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反垃圾郵件工作委員會

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反垃圾郵件工作委員會成立於2005年12月9日,現任主任為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常務理事、信息產業部電信管理局副局長王秀軍。目前協會反垃圾郵件工作委員會有91位委員,這些委員主要是由電子郵件服務提供者、運營商、網路服務提供者、網路內容提供者、反垃圾郵件技術產品製造商、科研機構及政府部門等代表組成。

基本信息

簡介

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反垃圾郵件工作委員會成立於2005年12月9日,現任主任為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常務理事、信息產業部電信管理局副局長王秀軍。目前協會反垃圾郵件工作委員會有91位委員,這些委員主要是由電子郵件服務提供者、運營商、網路服務提供者、網路內容提供者、反垃圾郵件技術產品製造商、科研機構及政府部門等代表組成。
反垃圾郵件工作委員會是中國網際網路協會所屬的工作機構之一。該委員會的宗旨是:團結電子郵件服務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共同開展反垃圾郵件工作。主要職責是:組織制定電子郵件服務標準和規範,維護行業整體利益,保護電子郵件用戶的合法權益,提高電子郵件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治理垃圾郵件,開展多方位的國際和區域性反垃圾郵件的交流與合作,促進公共電子郵件服務的健康、有序發展。
凡是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擁護並承認本委員會章程、經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成立的與電子郵件服務行業相關的企業、科研、教育及學術團體均可申請加入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反垃圾郵件工作委員會,成為反垃圾郵件工作委員會的團體會員。

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機構的中文正式名稱為“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反垃圾郵件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英文名稱為“Anti-Spam Committee of Internet Society of China”,英文名稱簡寫為“ASISC”。
第二條 本委員會是由提供電子郵件服務和網路服務的企事業單位,以及致力於推動電子郵件服務行業發展的企事業單位、科研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有關代表組成的全國性、非營利民間組織。
第三條 本委員會的宗旨是團結電子郵件服務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共同開展反垃圾郵件工作。主要職責組織制定電子郵件服務標準和規範,維護行業整體利益,保護電子郵件用戶的合法權益,開展多方位的國際和區域性反垃圾郵件的交流與合作,提高電子郵件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治理垃圾郵件,促進公共電子郵件服務的健康、有序發展。
第四條 本委員會是在“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反垃圾郵件協調小組”的基礎上成立的中國網際網路協會二級工作機構。
第二章 任 務
第五條 宣傳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代表成員單位和行業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及表達意願、要求。
第六條 推動反垃圾郵件綜合治理體系的建設,共享反垃圾郵件方面的有關信息,組織成員單位共同治理垃圾郵件。
第七條 制定和實施有利於促進有序發展、公平競爭的行業規範,發揮行業自律的作用,維護行業整體利益。
第八條 推進反垃圾郵件技術套用和創新,提高電子郵件的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
第九條 建立反垃圾郵件協調機制,促進電子郵件服務提供者之間的互信互通。
第十條 受理來自本委員會成員單位、中國網際網路協會成員單位以 及相關組織機構涉及垃圾郵件的投訴和舉報。
第十一條 面向從業人員組織開展培訓工作,面向網際網路用戶普及反垃圾郵件知識。
第十二條 組織開展反垃圾郵件調查研究工作,為成員單位提供相關業務和政策的諮詢服務,為政府有關部門提供決策支撐。
第十三條 在反垃圾郵件立法研究、技術套用、標準制定等方面開展國際性和區域性的交流與合作。
第十四條 承擔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及中國網際網路協會或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五條 本工作委員會由成員單位派出的代表組成,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召開一次,其職責是:
(一) 制訂和修改本委員會章程;
(二) 換屆選舉和增補調整工作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以及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組成人員;
(三) 審議工作委員會工作報告;
(四) 通過重要決議;
(五) 決定本委員會的重大變更事項和終止。
第十六條 委員會全體會議需有半數以上的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需經與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委員會閉會期間,由常務委員會主持日常工作並決定本委員會的組織建設。
第十八條 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若干名,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若干名。
第十九條 會議制度:
(一) 常務會議:本委員會定期召開常務會議討論制定工作計畫,協調工作委員會內部各工作組和其他內部機構開展工作,總結日常工作情況。
(二) 日常會議:定期組織日常交流和研討會議。
第四章 成員單位
第二十條 本委員會成員單位均為企業和團體成員,成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嚴格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和法規,承認本委員會章程;
(二)自願加入本委員會並成為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的會員單位,履行相應義務;
(三)成員單位是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電子郵件服務提供者、網路服務提供者、技術產品製造商,科研機構及政府有關部門。
第二十一條:加入本委員會的程式是:
(一)符合入會條件的企業和團體,向本委員會提出正式申請。
(二)經工作委員會秘書處審查通過,由常務委員會會議批准。
第二十二條:本委員會成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享有本委員會提供的各種信息服務;
(二)享有對本委員會工作的批評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享有成員之間的相互監督權,對不符合有關規範準則或不信守承諾的成員向本委員會投訴和舉報的權利;
(四)參加本委員會組織安排的交流研討活動。
第二十三條:本委員會成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委員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委員會和成員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本委員會組織的工作會議和各項活動;
(四)支持和承擔本委員會委託的工作;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工作委員會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解釋權屬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反垃圾郵件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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