。
入會程式
申請人向所在地地方協會提出入會申請,填寫《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個人會員申請表》,並提交《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或考核認定檔案複印件,經地方協會核實無誤後,成為執業會員。
(二)非執業會員
入會條件
通過考試或依法認定取得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不在資產評估機構執業的人員,承認中評協章程,有加入中評協意願,可以申請成為非執業會員。
權利義務
同執業會員享有以上同樣權利和義務。
入會程式
申請人在中央國家機關及政府相關部門,中央企事業單位,全國性社會團體以及與資產評估相關的研究、教學單位工作的,向中評協提出入會申請,填寫《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個人會員申請表》,並提交《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或考核認定檔案複印件,經中評協批准後,成為非執業會員。申請人在上述單位之外工作的,向所在地方協會提出入會申請,填寫《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個人會員申請表》(網上下載表格),並提交《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或考核認定檔案複印件,經地方協會批准後,成為非執業會員。
(三)見習會員
入會條件
未取得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在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的人員,承認中評協章程,有加入中評協意願,可以申請參加並通過中評協組織的入會考試,成為見習會員。
入會程式
由申請人向所在地方協會提出入會申請,填寫《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個人會員申請表》(網上下載表格),參加並通過入會考試,經地方協會批准後,成為見習會員。
(四)聯繫個人會員
入會條件
從事資產評估研究、教學或從事與資產評估相關工作的社會人士,承認中評協章程,有加入中評協意願,可以申請成為聯繫個人會員。
入會程式
申請人在中央國家機關及政府相關部門,中央企事業單位,全國性社會團體以及與資產評估相關的研究、教學單位工作的,向中評協提出入會申請,填寫《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個人會員申請表》(網上下載表格),並提交《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或考核認定檔案複印件,經中評協批准後,成為聯繫個人會員。申請人在上述單位之外工作的,向所在地方協會提出入會申請,填寫《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個人會員申請表》(網上下載表格),並提交《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或考核認定檔案複印件,經地方協會批准後,成為聯繫個人會員。
(五)資深會員
申請成為資深會員應當具備的條件:
⒈執業會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可以申請成為資深會員:
⑴取得中國註冊資產評估師證書並執業8年以上;
⑵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與評估相關的專業論文5篇以上,或出版過評估專業著作,或實質性參與資產評估準則制定和修改工作,或承擔過中評協、國家部委、國家級研究課題,並通過相應驗收;
⑶在資產評估領域具有較高聲望,對資產評估行業發展或對協會建設做出較大貢獻;
⑷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和職業道德,無不良執業記錄。
⒉非執業會員、聯繫個人會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可以申請成為資深會員:
⑴具有高級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從事資產評估研究、教學或管理工作,具備較強的研究能力和豐富的管理經驗;
⑵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與評估相關的專業論文5篇以上,或出版過評估專業著作,或實質性參與資產評估準則制定和修改工作,或承擔過中評協、國家部委、國家級研究課題,並通過相應驗收;
⑶在評估領域具有較高聲望,對資產評估行業發展或對協會建設做出突出貢獻;
⑷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和職業道德,無不良記錄。
權利義務
資深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⒈選舉權、被選舉權;
⒉要求中評協維護其執業合法權益;
⒊通過中評協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行業的意見和建議;
⒋參加中評協舉辦的學習和專業培訓;
⒌參加中評協組織的有關專業研究和經驗交流活動;
⒍優先獲得中評協的資料、書刊及行業網路信息資源;
⒎被提名為專門委員會、專業委員會委員候選人;
⒏對中評協工作有監督、建議權;
⒐對中評協給予的自律懲戒有陳述權和申訴權;
⒑按規定退會。
同時享有以下權利:優先被推薦為國際評估專業組織委員;受中評協委託,代表中評協參加國際學術組織及其活動;優先被提名為中評協專門委員會和專業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優先獲得中評協研究資助;成為中評協專家庫成員;優惠獲得中評協組織出版的專業書刊、研究資料。
(六)名譽會員
入會條件和程式
對資產評估行業做出重大貢獻的社會人士,或境內、外知名人士,由中評協秘書處提名,經常務理事會批准,可以成為名譽會員。
組織章程
(1996年8月1日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第二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2005年7月21日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第三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修訂)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是資產評估行業的全國性自律管理組織,具有社團法人資格。
第三條本會依法接受財政部和民政部的指導、監督。
第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資產評估協會(以下簡稱“地方協會”)是資產評估行業的地方組織,接受本會的指導。
第五條根據行業發展實際情況,本會可以建立專業分會,設立地方派出機構。專業分會、地方派出機構接受本會的幫助和領導,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 職責
第六條本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行業發展目標和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制定資產評估執業準則、規則和行業自律管理規範,並負責組織實施、監督和檢查;
(三)負責組織註冊資產評估師及分專業全國統一考試;
(四)負責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和會員登記管理;
(五)負責對會員執業資格、執業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會員執業責任進行鑑定,實施自律性懲戒,規範執業秩序;
(六)組織開展資產評估理論、方法、政策的研究,負責資產評估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七)出版協會刊物,組織編寫、出版和行業發展相關的書籍、資料,對資產評估行業和評估專業進行宣傳;
(八)負責向政府各界和市場主體反映會員意見、建議及有關需求,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九)為會員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和信息服務;
(十)協調行業內外關係,改善外部執業環境;
(十一)代表行業開展對外交流、國際交往;
(十二)參與行業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研究、起草工作;
(十三)推動行業文化建設,組織行業黨建工作;
(十四)指導地方協會工作,領導本會專業分會及地方派出機構;
(十五)辦理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機關授權或委託的有關工作;
(十六)承辦其他應由本會辦理的事項。
第八條團體會員
(一)當然團體會員:依法批准設立的資產評估機構,自取得資產評估資格之日起,應當履行登記手續成為本會當然團體會員。依法取得證券評估業務資格或經過本會認定的當然團體會員為特別團體會員。
(二)聯繫團體會員:凡承認本會章程的下列單位,可以申請成為本會聯繫團體會員:
⒈港澳台評估機構;
⒉從事資產評估研究、教學的單位;
⒊與資產評估行業相關的其他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其他中介機構。
第九條個人會員
(一)執業會員:通過考試或依法認定取得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在資產評估機構執業的人員,應當登記成為本會執業會員。本會根據不同專業,可以將執業會員劃分為不同類別。
(二)非執業會員:通過考試或依法認定取得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不在資產評估機構執業的人員可以申請成為本會非執業會員。
(三)見習會員:未取得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在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的人員,通過本會組織的專門考試,可以申請成為本會見習會員。
(四)聯繫個人會員:從事資產評估研究、教學或從事與資產評估行業相關工作的社會人士,有加入本會意願,可以申請成為本會聯繫個人會員。
(五)資深會員:執業會員具備一定的專職評估經歷、專業研究成果,在業內具有較高聲望,並對資產評估行業做出較大貢獻的,經常務理事會批准,可以成為本會的資深會員;專職從事評估管理、研究的非執業會員、聯繫個人會員,具備一定的管理經歷和研究能力,對資產評估行業發展或對行業協會建設做出突出貢獻的,經常務理事會批准,可以成為本會的資深會員。資深會員的具體條件和審批程式另行規定。
(六)名譽會員:對資產評估行業做出重大貢獻的社會人士,或境內、外知名人士,由本會常設辦事機構提名,經本會常務理事會批准,可以成為本會的名譽會員。
第十條個人會員享有的權利
(一)執業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⒈選舉權、被選舉權;
⒉要求本會維護其執業合法權益;
⒊通過本會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行業的意見和建議;
⒋參加本會舉辦的學習和專業培訓;
⒌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專業研究和經驗交流活動;
⒍優先獲得本會的資料、書刊及行業網路信息資源;
⒎被提名為專門委員會、專業委員會委員候選人;
⒏對本會工作有監督、建議權;
⒐對本會給予的自律懲戒有陳述權和申訴權;
⒑按規定退會。
(二)見習會員享有本條第(一)款第1、7項以外的其他權利。
(三)非執業會員、聯繫個人會員和名譽會員享有本條第(一)款第2項以外的其他權利。
(四)資深會員享有本條第(一)款相應權利外,還享有以下權利:優先被推薦為國際評估專業組織委員;受本會委託,代表本會參加國際學術組織及其活動;優先被提名為本會專門委員會和專業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優先獲得本會研究資助;成為本會專家庫成員;優惠獲得本會組織出版的專業書刊、研究資料。
第十一條個人會員應當履行的義務
(一)執業會員、見習會員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⒈遵守本會章程;
⒉遵守執業準則、執業規範和執業紀律;
⒊執行本會決議和制度;
⒋接受本會監督和管理;
⒌維護會員團結、行業職業信譽和本會聲譽;
⒍按規定交納會費;
⒎按規定接受後續教育;
⒏承擔或協助完成本會委託的任務。
(二)非執業會員應當履行本條第(一)款第2項以外的其他義務。
(三)聯繫個人會員應當履行本條第(一)款第2、7項以外的其他義務。
(四)名譽會員應當履行本條第(一)款第2、6、7項以外的其他義務。
(五)資深會員履行本條第(一)款相應義務外,還有義務承接本會安排的重要任務和活動。
第十二條當然團體會員享有本章程第十條第(一)款第1、4、7項以外的其他權利,承擔本章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7項以外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聯繫團體會員享有本章程第十條第(一)款第3、5、8、9、10項權利,承擔本章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1、3、4、5、8項義務。
第十四條會員管理辦法由本會常設辦事機構制定,本會常務理事會通過。
第四章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五條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每五年召開一次。經本會理事會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議,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代表採取推舉、推選或推薦的辦法產生,其產生辦法由本會理事會批准。
第十六條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修改本會章程;
(二)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三)審議、通過本會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四)選舉本會理事會理事;
(五)審議、通過本會會費標準和會費收支情況報告;
(六)增補、罷免理事;
(七)審議本會理事會提請大會審議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半數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本會理事會行使第十六條第(一)、(四)、(五)款以外的其他職權。
第五章理事會與常務理事會
第十九條本會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本會理事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選舉或特邀的方式產生,選舉及特邀辦法另行制定。每屆理事任期五年,可以連選連任。理事連續兩次無故不參加理事會會議的,取消理事資格。
第二十條理事候選人通過推舉、推選或推薦的方式產生,理事候選人產生辦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提議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二)選舉本會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
(三)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增補、罷免理事;
(四)增補、罷免常務理事;
(五)選舉本會常設辦事機構領導成員;
(六)審議本會年度工作報告;
(七)審議本會年度財務工作報告;
(八)審議通過本會會費管理辦法;
(九)研究決定行業重大事項;
(十)聘請本會名譽會長和顧問;
(十一)其他應由理事會行使的職權。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會議一般每年召開一次,經常務理事會三分之一以上常務理事提議,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理事會會議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由會長委託副會長召集和主持。
根據需要,理事會會議可以採取現場會議、遠程通訊、信函等方式。現場會議須有半數以上理事參加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遠程通訊、信函方式召開的理事會會議,其決議須有半數以上理事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為理事會的常設機構,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組成。會長、副會長通過選舉方式產生。常務理事通過選舉或特邀的方式產生。選舉或特邀辦法另行制定。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任期與理事相同。
第二十四條常務理事會會議一般每半年召開一次,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由會長委託副會長召集和主持。
根據需要,常務理事會會議可以採取現場會議、遠程通訊、信函等方式。現場會議須有半數以上常務理事參加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遠程通訊、信函方式召開的常務理事會會議,其決議須有半數以上常務理事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理事會閉會期間,當出現影響行業發展的重大事項時,經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提議可以召開常務理事會臨時全體會議。常務理事會臨時全體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參加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條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本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會長辦公會;
(二)審議提交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有關檔案;
(三)督促理事會決議的執行;
(四)協調與政府主管機關及相關部門的關係。
副會長協助會長開展工作。
第六章常設辦事機構
第二十六條秘書處為本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落實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的各項決議、決定,承擔本會的日常工作。秘書處實行秘書長負責制。
第二十七條本會秘書處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由財政部推薦,理事會選舉通過。秘書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秘書長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實施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各項決議;
(二)主持本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三)提出秘書處職能部門設定方案,並負責秘書處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聘任秘書處各部門負責人;
(四)召集和主持本會秘書長會和秘書長辦公會;
(五)負責本會資產、財務日常管理工作;
(六)負責對地方協會秘書處的指導和協調;
(七)辦理由主管機關和理事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對秘書長負責。
第二十九條經常務理事會通過,財政部審查同意,登記管理機關登記,在不具備設立地方協會條件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本會可以設立辦事處、代表處等派出機構,作為本會的代表機構,負責當地的行業自律管理工作。
第七章專門委員會與專業委員會
第三十條根據行業發展需要,本會理事會設立若干專門委員會與專業委員會。
第三十一條專門委員會是理事會履行職責的專門工作機構,專業委員會是理事會負責處理行業發展中專業管理及專業技術問題的專業工作機構。專門委員會和專業委員會對理事會負責。
第三十二條各專門委員會、專業委員會的設定、調整、具體職責和運作規則,以及委員的資格及人選,由秘書處提出方案,常務理事會批准。各委員會辦事機構設在本會秘書處相關部門或受委託的有關部門。
各委員會可以通過秘書處聘請專家、學者和有關領導擔任專門、專業委員會的顧問。
第八章 地方協會
第三十三條地方協會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資產評估協會,是資產評估行業的地方組織。其組織機構和章程由其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報本會和當地政府主管機關備案。
第三十四條地方協會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秘書長名單應當報本會備案。
第三十五條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聯繫團體會員,可以組織成立本會地區會員聯誼會。其有關組織運行及活動方式另行規定。
第九章獎勵與懲戒
第三十六條本會可以對團體會員、個人會員進行獎勵或懲戒。
第三十七條會員為資產評估行業做出突出貢獻,經常務理事會批准,可以給予表彰,並可以酌情給予物質獎勵。
第三十八條執業會員、見習會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會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取消會員資格等懲戒;當然團體會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會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限期整改、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取消會員資格等懲戒:
(一)違反資產評估行業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
(二)違反資產評估準則和執業規範的;
(三)違反資產評估職業道德準則和執業紀律的;
(四)違反本章程規定,不履行相關義務的;
(五)其他應受懲戒的違紀行為。
非執業會員、聯繫個人會員、名譽會員、聯繫團體會員違反本條第(四)項規定的,由本會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取消會員資格等懲戒。
對個人會員給予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懲戒的,本會可以對其進行強制培訓;對當然團體會員給予警告、限期整改、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懲戒的,本會可以對其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進行強制培訓。
第三十九條執業會員被吊銷註冊資產評估師證書或受到取消會員資格懲戒的,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執業會員資格。當然團體會員依法被吊銷、撤銷或撤回資產評估資格的,取消其當然團體會員資格。資深會員在資產評估相關工作中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行業懲戒的,取消其資深會員資格。
第四十條本會作出懲戒決定前,應當聽取當事人的陳述。作出公開譴責、取消會員資格的懲戒決定前,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本會應當組織聽證。
第四十一條會員對懲戒決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提起書面申訴。本會對申訴作出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第四十二條對會員的懲戒及申訴由本會理事會的專門委員會具體負責。會員獎勵、懲戒及申訴的具體辦法,由本會常設辦事機構制定,經常務理事會通過。
第十章 經費及資產管理
第四十三條本會經費主要來源為:
(一)會費收入;
(二)國家撥付的經費;
(三)會員、社會的資助或捐贈;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四條會員必須履行交納會費的義務。
第四十五條會費按年度收繳,會員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標準交納會費。會費收繳由會費管理辦法另行規定。
第四十六條地方協會應當按照會費管理辦法規定的時間向本會上解會費。同時應當加強對留用會費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會費的預、決算計畫,單獨建立會費收支賬目,嚴格遵循會費收支標準。
第四十七條會費用於下列開支:
(一)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等的各項支出;
(二)本會秘書處、專業分會及派出機構的各項支出;
(三)資產評估準則和執業規範制定、相關研究和業務支持支出;
(四)自律監管、檢查及懲戒支出;
(五)考試組織和註冊管理的支出;
(六)開展行業國內、國際交流的支出;
(七)開展行業信息、網路建設的支出;
(八)行業文化建設、行業宣傳的支出;
(九)專門委員會、專業委員會開展活動的支出;
(十)維護會員執業合法權益的支出;
(十一)為會員提供服務、行業刊物、學習資料和培訓的支出;
(十二)會員獎勵支出;
(十三)協調行業內外關係的支出;
(十四)用於支持和表彰地方協會工作的支出;
(十五)經常務理事會批准的其他必要支出。
第四十八條會費標準由本會常設辦事機構擬訂,本會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九條本會的自有資產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資產,接受政府審計機關的監督。
第五十條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會的英文名稱為ChinaAppraisalSociety,縮寫為CAS。本會地址設在北京。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修改。出現下列情形的,應當修改章程:
(一)章程的規定與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相牴觸的;
(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決定修改章程的;
(三)理事會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出修改建議的。
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須有全體會員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會議,並經出席代表的半數以上通過。
第五十三條本會終止需由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理事提出,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通過,報財政部、民政部審查同意。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終止的相關事宜。
第五十四條本會章程自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五條本會章程報財政部審查同意,民政部核准備案,由本會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的主要職責是:制定行業發展目標和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制定資產評估執業準則、規範和行業自律管理規範,並負責組織實施、監督和檢查;負責組織註冊資產評估師及分專業全國統一考試;負責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和會員登記管理;負責對會員執業資格、執業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會員執業責任進行鑑定,實施自律性懲戒,規範執業秩序;組織開展資產評估理論、方法、政策的研究,負責資產評估行業教育培訓工作;編輯出版協會刊物,組織編寫、出版與行業發展相關的書籍、資料,對資產評估行業和評估專業進行宣傳;負責向政府各界和市場主體反映會員意見、建議及有關需求,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為會員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和信息服務;協調行業內外關係,改善外部執業環境;代表行業開展對外交流、國際交往;參與行業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研究、起草工作;推動行業文化建設,組織行業黨建工作;指導地方協會工作,領導本會專業分會及地方派出機構;辦理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機關授權或委託的有關工作;承辦其他應由本會辦理的事項。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選舉產生理事會;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常務理事會為理事會的常設機構,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
理事會下設若干專門委員會和專業委員會,專門委員會是理事會履行職責的專門工作機構;專業委員會是理事會負責行業發展中專業管理及專業技術問題的專業工作機構。各委員會辦事機構設在秘書處相關部門或受委託的有關部門。
秘書處為本會日常辦事機構,負責落實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的各項決議、決定,承擔日常工作。秘書長負責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隨著中國資產評估行業的發展以及影響的不斷擴大,1995年,經外交部批准,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代表中國資產評估行業加入了國際評估準則委員會;1999年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當選為國際評估準則委員會常務理事,並成為其專業技術委員會的委員。2005年,經外交部批准,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加入世界評估組織聯合會並成為其常務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