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國廣播電視協會信息資料委員會是根據中國廣播電視協會(簡稱中廣協會)章程,由廣播電視系統(簡稱廣電系統)的信息資料管理單位(包括圖書資料、檔案資料、音像節目資料)及其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專業性行業社會團體組織,全稱為:“中國廣播電視協會信息資料委員會;” 簡稱“中廣協會信息資料委員會”。英文名稱為:“archives Committee of CRTA”。本會的主管單位和法定代表人是中廣協會,接受其指導、監督和管理。協助管理單位是中央電視台。章程
中國廣播電視協會信息資料委員會章 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性質
本會是根據中國廣播電視協會(簡稱中廣協會)章程,由廣播電視系統(簡稱廣電系統)的信息資料管理單位(包括圖書資料、檔案資料、音像節目資料)及其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專業性行業社會團體組織,全稱為:“中國廣播電視協會信息資料委員會;” 簡稱“中廣協會信息資料委員會”。英文名稱為:“Archives Committee of CRTA”。本會的主管單位和法定代表人是中廣協會,接受其指導、監督和管理。協助管理單位是中央電視台。
第二條 宗旨
本會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為促進廣電系統信息資料管理單位及工作者的相互聯繫與協作,提高專業水平,促進信息資料工作的現代化、規範化建設而服務。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三條 主要任務
一、對廣電系統信息資料工作的現狀、經驗、規劃、發展等進行學術性、前瞻性研究,並提出研究成果和建議,供本系統各單位領導參考。
二、接受有關單位為改進信息資料工作或專項課題的委託,進行可行性研究和論證,並提出參考方案。提供業務諮詢,為廣播電視領導機關,業務部門和社會服務。
三、接受有關方面的委託對信息資料從業人員專業知識、理論水平、工作業績進行學術評價,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信息資料從業人員的技術職務評定。
四、組織和開展業務交流、業務協作;舉辦業務講座和信息資料從業人員培訓;徵集專業論文並組織評選;推廣、介紹先進經驗,推廣信息資料管理工作的新成果。
五、開展課題研究,參與制定行業標準。在全行業推廣實施國家標準、部頒標準,為推進行業標準化管理服務。
六、在全行業組織開展“創先評優”活動,組織信息資料管理水平的專業評估。評選全行業在信息資料工作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的會員,並向有關方面推薦介紹。總結經驗,表彰先進。
七、組織編輯、出版有關文獻資料。
八、開展同國內外有關學術團體的學術交流與業務合作。
九、在中廣協會的指導下,加強行業自律,規範行業行為,為培養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紀律嚴的廣播電視信息資料隊伍服務。
十、完成中廣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會員
第四條 本會會員為團體會員。
第五條 會員入會條件:在廣電系統具體從事信息資料(圖書、檔案、音像節目)管理工作的單位,凡承認本會章程,參加本會的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和相關活動,均可以書面方式申請成為團體會員。
本會將向會員頒發《中國廣播電視協會信息資料委員會會員證》以資確認。
第六條 有志於為廣電系統信息資料工作提供支持的企業,經會長會議批准,可授予榮譽團體會員稱號,並頒發證書。
第七條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一、會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會員有對本會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三、會員的所屬員工有參加本會學術、業務交流活動和提交論文參評的權利;
四、會員有獲得本會業務指導與服務的權利;
五、會員有退會的自由。如要求退會者,由會員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按程式辦理退會手續。
義務:
一、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和有關決議的義務;
二、會員有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義務;
三、會員有完成本會委託的任務的義務;
四、會員有按時如數繳納會費或資助本會的義務。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會員代表大會
一、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每五年召開一屆,必要時經會長會議研究可提前或推遲舉行。
二、會員代表大會由各團體會員單位選派代表參加。
三、特邀代表參加會員代表大會,由會長會議研究確定。
四、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
(一)制定、修改本會的章程;
(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三)確定理事資格;
(四)聽取和審定本會屆內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決定學會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九條 理事會
理事會由理事組成,每屆任期五年,理事會原則上每五年召開一次。其主要職責是:
一、確定常務理事資格;
二、執行代表大會決議。
第十條 常務理事會
常務理事會由常務理事組成,每屆任期五年。常務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辦事機構,會員代表大會閉幕期間,負責組織開展本會的工作。常務理事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其主要職責是:
一、選舉及增補缺額的本會正副會長、秘書長;
二、增補屆內缺額的理事、常務理事;
三、批准設立本會內部辦事機構並任命其負責人;
四、聘任本會顧問。
五、審定年度工作報告;
六、審定本會經費年度收入、支出報告;
七、審定年度工作計畫;
八、組織開展本會工作;
召開常務理事擴大會議,須經會長會議同意。
常務理事會所做的決定,須經到會的三分之二的常務理事同意,方可執行。
第十一條 會長會議
會長會議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主要職責是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常務理事會;研究決定日常事項。會長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四次。
第五章 理事、常務理事、會長、秘書長、顧問
第十二條 理事
一、理事候選人由各團體會員從本單位領導,或直接主管本單位信息資料工作的領導中選擇並向本會書面推薦。
二、原則上,每個團體會員單位推薦一名理事候選人。
三、理事資格由本會會員代表大會確定。
四、理事均為單位理事。理事調出原推薦單位後,其理事資格即應取消,由單位另外推薦一名理事候選人。
五、會長會議有權根據工作需要,推薦理事候選人。
六、每屆理事任期五年,屆滿後其資格即應取消。如經本單位同意並經本會會員代表大會確定,可連任。
第十三條 常務理事
一、擔任常務理事的條件
本會當屆理事;
能夠模範遵守本會章程,執行各項決議;
(三)具有一定的業務研究能力和組織能力,能夠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協助分管副會長組織開展本會工作。
二、常務理事的產生方法及任期
(一)常務理事候選人由上屆會長會議從新一屆理事候選人中提名,經會員代表大會確定理事資格後,再由理事會確定常務理事資格。
(二)常務理事名額按當屆理事總數40%的比例產生,適當考慮圖書、檔案、音像節目三種專業和地區的平衡。為了便於研究討論工作,北京地區的常務理事名額可酌情增加。
(三)每屆常務理事任期五年,屆滿後其資格即應取消。
第十四條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
一、擔任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的條件
(一)當屆常務理事;
(二)能夠參加本會活動,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可以獨立完成本會交辦的任務;
(三)能夠為本會工作提供各方面支持。
二、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產生方法及任期
(一)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按照專業及地區適當平衡和便於研究工作的原則,由常務理事會選舉產生。
(二)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提名,經會長會議審批。
(三)每屆任期五年,屆滿後其職務即應卸任。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的分工及主要職責
(一)會長:1名,全面主持本會工作。
(二)第一副會長:1名,在會長領導下組織召開會長會議,代表會長指導本會開展各項工作。
(三)常務副會長:1名,協助第一副會長工作。
(四)副會長:8-10名,按分工組織本會圖書、檔案、音像節目專項業務活動,領導本會內部辦事機構開展工作。
(五)秘書長:1名,領導秘書處處理本會日常事務,完成會長會議交辦的工作。
(六)副秘書長:1-2名,協助秘書長工作。
第十五條 顧問
一、擔任顧問的條件
(一)對廣電行業信息資料管理工作做出較突出貢獻、具有較大業務影響、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的資深信息資料管理工作者;
(二)能夠參加本會重大活動,身體健康且年齡不超過75歲。
二、產生方法及任期
由上屆會長會議提出顧問候選人2-3名,當屆常務理事會決定聘任。可連任一屆。
第六章 經費
第十六條 經費來源
一、會員交納的會費;
二、本會事業開發和學術諮詢的收入;
三、協助管理單位的撥款;
四、接受的捐贈或贊助;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條 各團體會員是本會會費的交納單位。出任本會會長、副會長職務的團體會員,每年交納會費2000元;其他團體會員每年交納會費1000元。
第十八條 經費管理和使用
一、經費由秘書處在中廣協會財務部的指導下,按相關財務規定,嚴格管理,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常務理事會報告;
二、經費用於本會各項活動的開支;
三、本會經費屬本會集體所有,任何個人不得侵占或挪用。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未經本會同意,任何會員不得以本會名義獨立開展活動。
第二十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資產,在中廣協會的監督下,按民政部有關規定辦理移交,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常務理事會。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