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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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自主權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賦予民族自治地方經濟與社會各項自治權的基礎上,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地管理和發展本地區經濟與社會各項事業的一項法定的權利。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貫徹實施,極大地調動了民族自治地方發展本地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的自主性、積極性,實現了把國家幫助少數民族地方發展的義務制度化、法律化。推動民族自治地方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促進和實現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繁榮和社會全面進步,構建民族自治地方和諧社會,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央人民政府所有民族工作的根本宗旨和在民族政策上的根本立場。
作者簡介
宋才發,漢族,1953年出生於湖北省武穴市,法學博士,現任中央民族大學法學教授、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少數民族研究中心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重點學科帶頭人。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10項,主要有:2002年國家民委重點項目《民族法學學科體系可行性研究》;2004年國務院西部開發辦重點項目《西部開發立法與民族自治地方自主權的銜接研究》:2004年教育部重大項目《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自主權研究》;2005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發展與完善——自治區自治條例研究》;2005年法務部項目《西部民族地區城市化過程中農民土地權益的法律保障研究》等。20世紀90年代以來出版了《WTO規則與中國法律制度改革》、《民族區域自治法通論》、《哎中國民族法學體系通論》、《中國少數民族經濟法通論》等多部法學學術著作。科研成果獲得過國家“五個—工程獎”等6項國家和省部級人民政府獎。1999年被評定為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2004年被評定為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首屆“有突出貢獻專家”。
目錄
導論
第一章 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自主權的理論基礎
第二章 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自主權的基本內涵
第三章 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自主權的法定權能
第四章 民族自治地方發展自主權是實現現代化的根本保證
第五章 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自主權的歷史進程及發展趨勢
第六章 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自主權全面實施的狀況
第七章 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自主權全面實施的狀況
第八章 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自主權實施的經驗
第九章 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自主權落實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十章 民族自治地方社會發展自主權落實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十一章 中央政策實施對民族自治地方發展自主權落實的影響
第十二章 現行法律法規對民族自治地方發展自主權落實的影響
第十三章 行政運行機制對民族自治地方發展自主權落實的影響
第十四章 監督體質乏力阻礙民族自治地方發展自主權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