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994年,我國成功地進行了外匯體制改革,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度。同年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在上海成立,標誌著全國統一的外匯交易網絡的形成,並實現了匯率由雙軌制向單一匯率制度的並軌和新的結售匯制度及經常項目下有條件的可兌換。到1996年底,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繫統共在全國連通37箇中心城市,接納會員 396家。1996年,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累計成交折合628億美元,日均成交約2.5億美元。目前,我國外匯市場上開辦三種即期交易:人民幣對美元、人民幣對日元、人民幣對港幣。中國人民銀行(央行)負責管理匯率,通過在外匯市場上買賣,調節市場供求,影響人民幣匯率,形成我國外匯儲備的增減。
相關法規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保險公司開辦境內外匯同業拆借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銀行間外匯市場開展雙向交易的通知
外幣代兌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外匯指定銀行辦理結匯、售匯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外債管理暫行辦法
銀行間外匯市場會員入市、退市操作辦法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遠程外匯交易細則(暫行)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市場交易規則(暫行)
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
銀行間外匯市場管理暫行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遠期結售匯業務暫行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銀行外匯業務管理規定
非銀行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範圍
離岸銀行業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