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制史新譚

中國法制史新譚

中國法制史新譚,作者,丁凌華,由上海人民出版社於2010-04-01出版。

圖書信息

作 者: 丁凌華
叢 書 名:

中國法制史新譚中國法制史新譚
出 版 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ISBN:9787208092334出版時間:2010-04-01版 次:1頁 數:210裝 幀:平裝開 本:16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法律史

內容簡介

《中國法制史新譚》以深入淺出、生動機趣的語言,闡述中國法制史研究中至今尚有爭議或以往沒有講清楚的問題。全書沒有通常學術著作的大段引文化詳盡注釋,而是整理成60個專題,按時代順序歸納為上古法制史、中古法制史前期、中古法制史後期、近代法制史共四章,每章容納十餘個專題,每個專題的題目都清晰明了。

目錄

封建法是中國法制史研究的重心(代序)
第一章 上古法制史新譚
一、中國法律起源的時間
二、五刑與陰陽觀念
三、神判與周易
四、從“帝祖合一”到“以德配天”
五、流刑與恕道
六、什麼是“禮”?
七、關於“五禮”
八、“親親”原則與九族、三黨
九、“尊尊”原則與政治等級
十、春秋成文法的原因與形式
十一、姓氏之別與商鞅變法
第二章 中古前期法制史新譚
一、“布衣將相”與漢初“無為而治”
二、老子與黃老思想
三、捕盜與削藩
四、東漢司法機構的演化
五、春秋決獄與陪審團
六、律學與兩大流派與唐律淵源
七、《張杜律》和杜預
八、“準五服制罪”與五服
九、唐盛成因——民族大融合與長江流域開發
十一、關於《開元律
十二、唐律中的“官當”
十三、唐律中的“比附”
十四、唐律中的“出入人罪”責任
第三章 中古後期法制史新譚
一、宋代專制集權與編救成因
二、刊版印刷與活字印刷
三、宋代的新刑罰
四、元代文化的貢獻
五、元代的宣政院
六、明代“三法司”源流
七、明代的特務機關——廠衛
八、清初的政治策略
九、《欽定西藏章程》和“金奔巴”制度
十、清代司法機構的特色
十一、清代的秋審制度
十二、古代民事法規不發達的表現及其成因
十三、古代婚姻的目的與原則
十四、同姓不婚與良賤不婚
十五、“七出”與古代離婚條件
十六、宗祧繼承與爵封繼承
十七、“諸子均分”的成因
第四章 近代法制史新譚
一、晚清“預備立憲”的緣起
二、改良與革命——預備立憲的進程
三、領事裁判權始末
四、民主共和體制的初建
五、三民主義與臨時約法
六、辮子、纏足等陋俗的禁除
七、孫中山的改元改歷
八、“北洋”系的來歷
九、袁世凱和“天壇憲草
十、“新約法”與帝制復辟
十一、十年憲政的努力與破產
十二、土地革命戰爭時期的“富農”問題
十三、“二五減租”的發明權
十四、解放戰爭與“五四指示”
十五、《中國土地法大綱》的人性化
十六、馬錫五審判方式及其爭議
十七、關於“廢除六法全書”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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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研究中國法制史的目的,用一句套話來講,就是研究中國歷史上法制建設的經驗和教訓,為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服務。這沒有人反對,大家都認為是對的。問題在於,我們研究中國法制史的重心是什麼?這在學者當中意見不一致。
有的學者認為,研究中國法制史主要是了解近代法制史。因為近代法制跟我們社會主義法制最接近。從清朝末年開始法制改革以後,一直到今天,我們的這個法制基本上是沿著這條路走過來的。今天的社會主義法制,雖然從性質上來講是社會主義的,但是從形式上來講是屬於大陸法系的,說得更準確一點,實際上是德國法系。當初在清末進行立法改革的時候,我們主要是學日本的,而日本明治維新的時候學誰的呢?學德國的。經過了這么一個彎拐過來的。所以,我們在形式上是德國法的一套形式。很多人講重心應該是近代法制史,因為近代法制史跟我們最接近,所以我們只需要研究近代法制史就行了。而近代法制史又是和歐洲大陸的法制比較接近的,如果這么說,中國法制史可學可不學,我們只需學習外國法制史就可以了,了解大陸法系什麼樣子,英美法系什麼樣子就可以了。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研究中國法制史,重心是了解什麼叫做封建法。雖然中國的封建法在清末的時候,已經算是基本上解體了,在辛亥革命以後,我們的法制和過去的封建法已經完全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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