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酷刑

中國古代酷刑

中國古代酷刑是指在我國的古代,因為君王的殘暴,發明了許多鮮為人知的酷刑,其中主要有十種。

基本信息

刖刑

插針活埋鴆毒棍刑剖腹抽腸沉河絞縊黥面截舌蠆盆烹煮大卸八塊展開編輯本段

凌遲

中國古代各種殘酷的刑罰中,最慘無人道的莫過於凌遲。凌遲,原來寫作“陵遲”,本意指山丘的緩延的斜坡。荀子說:“三尺之岸,而虛車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車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為有平緩的斜坡,車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頂。後世將陵遲用作刑罰的名稱,僅取它的緩慢之義,即是說以很慢的速度把人處死。而要體現這種“慢”的意圖,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盡,才剖腹斷首,使犯人斃命。所以,凌遲也叫臠割、剮、寸磔等,所謂“千刀萬剮”指的就是凌遲。凌遲之刑一直延續到清末。戊戌變法後,清廷受內外各種矛盾的衝擊,不得不順應潮流對傳統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緒三十一年(1905)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請刪除凌遲等重刑,清廷準奏,下令將凌遲和梟首、戮屍等法“永遠刪除,俱改斬決”。從此,凌遲非人的酷刑才從法典中消失,被斬首代替了。

車裂

明清小說寫到某人慘死時,愛用這樣的一句套語:管教他“死得不如《五代史》李存孝,《漢書》中彭越。”李存孝是唐末晉王李克用的義子,原名安敬思,因受李存信讒害被迫反叛,李克用把他擒獲,帶到太原,“車裂於市”。彭越是漢初開國功臣,劉邦採納呂后意見,以謀反罪把他車裂處死,並滅其宗族1。一提及車裂之刑,令人談虎色變,足見這是古代的一種極其殘酷的刑罰。所謂車裂,就是把人的頭和四肢分別綁在五輛車上,套上馬匹,分別向不同的方向拉,這樣把人的身體硬撕裂為五塊,所以名為車裂。有時,執行這種刑罰時不用車,而直接用五條牛或馬來拉,所以車裂俗稱五牛分屍或五馬分屍。

斬首

斬首是古代執行死刑的手段之一。先秦時的死刑有車裂、斬、殺等名目,但那時的斬不是斬首,而是斬腰。執行時,囚犯的身體伏在“椹質”上,劊子手用巨斧砍斷其腰(參見本書《腰斬》)。所以,“斬”字用“車”作部首,是取和車裂同樣將人處死的意思,偏旁為“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時用斧不用刀。秦以前也有人把割頭處死的做法,那叫“殺”。秦以後,逐漸把“斬”引申為廣義的殺,殺頭的刑罰便叫做斬首。斬首的地點和執行其他死刑一樣,一般都在市朝。從春秋時起大多如此。凡將王公大臣或名士大夫斬首,就在朝門外,如北宋時在汴京(今開封)五朝門,明清時在北京午門;凡將普通死囚斬首,就在街市進行,這即是《禮記·王制》篇所說的“刑人於市,興眾棄之”的意思。對某一城市來說,行刑的地點有時是固定的,有時是不固定的。清代北京斬人,常在菜市口。有據傳說,清代蘇州斬人常在五故天亮時,在平時較繁華的街道上執行。市民得知要在這街上殺人,都事先出錢賄賂劊子手,如果誰家不出錢或出錢教少,劊子手就有意在他家店鋪前面行刑,這家人就會覺得十分晦氣。

腰斬

小說、戲曲描寫的包公故事中,包公把罪人處死用的是虎頭銅鍘,施行時罪人被平放於張開的鍘口下面,從腰間鍘為兩段。如包公下陳州鍘了四國舅,在開封府鍘了駙馬陳世美、後來又鍘了親侄兒包勉等等。這些故事當然只是根據傳說編撰的,事實無考,但這種鍘人的做法卻是自古就有的,即古代死刑的處死方式之一——腰斬。

剝皮

剝皮,這兩個字一聽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殘酷程度並不亞於凌遲。這種刑罰不在官方規定的死刑處死方式之列。但在歷史上確實被多次使用過,並見諸史籍記載。-------

炮烙

商代末年,紂王的寵妃妲己心性狠毒,脾氣乖戾,平時很少發笑。紂王為了討她的歡心,想了許多辦法,但妲己臉上難得有一絲笑容。有一天,紂王看見一隻螞蟻爬到了燒熱的銅斗上,細小的蟻足被烙傷,不能繼續爬行,只是在那裡翻滾、掙扎,覺得很有趣,心想,如果人被火烙,那種痛苦掙扎的狼狽相一定更好看。於是,紂王就讓人用銅製成方格,下面煨上炭火,把銅格子燒得通紅,讓有罪的囚犯赤著雙腳在上面行走,囚犯痛得慘叫不已,有的人就從格子上掉下來,落入火中被燒死。妲己看到這種情景,果然高興得咧嘴大笑。紂王大喜,以後經常用銅格子烙人逗妲己發笑,許多人被烙傷或致死。-----------

宮刑

在古代中國,閹割術的淵源是相當久遠的。有證據表明,至遲在殷商時代就有了閹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識與行為。當時的閹割術可能是將陰莖與睪丸一併割除的,秦漢時期的閹割技術已較為完備,並已經注意到閹割手術後的防風、保暖、靜養等護理措施。當時施行閹割的場所稱為"蠶室",《漢書*張安世傳》顏師古注曰:"凡養蠶者,欲其溫而早成,故為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風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為蠶室耳。"大致相同的解釋見於《後漢書*光武帝紀》李賢注,所謂"宮刑者畏風,須暖,作窨室蓄火如蠶室,因以名焉。對女性實行宮刑時,要進行縫陰術。縫陰術,也叫做鎖陰術,即用針線繩索將女子外陰縫閉起來。這種宮刑術,因其極其卑鄙、下流,官場上一般不用,但在民間卻非常盛行。丈夫對付紅杏出牆的妻子,妒婦對付與丈夫有染的奴婢,都樂衷於此法。清朝人褚人獲所著的《堅瓠集》中,就有“搗蒜納婢陰內,而以繩閉之”、“以錐鑽其陰而鎖之,棄鑰匙於井”的類似記載。據說,安徽毫州有座古建築“縫陰樓”,此怪名大概就源於這種民間刑罰。

插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於女囚。

活埋

活埋是戰爭中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戰爭時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

鴆毒

中國古代的毒藥中,“鳩”這種毒藥最有名,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於此。常用於賜死的情況。

棍刑

即木樁刑.這裡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裡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對於此刑,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對於此刑,19世紀的《大百科全書》下了這樣的定義:"將人類的殘忍性發揮到極致的創造之一"。行刑方法在於將木樁插入犯人身體,最常見的是插入肛門,任其死去。根據木樁直徑的不同,有時肛門事先用擴張器張開或用刀割開,然後劊子手將木樁插入,再用錘子釘。在有的地區,木樁插入五六十厘米後,劊子手會把木樁豎起來,插入先挖好的坑裡,讓木樁配合犯人的自重,一點點地深入,直至其從腋下、胸部、背部或肛腹穿出,在一般情況下,被如此"修理"的犯人往往要承受三天以上的折磨。歐洲親教戰爭期間,木樁刑尤其流行,在1669年的義大利皮埃蒙城,一個貴族的女兒德拉圖爾渾身赤裸地被穿身而死,一群劊子手將她高高舉起遊行,並宣稱屍體便是他們的旗幟。1958年,伊拉克國王的舅舅因同性戀被處木樁刑,之所以選擇該刑是因為他"喜歡在屁眼裡插玩意兒"。

剖腹

商代末年的紂王確實稱得上暴君之最了,他不僅首創炮烙、烹人等非人的刑罰,而且首開對大臣剖腹取心的先例。當時著名朝臣王子比干見紂王無道,覺得作為臣子應該盡到輔佐君主的責任,就直言進諫,這下子可觸怒了紂王,他對比干說:“我聽說聖人的心有七個孔竅,你的心是不是這樣?”於是,就命令武士們擒住比干,剖開肚子,取出心臟察看是否有竅。1《尚書·泰誓》篇說“剖賢人之心”,《莊子·盜跖》篇說“比干剖心”,《莊子·胠篋》篇說“龍逢斬,比干剖”,《荀子·正論》篇說“刳比干”,都是指的這件事。紂王還將孕婦活活剖開肚子,取出胎兒,觀看是男是女。這些行為,實在令人髮指。 

抽腸

據說,鷹、雕、鷲等猛禽在啄食獸類時,最先下口的地方是眼睛。它們用尖利的喙把獸的眼睛啄瞎,獸失去視力便無法有效地進行反抗。之後,猛禽們就在獸的肛門處下口,三兩下就、啄出大腸頭,把腸子唏里咕嚕拖出來。獸類被抽了腸子,更無力反抗,猛禽們就可以放心大膽地飽食其肉。

射殺

弓箭是古代戰爭中常用的武器。如果在非戰爭時用箭射的方法把人處死,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殘忍的酷刑

沉河

戰國時期,魏國魏文侯在位時(公元前446~公元前396)時,鄴地(今河北省臨漳縣一帶)的三老、廷掾勾結女巫,聚斂百姓錢財,假言說是為河伯娶親,每年挑選民家女沉入漳河。西門豹任鄴令以後,識破了女巫們的陰謀,將計就計,把女巫和三老投入河中。這個膾炙人口的“西門豹喬河伯婦”的故事,說明了這樣的事實,戰國時已經有把人沉入河中的做法。三老、廷掾和女巫耍弄欺騙手段,藉機漁利,竟使無辜少女慘遭毒手。西門豹運用智慧和權力,以毒攻毒,為當地百姓除了大害。

絞縊

今天,人們對絞刑是比較熟悉的。在世界近代史上,不少革命者被推上了絞架,英勇就義。這種絞刑並不是近代的產物,它在中國古代具有悠久的歷史。《左傳·哀公二年》有“若其有罪,絞縊以戮”的話,杜預註解說:“絞,所以縊人物。”即是說,絞的本意指一件東西,當是繩或帶等索類物品,可以把人縊死。在這之前,人們早已把自縊作為一種自殺的方式,如晉獻公時,太子申生受驪姬迫害,於公元前656年十二月自縊於新城(今曲沃)1。把縊死作為懲治人的刑罰,今世學者一般認為它始於《左傳·哀公二年》的那條記載。鴆 毒古代,用毒藥致死人命是謀害人或懲罰人的重要手段,而常用的毒殺手段是鴆毒。

黥面

黥面就是墨刑,周代五刑的第一種。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臉上或身體的其他部位刺字,然後塗上墨或別的顏料,使所刺的字成為永久性的記號。同劓、宮、刖、殺相比,黥面顯然是最輕微的。但是,這種刑罰也要傷及皮肉甚至筋骨,而且施加於身體的明顯部位,無法掩飾,不僅給人造成肉體的痛苦,同時使人蒙受巨大的精神羞辱。因此,本書也把它列為酷刑之一。 

截舌

相傳在西晉永嘉年間,有一位天竺(今印度)的和尚來到中國,他會表演斷舌的把戲。表演之前先張開嘴伸出舌頭讓客人們看,然後用一把刀割斷舌頭,鮮血流淌,淋到地上,他把半截舌頭放在盤子裡,傳示眾人,大家驚嘆不止。過了一會,他把舌頭含在口中,梢停片刻又伸舌讓人們看,那舌頭長得好好的,和原來完全一樣。又據說唐文宗開成年間,趙地(今河北)有個和尚頗有名氣,朝廷三次下詔召見他,他都不肯赴京,文宗一怒之下命令把這和尚割下舌頭,扔到火里燒成灰燼。和尚就製作一個金舌頭放在口裡,每天像往常一樣念經不止。於是,人們都稱他為金舌和尚。

蠆盆

古代酷刑,將作弊官人跣剝乾淨,送下滿是蠍子和毒蛇的坑中。這個酷刑來自下面這個故事:有一天,紂王與妲己在鹿台上歡宴,三千六宮妃嬪,聚集在鹿台下,紂王命令她們脫去裙衫,赤身裸體地唱歌跳舞,恣意歡謔。紂王與妲己在台上縱酒大笑。只有已故姜後宮中的嬪御七十二人,掩住臉流淚,不肯裸體歌舞。妲己說:“這是姜後以前身邊的官女,怨恨大王殺了姜後,聽說私下打算作亂,以謀殺大王!妾開始不相信,現在看她們竟敢違抗大王的命令,看來謀反的傳聞不假!應當對她們施以嚴刑,好使其他人不敢起謀逆的心!”紂王說:“什麼才稱得上嚴刑?”妲己說:“依小妾之見,可以在摘星樓前,在地上挖一個方圓數百步,深高五丈的大坑,然後將蛇蠍蜂蠆之類丟進穴中,將這些宮女投入坑穴,與百蟲嘬咬,這叫作蠆盆之刑。”  紂王大悅,立即照妲己的話做了一個蠆盆,將這七十二名宮女,一齊投入坑中,一時間坑下傳出揪心的悲哀號哭。紂王大笑:“要不是皇后的妙計,不能滅此叛妾!”

烹煮

古代時一種酷刑,即將犯人投入裝有沸水、熱油的大鑊、大鼎中煮或炸以處死的刑罰,也叫烹刑鑊烹、鼎烹等。

大卸八塊

古代酷刑之“具五刑”,俗稱“大卸八塊”,車裂頗為相似,但仍有細微差別。本意為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現指把完整的事物分成若干小塊。

紅繡鞋

用燒紅的鐵烙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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