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是註冊會計師執業的基本規範和規則。2006年財政部頒布了48項執業準則,內容涉及鑑證業務準則、相關服務準則和業務質量控制準則三大部分,其中,鑑證業務準則又分為審計準則、審閱準則和其他鑑證業務準則三類。審計準則具體包括一般原則與責任、風險評估與風險應對、審計證據、利用其他主體的工作、審計結論與報告、特殊目的特殊業務特殊領域六小類。這些準則於2007年1月起實施。這是我國註冊會計師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我國獨立審計與國際慣例接軌的重要表現。本書結合實例,以一問一答的簡潔明快的方式,對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內容體系、操作過程與方法進行了深入淺出的闡釋與分析,內容翔實,形式新穎,可操作性強,讀者可以有針對性、有目的性地進行閱讀和學習。
圖書目錄
一、註冊會計師鑑證業務基本準則
1.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體系是怎樣的?
2.鑑證業務的定義要素是怎樣規定的?
3.承接鑑證業務的條件及已承接鑑證業務的變更是怎樣的?
4.鑑證業務的三方關係是怎樣規定的?
6.鑑證對象特徵是什麼?
7.適當的鑑證對象應具備的條件是什麼?
8.怎樣理解鑑證業務基本準則的地位?
9.怎樣理解鑑證業務基本準則的適用範圍?
10.怎樣理解與鑑證業務相關的職業道德和質量控制要求?
11.鑑證業務基本準則的特點有哪些?
二、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和一般原則
1.怎樣理解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
2.財務報表審計範圍有哪些?
3.註冊會計師在財務報表審計中怎樣保持應有的職業關注?
4.怎樣理解準則“合理保證”的含義?
三、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11號——審計業務約定書
1.審計業務約定書包括哪些內容?
2.集團財務報表審計的業務約定書在簽訂時應考慮哪些因素?
3.連續審計時審計業務約定書是否需要修改或重簽?
4.哪些因素可能導致審計業務的變更?
四、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21號——歷史財務信息審計的質量控制
1.為什麼項目負責人應對審計業務總體質量負責?
2.項目負責人如何考慮項目組成員是否已遵守職業道德規範?
3.項目組整體應具備怎樣的素質和專業勝任能力?
4.項目負責人在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業務執行中應怎樣對項目組成員進行指導?
5.項目負責人對審計業務進行監督應當包括哪些方面?
6.項目負責人應怎樣在審計過程中實施覆核?
7.審計業務執行過程對諮詢的使用應注意哪些問題?
8.項目質量控制覆核和項目組內部覆核有何不同?
9.會計師事務所怎樣進行項目質量控制覆核?
五、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31號——審計工作底稿
1.會計師事務所對審計工作底稿控制的目的和要求有哪些?
2.審計工作底稿包括哪些內容?
3.怎樣歸整和保管審計工作底稿?
4.在確定審計工作底稿的格式、內容和範圍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哪些因素?
5.註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記錄時的相關要求是什麼?
6.在完成最終審計檔案的歸整工作後需要修改或增加審計工作底稿記錄時有哪些要求?
7.如審計報告日後發現例外情況時,對變動審計工作底稿的具體要求有哪些?
六、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41號——財務報表審計中對舞弊的考慮
1.如何理解舞弊與錯誤區別?
2.舞弊行為有哪些?
3.舞弊行為可以分解成哪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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