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中國國際環境藝術行業協會(簡稱CIEA)是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據法例第三百一十章登記條例註冊的國際民間社團組織,其任務是服務於環境藝術的發展和喚起公眾、互惠、參與、合作交流、互相提高、共同發展。
協會是來自我國與世界各地從事環境保護、環境藝術發展和從事環境藝術設計(包括建築師、景觀設計師、室內外設計師等)為自然環境、人工環境與生態環境的發展和改善人類生存的不同部門、企業家、設計人才參加入會成為國際性網路會員。
CIEA協會所提供的服務
CIEA協會所提供的服務,雲集了行業專家、學者大量的專業知識、用自己的實力和優勢為我國城市環境規劃、房地產開發建設提供了國際的、先進的、可持續發展的環境藝術做出貢獻‘
協會建立初期就開始為二十一世紀培養建築、裝飾、景觀、園林、室內設計的綜合性專業人才,在中央工藝美術學院(現清華大學美術學院)中國環境藝術研究院、清華大學環境藝術學會、ICDA協會、國家人保部全國專業人才網、上海同濟大學及香港名設計師協會等單位支持下,組建了環境藝術設計師專家評審委員會,並審核批准了中國首批高級資深環境藝術設計師二十九名,為今後培養“環境藝術設計師”提供了教育人才。
協會於2010年與中央工藝美術學院(現清華大學美術學院)國際關係學院、馬來西亞沙巴藝術學院、義大利羅馬人民大學藝術學院、國際裝飾藝術學院、佛羅倫斯藝術學院及歐盟各國家環境發展和管理機構合作。
協會章程
中國國際環境藝術行業協會(CIEA)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會全稱:中國國際環境藝術行業協會(英文全稱:CHINA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ART INDUSTRY ASSOCATION縮寫為CIEA).
第二條 中國國際環境藝藝術行業協會是由中國國際從事環境藝術行業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專業人才自願結合併依法成立的、非盈利性行業國際民間社團組織。
第三條 本會宗旨:為會員服務,發揮聯繫政府與企業的橋樑作用,維護行業利益,為促進國家和地區環境藝術行業發展,提高其競爭力而工作。
第四條 本會主管單位為香港國際環境藝術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並接受其業務指導。本會登記管理機關為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登記署,並接受其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代表處設在北京清華大學,通訊地址中國北京海淀區84-58信箱郵編:100084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業務範圍:(為會員服務內容)
(一) 加強環境藝術行業動態管理工作:
(二)調查掌握行業基本情況,整合會員的意見與需求,提出行為發展規劃、結構調整與政府調控的建議,將政策信息和行業信息及時反饋會員單位:
(三)制定行規行約,逐步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協調行業收費標準,協調處理消費者投訴,打擊業內惡性競爭行為,保護行業的整體利益和消費者利益;
(四)組織國內外市場信息、業務、技術交流活動,建立協會會刊與網站,協調行業間的生產經營與經濟合作:
(五)組織行業產品展示展銷、行業檢驗行業評比,行業選優,與廣告宣傳活動,塑造業內的先進企業、典範工程和名優產品::
(六)推廣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促進行業高新技術產業化,推動企業技術進步;
(七)指導企業建立現代化管理制度,組織外出參觀學習和企業經營診斷,推廣先進的管理方法與管理經驗,推動企業管理進步;
(八) 建立行業職業培訓基地,組織環境藝術類專業人才(包括建築工程,園林景觀、室內外及城市規劃和為人類物質環境有關的其他學科的設計和管理資質水平);
(九) 參加中國國家和省級城市規劃和房地產開發相關的環境藝術行業的活動,與中國內地各級政府與相關部門保持聯繫,開展相互間的信息交流業務往來;
(十) 設常年法律顧問,為會員提供法律諮詢及法律援助;
(十一) 建立環境藝術工程和設計工程,資源供消費者上網選擇企業環境藝術設計人才;
(十二)考核評審誠信企業,並在當地主要媒體頒布;
(十三)條 件成熟時,在中國各省成立環境藝術發展相關機構,組織相關企業開展交流合作。
(十四 )不定期組織國際交流,指導國內企業到國外考察,專業人員出國進修、.研修或攻讀碩士、博士學位。國外企業到國內參觀指導與合作。國外專家組織交流
(十五)免費提供會員企業宣傳網頁,一年內可以免費更新二次。
(十六)入會單位正式頒發《中國國際環境藝術行業》會員銅牌及入會會員識別卡;;
(十七)向會員單位推薦有關科技、管理、行銷及專業設計人才:
(十八)優惠為會員單位在會刊上刊登企業概況和產品推介等項目,為企業推薦技術轉讓項目,尋找合作夥伴及產品,開發,人才的國際交流,項目論證與合作等。
(十九)我會組織中國內地行業年度“優秀設計作品獎”、“優秀企業”、“優秀企業家”、“誠信會員單位”和“優質產品”的表彰活動;
(二十)為會員單位進行技術、管理質量、經營等方面的信息諮詢服務。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設定單位會員與個人會員,單位會員必須為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資格,在當地註冊的合法企業。
第八條 申請入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二)擁護本會章程;
(三)守法經營,支持本會工作和行業建設。
(四)個人會員須是相關專業畢業或在相關行業從業兩年以上者。
(五)個人會員經過評審後,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國家人事部人才資源信息網,成為中國國家專業人才。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和有關證照;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本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對本會工作的批評權、建議權;
(三) 參加本會的活動;
(四) 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五)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 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 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 按規定交納年度服務費及一次性會費;
(五) 向本會反映情況,交流信息情報。
第十二條 本會會員對協會工作和行業發展有突出貢獻,經理事會批准予以嘉獎。
第十三條 本會會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經理事會批准予以退會;
(一) 嚴重違反本章程規定:
(二) 損害行業利益;
第十四條 會員申請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為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其職責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 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決定其他相關事宣;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需有2/3以上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會員代表大會至少一年召開一次。
第十七條 本會設理事會,負責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工作,其職責是:
(一)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 決定增補和更換理事;
(五) 決定名譽會長、顧問和副秘書長的聘任;
(六) 審批秘書處擬訂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計畫;
第十八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方能生效。理事會至少每年度召開一次。
第十九條 本會理事會屆期三年,理事、正副會長、秘書長可連選連任,但須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批准。
第二十條 本會會長不得兼任其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會長的職責是:
(一) 召集和主持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會議;
(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 協調協會與政府的關係。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名譽會長和顧問若干名,其任職資格如下:
(一) 對本協會有重大貢獻;
(二) 在行業內有一定地位和影響。
第二十二條 本會設秘書處,作為協會的辦事機構,在秘書長的領導下開展日常工作,秘書長的職責是:
(一) 主持協會日常工作;
(二) 協調協會部門關係和各種社會關係;
(三) 決定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三條 大會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捐贈;
(三)上級主辦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條 會費標準:會員單位800元(一次性)。理事會員單位1200元(一次性);個人會員300元(一次性)。(含銅牌、證書費)每年繳納年度服務費資料費600元,個人會員100元。
第二十五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六條 本會聘用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工作變動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員須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二十八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參照當地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修改程式
第十十九條 本會章程的修改需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
第三十一條 本會解散或需要註銷,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後,報主管單位批准。
第三十二條 本會終止前須成立清理組織,清理債權債務,並經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經第一次會員代表大表決通過,自本會登記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本會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