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糖尿病防治中心

中國糖尿病防治中心

糖尿病已經成為繼癌症和心腦血管疾病之後,又一嚴重威脅人類健康的疾病,其實糖尿病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糖尿病併發症,在我國糖尿病患者中,合併高血壓的患者多達1200萬,腦中風者600萬,雙目失明者45萬,尿毒症者50萬,每12秒就有一名糖友截肢!由於治療不及時或者盲目治療,我國每年新增糖尿病患者101萬。嚴重的影響著人們的生活和生命質量。

目錄

1、組織簡介

2、總則

3、業務範圍

4、會員招募

5、組織機構

6、資產管理

7、附則

組織簡介:

在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下,糖尿病如何正確治療引起了眾多愛心人士的關注,在眾多知名專家的呼籲下,和眾多知名企業的參與下,中國糖尿病防治中心成立了,其宗旨在於提高全社會對糖尿病及併發症的關注,幫助人們認識糖尿病及併發症的危害,普及正確的糖尿病防治知識,將糖尿病健康宣傳工作當做一項重大工程來抓,同時開展健康教育、科普宣傳、醫療救助、患者用藥指導等公益活動,同時也與國內一些信譽好、患者都認可的大型醫藥企業進行合作,比如中醫糖尿病綜合防治惠民工程就是由北京盛世臨化糖貼進行贊助的
為了使該中心能夠順利開展工作,在政府各部門的監督和監管下,中國糖尿病防治中心得以成立,其總部設在香港。在內地設有辦事處,同時開通健康熱線,隨時免費接待廣大的糖尿病患者的來電諮詢。
“中心”宗旨——
(1)提高全社會對糖尿病以及併發症的關注;
(2)認識糖尿病及併發症的危害性;
(3)普及正確的糖尿病防治知識。
“中心”工作——
(1)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推動正確防治糖尿病的發展;
(2)組織專家開展全國巡診,為患者建立健康檔案,提供醫療保健、諮詢服務;
(3)開展科普活動,普及正確的糖尿病防治方法,提高中老年保健意識。
(4)設立辦事機構,為患者提供全方位、多渠道服務機制,為合作機構、單位提供及時交流平台。

總則

第一條:
本中心名稱:中國糖尿病防治中心
第二條:
本中心是由從事糖尿病科研的專家、學者,熱心與糖尿病的有識之士,及從事糖尿病及併發症相關產品的的生產及經營企業、科研機構,老年疾病防治機構,自願結合組成的全國性防治中心。
第三條:
本中心宗旨:提高全社會對糖尿病的關注,幫助人們認識糖尿病及併發症的危害性,普及正確的糖尿病防治知識,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推動糖尿病的正確防治。發揮優勢,團結和組織專家、學者、企業和社會各方面力量,開展保健、疾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和科學研究。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全心全意為全社會糖尿病的身心健康服務,努力創造老有所為的社會環境。
第四條:
本中心接受上級領導和社會各界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中心註冊地址:中國,香港。
第六條:
本中心的業務範圍為:專家出診、科普講座、健康活動、學術研究、信息交流、業務培訓、諮詢服務、醫療保健、項目推廣、興辦實體。

業務範圍

一、組織專家開展全國巡診。為廣大患者提供醫療、諮詢服務。
二、開展培訓活動。提高糖尿病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為患者提供全面、周到服務。
三、開展科普活動。普及糖尿病預防治療科學方式,提高中老年人的健康意識,
五、開展相互合作活動。與各廣大醫療機構、保健機構開展合作交流,推廣科學防治理念和最新科學技術以及高科技新產品。
六、設立服務站、辦事機構。為廣大患者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服務機制,為合作機構、合作單位提供及時交流平台。

會員招募

第一條:本中心會吸納團體會員,個人會員。
第二條:申請加入本中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自願加入本中心,擁護本中心的章程;
二、團體會員應是與保健事業有關的單位;
三、個人會員應有較強的保健意識和保健能力,能積極協助本中心進行宣傳推廣工作;
四、熱愛公益事業、關愛老人,願意參加本中心活動,支持本中心的工作,均可申請成為本中心的團體會員。
第三條:本中心入會的程式:
向本中心遞交入會書面申請,經討論通過後授權辦公室發給會員證書。
第四條:會員的權利:
優先優惠參加本中心組織的各種活動、會議、交流,優先獲得本中心的技術、專家等服務,對本中心的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建議,退會自由,會員退會應出具書面通知,並退回相應證件資料。
第五條: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本中心章程與管理制度,積極參加本中心組織的各項活動,完成本中心交給的工作任務,並按規定繳納會費。
二、維護本中心形象與聲譽,如有不良言語和行為,本中心將取消其會員資格,並沒收相關證件資料。
三、積極推廣宣傳本中心,優先推廣宣傳和銷售或購買本中心推薦產品和指定產品。

組織機構

第一條:本中心負責人、各處負責人,由中心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大會會員代表有各會員單位與個人選舉、推薦組成。
第二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三條:代表大會每三年召開、選舉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需提前向各會員代表作出解釋說明,延期時間不超過一年。

資產管理

第一條:本中心經費來源:
一、會員會費;
二、企業和個人捐贈;
三、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條:本中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條:本中心經費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支出。
第四條:本中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附則

第一條:本中心相關工作的執行單位為:河南歐姆龍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北京盛世臨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第二條:本章程經中國糖尿病防治中心委員會委員通過後生效。
第三條:本章程最終解釋權和修改權歸糖尿病防治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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