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江蘇省資產評估協會成立於1996年12月,是全省性資產評估行業組織。 2004年,為加強和規範資產評估行業管理,經財政部黨組研究決定並報國務院同意,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單獨設立。
2005年,經江蘇省財政廳黨組研究決定,江蘇省資產評估協會單獨設立。
江蘇省資產評估協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理事會選舉產生會長、副會長和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理事會下設秘書處為其日常辦事機構,秘書長負責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任務及職責
主要任務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章程》、《江蘇資產評估協會章程》的規定,對全省資產評估行業進行自律性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頒布的資產評估執業準則、規則;負責註冊資產評估師報名參考、註冊登記和年度執業檢查;負責組織開展資產評估機構執業資格和執業情況的年度檢查;組織開展註冊資產評估師後續教育培訓;負責實施對會員的自律性處罰;組織開展行業交流;維護註冊資產評估師的合法權益;協調行業內外關係,為我省評估行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根據財政主管機關的授權或委託,對資產評估機構的設立提出審核意見;參與組織註冊資產評估師、資產評估機構執業質量檢查;對外國資產評估機構在我省設立常設機構提出審核意見。
具體職責如下:
1、負責江蘇省資產評估協會會員管理,建立並完善各種專業委員會和專門委員會。
2、辦理我省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管理事宜,檢查其執業情況;
3、負責對資產評估機構的設立提出審核意見並參與資產評估機構執業情況的年度檢查;
4、貫徹落實資產評估準則、規則,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5、擬訂我省資產評估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6、制定註冊資產評估師教育和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7、參與組織註冊資產評估師全國統一考試江蘇地區考務工作;
8、加強與相關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的溝通、協調和合作,為行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空間;
9、維護註冊資產評估師和資產評估機構的合法權益,為註冊資產評估師提供服務保障和智力支持;
10、組織業務交流,開展理論研究;
11、與國際評估師團體、國外評估執業組織開展業務交往活動;
12、負責對國外資產評估機構在我省設立常設機構、中外合資和合作機構等提出審核意見;
13、辦理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政府部門以及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授權或委託的其他有關工作。
內設機構及職責
協會內設綜合部、註冊部、監管部、考試培訓部。
(一)綜合部
主要任務是:擬訂並組織實施協會內部工作制度;負責起草協會重要報告和檔案;組織協會重要會議;負責協會文電、機要、保密、信訪、公文檔案管理、文印等工作;負責協會內部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協會物業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及後勤服務;負責協會對外宣傳工作。
基本職責:
1、協調協會各部室工作運轉和工作秩序;擬訂並組織實施協會工作制度;
2、研究擬定行業及協會內部的財務制度,組織收繳協會會費,負責協會內部財務會計工作和協會各專項資金的管理;
3、組織協會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秘書長會等重要會議;負責以協會名義召開的全省性會議的會務工作;
4、負責協會領導的秘書事務,辦理秘書長辦公會的各項具體工作,編寫會議紀要;
5、負責協會文電的收發、運轉以及公文的督辦、核稿;負責協會印章的管理、機要保密、文印等工作;負責公文檔案、圖書館的管理;
6、組織起草行業發展長遠規劃,起草協會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組織編寫年報、工作簡報、行業動態等;
7、負責協會網際網路站(頁)開發、建設的管理工作;
8、辦理協會工作人員聘用以及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資核定及福利待遇的確定、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
9、負責協會黨團及工青婦組織的日常工作;
10、負責協會工作紀律和考勤管理工作;
11、負責協會信息發布及對外宣傳報導;
12、負責協會的物業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購建和管理協會固定資產,購置和發放協會辦公用品,管理和調度協會車輛;
13、負責協會職工福利、生活服務等其他後勤服務工作;
14、參與擬定行業綜合性管理規章制度;
15、辦理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註冊部
主要任務是:負責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轉所、轉會等日常管理事宜;負責對資產評估機構的設立提出審核意見;建立健全會員管理體系,辦理會員入會、轉會等工作,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基本職責:
1、負責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轉所、轉會的有關工作;
2、組織實施註冊資產評估師資質年檢;
3、對資產評估機構的設立提出審核意見,參與資產評估機構的年檢工作;
4、制定會員管理辦法,辦理會員入會、轉會等工作;
5、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6、辦理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監管部
主要任務是:監督、檢查執業機構和執業人員對資產評估準則、規則的實施情況;配合政府部門對資產評估機構執業情況的年度檢查。
基本職責:
1、按照有關制度規定和要求參與資產評估機構業務質量和執行準則情況的檢查;
2、擬訂全省業務報備管理制度和業務檢查制度,組織實施業務報備工作及年度業務檢查工作;
3、擬定對有關執業機構和執業人員職業道德、執業質量方面的投訴舉報管理制度、辦法;
4、組織處理有關投訴舉報,參與專案查處工作;
5、協調有關方面對行業職業道德和執業情況方面的監督、檢查和處理處罰事項;
6、參與對違法違規的執業機構和執業人員的處理處罰工作;
7、協助辦理有關的行政聽證、行政處罰和行政訴訟事項;
8、辦理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考試培訓部
主要任務是:擬定行業培訓規劃和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業後續教育服務體系;為註冊資產評估師和資產評估機構提供服務保障和智力支持;參與組織註冊資產評估師全國統一考試江蘇地區考務工作。
基本職責:
1、擬定註冊資產評估師培訓制度和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2、組織行業師資培訓,建立師資庫;
3、建立和完善註冊資產評估師後續教育服務體系;
4、負責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的報名及考試教材的征訂與發行工作,並就考試工作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
5、組織註冊資產評估師考前輔導;
6、辦理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成員
會 長:江建平
副會長:李 建 徐 雷 周友梅 張雨歌 王大雲
副秘書長:王躍寧
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為江蘇省資產評估協會(英文名稱為:Jiangsu Province Appraisal Society,縮寫為:JSAS,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是全省性資產評估行業自律管理組織,是由江蘇省資產評估機構和註冊資產評估師以及從事與資產評估工作相關的專業人員、教學人員、研究人員自願組成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加強行業自律管理,指導、監督會員規範執業;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利益,服務於會員、服務於行業、服務於市場經濟;幫助會員提高專業技能和職業道德素養,提升行業的社會公信力;協調行業內外關係,擴大行業國內外影響力,全面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江蘇省財政廳、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江蘇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及監督管理;本會是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的團體會員,接受其業務指導。
本會可以根據業務開展需要,建立專業分會。專業分會接受本會的幫助和領導,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五條 本會的住所設在江蘇省南京市。
第二章 職 責
第六條 本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制定我省行業發展目標和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根據行業管理制度,制定相關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實施、監督和檢查;
(三)參與組織註冊資產評估師全國統一考試江蘇考區的工作;
(四)負責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和會員登記管理;
(五)負責對會員執業資格、執業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會員執業責任進行鑑定,實施自律性懲戒,規範執業秩序;
(六)組織開展資產評估理論、方法、政策的研究,負責資產評估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七)負責向政府各界和市場主體反映會員意見、建議及有關需求,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八)為會員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和信息服務;
(九)協調行業內外關係,改善外部執業環境;
(十)組織業務交流,代表行業開展對外交流合作;
(十一)推動行業文化建設,組織行業黨建工作;
(十二)領導本會專業分會;
(十三)辦理法律、法規規定和政府機關以及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授權或委託的有關工作;
(十四)承辦其他應由本會辦理的事項。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團體會員包括當然團體會員和聯繫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包括執業界個人會員和非執業界個人會員。執業界個人會員包括執業會員、見習會員;非執業界個人會員包括非執業會員、聯繫個人會員。
本會負責全省範圍內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的日常管理。
團體會員:
(一)當然團體會員:依法批准設立的資產評估機構,自取得資產評估資格之日起,應當履行登記手續成為本會當然團體會員。
(二)聯繫團體會員:凡承認本會章程的下列單位,可以申請成為本會聯繫團體會員:
1、港澳台評估機構;
2、從事資產評估研究、教學的單位;
3、與資產評估行業相關的其他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其他中介機構。
個人會員:
(一)執業會員:通過考試或依法認定取得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在資產評估機構執業的人員,應當登記成為本會執業會員。
(二)非執業會員:通過考試或依法認定取得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不在資產評估機構執業的人員,可以申請成為本會非執業會員。
(三)見習會員:未取得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在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的人員,通過本會組織的專門考試,可以申請成為本會見習會員。
(四)聯繫個人會員:從事資產評估研究、教學或從事與資產評估行業相關工作的社會人士,有加入本會意願,可以申請成為本會聯繫個人會員。
第八條 個人會員享有的權利
(一)執業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
2、要求本會維護其執業合法權益;
3、通過本會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行業的意見和建議;
4、參加本會舉辦的學習和專業培訓;
5、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專業研究和經驗交流活動;
6、優先獲得本會的資料、書刊及行業網路信息資源;
7、被提名為專門委員會委員候選人;
8、對本會工作有監督、建議權;
9、對本會給予的自律懲戒有陳述權和申訴權;
10、按規定退會。
(二)見習會員享有本條第(一)款第1、7項以外的其他權利。
(三)非執業會員、聯繫個人會員和名譽會員享有本條第(一)款第2項以外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個人會員應當履行的義務
(一)執業會員、見習會員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和制度;
2、遵守執業準則、執業規範和執業紀律;
3、接受本會監督和管理;
4、維護會員團結、行業職業信譽和本會聲譽;
5、按規定交納會費;
6、按規定接受後續教育;
7、承擔或協助完成本會委託的任務。
(二)非執業會員應當履行本條第(一)款第2項以外的其他義務。
(三)聯繫個人會員應當履行本條第(一)款第2、6項以外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 當然團體會員享有本章程第八條第(一)款第1、4、7項以外的其他權利,承擔本章程第九條第(一)款第6項以外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聯繫團體會員享有本章程第八條第(一)款第3、5、8、9、10項權利,承擔本章程第九條第(一)款第1、3、4、7項義務。
第十二條 會員管理辦法按照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的規定執行。
第四章 組織機構與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三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每五年召開一次。經本會理事會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議,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代表採取推舉、推選或推薦的辦法產生,其產生辦法由本會理事會批准。
第十四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修改本會章程;
(二)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三)審議、通過本會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四)選舉本會理事會理事;
(五)審議、通過本會會費標準和會費收支情況報告;
(六)增補、罷免理事;
(七)審議本會理事會提請大會審議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本會理事會行使第十四條第(一)、(四)、(五)款以外的其他職權。
第十七條 本會理事會是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對全省會員代表大會負責。本會理事由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通過選舉或特邀的方式產生,選舉及特邀辦法另行制定。每屆理事任期五年,可以連選連任,任期不能超過兩屆。理事連續兩次無故不參加理事會會議的,取消理事資格。
會員轉會,其理事資格自然取消。
第十八條 理事候選人通過推舉、推選或推薦的方式產生,理事候選人產生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提議召開全省會員代表大會;
(二)選舉本會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
(三)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增補、罷免理事;
(四)增補、罷免常務理事;
(五)選舉本會常設辦事機構領導成員;
(六)審議本會年度工作報告;
(七)審議本會年度財務工作報告;
(八)審議通過本會會費管理辦法;
(九)研究決定行業重大事項;
(十)聘請本會名譽會長和顧問;
(十一)其他應由理事會行使的職權。
第二十條 理事會會議一般每年召開一次,經常務理事會三分之一以上常務理事提議,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理事會會議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由會長委託副會長召集和主持。
根據需要,理事會會議可以採取現場會議、遠程通訊、信函等方式。現場會議須有半數以上理事參加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遠程通訊、信函方式召開的理事會會議,其決議須有半數以上理事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為理事會的常設機構,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組成。會長、副會長通過選舉方式產生。
常務理事通過選舉或特邀的方式產生。選舉或特邀辦法另行制定。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任期與理事相同。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會議一般每半年召開一次,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由會長委託副會長召集和主持。
根據需要,常務理事會會議可以採取現場會議、遠程通訊、信函等方式。現場會議須有半數以上常務理事參加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遠程通訊、信函方式召開的常務理事會會議,其決議須有半數以上常務理事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理事會閉會期間,當出現影響行業發展的重大事項時,經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提議可以召開常務理事會臨時全體會議。常務理事會臨時全體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參加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本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會長辦公會;
(二)審議提交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有關檔案;
(三)督促理事會決議的執行;
(四)協調與政府主管機關及相關部門的關係。
副會長協助會長開展工作。
第五章 常設辦事機構
第二十四條 秘書處為本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落實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的各項決議、決定,承擔本會的日常工作。秘書處實行秘書長負責制。
第二十五條 本會秘書處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由省財政廳推薦,理事會表決通過。秘書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條 秘書長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實施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各項決議;
(二)主持本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三)提出秘書處職能部門設定方案,並負責秘書處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聘任秘書處各部門負責人;
(四)召集和主持本會秘書長會和秘書長辦公會;
(五)負責本會資產、財務日常管理工作;
(六)負責對業務的指導和協調;
(七)辦理由主管機關和理事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對秘書長負責。
第六章 專門委員會
第二十七條 根據行業發展需要,本會理事會設立若干專門委員會。
第二十八條 專門委員會是理事會履行職責的專門工作機構,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九條 各專門委員會的設定、調整、具體職責和運作規則,以及委員的資格及人選,由秘書處提出方案,常務理事會批准。各委員會辦事機構設在本會秘書處相關部門或受委託的有關部門。
各委員會可以通過秘書處聘請專家、學者和有關領導擔任專門委員會的顧問。
第七章 獎勵與懲戒
第三十條 本會可以對團體會員、個人會員進行獎勵或懲戒。
第三十一條 會員為資產評估行業做出突出貢獻,經常務理事會批准,可以給予表彰,並可以酌情給予物質獎勵。
第三十二條 執業會員、見習會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會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取消會員資格等懲戒;當然團體會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會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限期整改、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取消會員資格等懲戒:
(一)違反資產評估行業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
(二)違反資產評估準則和執業規範的;
(三)違反資產評估職業道德準則和執業紀律的;
(四)違反本章程規定,不履行相關義務的;
(五)其他應受懲戒的違紀行為。
非執業會員、聯繫個人會員、聯繫團體會員違反本條第(四)項規定的,由本會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取消會員資格等懲戒。
對個人會員給予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懲戒的,本會可以對其進行強制培訓;對當然團體會員給予警告、限期整改、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懲戒的,本會可以對其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進行強制培訓。
第三十三條 執業會員被吊銷註冊資產評估師證書或受到取消會員資格懲戒的,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執業會員資格。當然團體會員依法被吊銷、撤銷或撤回資產評估資格的,取消其當然團體會員資格。
第三十四條 本會做出懲戒決定前,應當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做出公開譴責、取消會員資格的懲戒決定前,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本會應當組織聽證。
第三十五條 會員對懲戒決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提起書面申訴。本會對申訴做出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第三十六條 對會員的懲戒及申訴由本會理事會的專門委員會具體負責。會員獎勵、懲戒及申訴的具體辦法,由本會常設辦事機構制定,經常務理事會通過。
第八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七條 本會經費主要來源為:
(一)會, 費收入;
(二)政府資助;
(三)會員、社會的資助或捐贈;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八條 會費按年度收繳,會員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標準交納會費。會費收繳管理辦法按照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包括:
(一)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等的各項支出;
(二)本會秘書處及專業分會的各項支出;
(三)資產評估相關研究和業務支持支出;
(四)自律監管、檢查及懲戒支出;
(五)考試組織和註冊管理的支出;
(六)開展行業國內、國際交流的支出;
(七)開展行業信息、網路建設的支出;
(八)行業文化建設、行業宣傳的支出;
(九)專門委員會開展活動的支出;
(十)維護會員執業合法權益的支出;
(十一)為會員提供服務、行業刊物、學習資料和培訓的支出;
(十二)會員獎勵支出;
(十三)協調行業內外關係的支出;
(十四)經常務理事會批准的其他必要支出。
第四十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本會應當加強對會費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會費的預、決算計畫,單獨建立會費收支賬目,嚴格遵循會費收支標準。
第四十一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二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三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四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五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六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出現下列情形的,應當修改章程:
(一)章程的規定與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相牴觸的;
(二)全省會員代表大會決定修改章程的;
(三)理事會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出修改建議的。
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須有全體會員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會議,並經出席代表的半數以上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十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八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九條 本會終止需由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理事提出,經全省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通過,報省財政廳、省民政廳審查同意。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終止的相關事宜。
第五十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一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經江蘇省資產評估協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